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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社区事业单位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2023年06月26日 17:37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昆山社区事业单位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昆山社区事业单位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苏州昆山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昆山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7.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
8.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具备《2023年昆山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昆山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含2023年毕业,但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网址:exam.kshr.cn)
(建议采用电脑端登录系统)
3.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09:00-2023年2月22日15: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0日09:00-2023年2月23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3年2月20日09:00-2023年2月23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
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2月24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名信息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4)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申诉(联系*0512-55137246),逾期视为放弃申诉资格。
(5)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6)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7)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部分系统设置内容填报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职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户籍地址填报举例: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室。
户籍地派出所填报举例:昆山市公安局吴淞*出所。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专业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毕业,但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符合本次招考要求,请勿报名)
“社会人士”即2023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⑥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日09:00至2023年3月2日16:00。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昆山人才网( www.kshr.com.cn )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 www.kshr.com.cn )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 www.kshr.com.cn )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0512-57869218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
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驾照、护照等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应试人员在考试开考前应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强化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市防疫政策,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
用人单位
昆山市气象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1:2023年昆山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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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昆山社区事业单位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可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3月3日)取得。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11),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023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4月1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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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昆山社区事业单位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年初,昆山民政局专门成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组,深入全市各区镇、街道(社区)进行调研,并组织有关区镇分管领导赴上海进行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专项考察。围绕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用人机制”、“考核机制”“工资福利待遇”、“社区工作难点和亮点”等问题进行调研。

一、昆山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4个街道党工委,7个办事处,14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专职人员(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854人。其中,从年龄结构看,30周岁以下工作人员占总人数的17.56%;31�D40周岁占28.22%;41�D50周岁的占39.34%;50周岁以上占14.87%。从学历层次看,硕士研究生有3个,占0.35%;本科学历有111人,13%;大专学历有344人,占40.28%;高中学历(含职高)有189人,占22.13%;中专学历有46人,占5.4%;初中学历的有159人,占18.62%;小学学历有2个,占0.23%。从从事社区工作年限看: 1�D5年的有345人,占40.4%;6�D10年的有274人,占32.08%;11�D20年的有149人,占17.45%;20年以上的有23人,占2.7%;另外,新上任、之前没有过社区工作经历的有63人,占7.4%。

二、昆山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主要成效

近年来,在XX市委市*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下,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快速发展,社区干部队伍用人机制不断优化,社区管理考核体系逐步完善,社区干部的工资福利稳步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具体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各区镇十分重视社区建设和基层*建设,越来越认识到社区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健全组织,出台文件。各区镇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出台管理、考核的相关文件,明确社区干部队伍的职级,强化社区干部的用人机制、管理机制与考核机制。今年五月市*出台了《XX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力推进了全市的社区建设和管理。二是创新机制、规范操作。各区镇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合理配备社区干部,并采用选派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择优录取等方法,不断引进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陆家镇从2015年起,严把社区工作人员的入口关,采用“逢进必考”选聘机制,同时出台社区管理考核标准,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三是加强学习,开拓视野。花桥经济开发区每年组织社区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先进的社区管理经验,举办村、社区干部新加坡培训班,不断优化工作理念、开拓工作视野。 四是强化保障,落实经费。市、镇两级财政对于社区干部的人头经费、办公经费、社会管理经费都予以充分保障。尤其是对农民动拆迁小区、居民集聚区及XX区的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也给予一定的补贴。2015年,花桥经济开发区、千灯镇、陆家镇财政对物业管理费用的补贴金额分别达到1000余万元、800余万元和300余万元;玉山镇、开发区自管小区门卫经费也由市、区、镇两级财政进行补贴。

(二)社区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规范社区管理是扎实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基础。我市在规范社区管理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强化考核。在社区建设中,各区、镇、街道加强了对社区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巴城镇、陆家镇成立社区管理办公室,出台考核标准;张铺镇在参照村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将结合社区实际,出台相关文件与考核条例;千灯镇参照事业单位的考核条例对社区干部进行考核;玉山镇、周市镇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进行月考、季考、半年考、年终考。二是强化社区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的难点是社区物业管理,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市的社区物业管理形式多样。市场化运作。千灯镇、陆家镇采用市场化运作,由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运作。陆家邵村社区还建立了保安联防队,除了加强门卫的保安工作外,运用这支联防队力量进行小区巡逻。自我管理。花桥街道、曹安街道在市场化运作不够理想的基础上,通过组建物业管理队伍,发挥楼道长和居民骨干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玉山镇各街道成立了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自管小区、散住户的物业维修等项工作。强化社区环境卫生。加强了社区保洁员队伍的考核与督查,确保小区环境卫生,使小区的环境卫生不断得到亮化、净化、美化。强化外来人口管理。结合昆山外来人口多的实际,充分发挥五位一体综治办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如同心街道面对12万左右的外来人口,该街道在维稳、卫生、计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社区管理有条不紊。

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三)队伍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随着社会建设要求的不断提升,社区干部队伍的优化问题也摆上了议事日程。目前我市各区、镇社区干部的来源主要有:一是撤村建居后的一些优秀村干部充实到社区干部队伍中;二是组织上选派的机关、街道中的优秀干部到社区中任职;三是公开招聘一批学历较高的、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才加入到社区队伍中;四是吸收一些下岗后的就业年龄段的人到社区工作;五是返聘一些有经验、热心社区建设的人协助社区管理;六是镇、街道安排的部分临时工。

(四)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稳步提升。此次调查的各区镇社区中,2015年花桥各社区正职干部队收入在10�D12万元左右,比2015年增加了4万元;千灯各社区正职干部收入在9�D10万元左右;张铺镇各社区正职干部队收入在8万元左右。从玉山镇各社区干部年收入的演变看,2015年城市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年收入在8000余元,2015年社区干部的年收入在2.5万余元左右,2015年城市社区书记、主任的年收入在6万余元,一般社区干部的年收入在4.5万元左右。总体说来,我市社区干部待遇高于上海、杭州等地区。

三、XX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尤其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所必须探讨的新课题,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在调研中发现,全市各区镇的社区管理体制存在多种模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协调、健康发展。一是自我设置管理模式。锦溪镇*自设锦溪街道办事处,管辖3个社区,街道主任兼任上、下塘社区书记,街道副主任兼任社区主任;千灯镇实行社区管社区、社区带社区的管理模式,如千灯社区(未经市*批准)管理古镇、中宅等4个经市*批准的社区;陆家镇成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社区的管理与考核。二是街道管理社区模式。张浦镇实行“二级*(街道办事处)、三级管理(社区#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gkstk.com end#)、四级网络(社区工作站)”模式,社区管理均扎口于街道;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玉山镇、巴城镇、周市镇的社区均由街道管理。三是镇*相关部门管理。如玉山镇的村改居社区由镇新农村办管理,其他未设街道办事处的区镇基本上由镇民政办负责管理社区。

(二)社区干部的职级有待于进一步明确。调研发现,全市各区镇的社区书记、主任参照的职级不够统一。锦溪、周庄镇社区书记、主任享受副股级;张铺镇享受正股级;陆家镇、淀山湖镇享受部门副职,个别享受部门正职;千灯镇参照事业单位正职;玉山镇各街道的社区书记、主任享受街道中层正职;花桥经济开发区社区书记和主任职级未定,但考核中享受的待遇介于正、副职的平均值。由于职级的未统一和各镇经济状况的不同,各区镇社区书记、主任、委员等工作待遇存在很大的差异,千灯镇、花桥经济开发区的工资奖金超过10万元;玉山镇各社区书记、主任工资奖金6万余元,一般社区干部4.5万左右;锦溪镇的社区干部待遇相对差一点,社区书记、主任4万余元,一般干部2万余元。

(三)社区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各区镇对社区干部的考核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主要有四种考核方式:一是参照事业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考核;二是参照村干部考核;三是参照事业单位正、副职考核;四是街道组织人员对社区干部进行月考、季考、半年考和年终考核,同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听取社区干部的述职。

(四)村干部与社区干部任职年限有待于进一步衔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撤村建居或村改居过程中,较多村干部的工作岗位转移到社区,有的村书记、村主任担任社区书记、社区主任,有的村主任担任社区副书记或副主任;按照组织部门关于“村书记满15年、村主任满20年退休后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的相关规定,部分担任村主要干部年限较长但未到组织部门规定年限的同志有一定的疑虑,如锦溪镇下塘社区主任在任现职前曾担任过3年村主任,12年村书记,2年社长,3年街道办副主任,6年街道办副主任兼社区主任。目前,我市对村干部与社区干部任职年限相对接尚未出台文件。

四、建议与对策

近几年,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社区的地位与作用日益显现,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已成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因此,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与对策:

(一)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社区的`工作力量是提升社区工作水平、服务能力的关键。面对现实,要突出“三个结合”:一是优中选优和资格认证相结合。随着社会建设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社区从业人员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建议市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和各区镇、街道统一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标准,选聘方法和程序;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推行以取得社工师证书为从业资格的认证工作,已取得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对其工资待遇实行初级每月上调100元、中级每月上调300元、高级每月上调500元的激励政策。在公招中,对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参与竞聘,同时鼓励、吸纳企业中的优秀人才及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才参与社区岗位的竞聘,实行优中选优,把能干、会干、实干的有用人才充实到社区,提升社区的工作实力。二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短期培训、学历教育相结合。依托市委党校和昆山各类社区培训,开设专业课程,邀请知名专家,鼓励在职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教育、专业教育,同时分期分批开展短期培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掌握理论,开拓视野;另外,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为民服务,争创一流的意识,切实提高解决问题、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团结协作、实事实办的能力,逐步提高社区干部的软实力。三是考核督查、*评议与拓宽上升空间相结合。学习外地的先进理念。吸纳部分热心于社区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与业务指导部门组成社区建设考核督查组,加强对农村新型社区、城市社区的督查;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考核或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评议”、“述职述廉”的制度建设,实行社区居民代表评、社区互评、自评相结合的评议方式,对社区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的评议。完善激励机制,拓宽上升空间。对工作成绩优秀,居民满意的干部给予一定的上升空间,参照组织部门出台的村官管理办法,优先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的考录或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对评议中不合格,居民群众不满意的社区干部,实行“一次劝告,二次劝退”,临时工直接辞退,淘汰制度,打破社区干部的“铁饭碗”思想,不断增强社区干部的竞争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二)科学规划,合理定位。在农村新型社区或动拆迁的居民集中区的建设过程中,要遵循社区居委会的相应法律。依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科学划分社区区域,合理定位社区功能,使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因此在工作中突出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一是社区定位上力求合理性。社区是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的一个城市最基层的区域,应体现辖区成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依据和谐社区建设的标准体系,合理配置社区的管理、服务和资源要素,使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二是区域划分力求科学性。在新建的大型动拆迁居民小区,按照人口、区域规模大小,科学划分社区,形成更为合理、更便于管理的社区网络,避免社区管理社区现象的出现。三是社区发展力求前瞻性。在地缘关系明确,地域范围清晰,没有交错模糊的基础上,努力构筑社区服务完善、社区环境优美、社区文化繁荣、人际关系和谐的生活共同体,实现区域资源的共建、共享、共驻。

(三)强化财政保障,完善审核机制。多年来,市委市*对社区建设给予很大的关注,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明确了社区建设资金支付渠道比例及社区工作经费的划拨方法,调动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社区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建设经费落实到实处并逐年递增。一是健全审核机制,建议市编委根据街道所辖区域范围大小,实行定编、定岗、定额,由市、区镇两级财政拨足街道的人头经费和办公经费;根据昆山外来人口多的实际,社区工作经费在常住户每百户15000元的基础上,增拨外来临时居住户的工作经费并逐年递增。二是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建议市、区镇两级财政每年设立社区创新项目经费、社区公益服务业经费(公益性服务项目孵化、社工队伍培养、中介机构的培育),福利经营性的社区服务项目予以一定的保障和支持。三是完善财务审核机制。市、区镇财政对拨付的经费每年进行审核,确保各类经费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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