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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交社保费两年了,现在办理就业卡,社保能不能补贴...
针对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12月1日下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宋平通过本局官网“在线问政”栏目,主要就“就业创业政策”主题与网友互动答疑,内容摘录如下――
Q:
现正在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补助金就不能领取了吗?
A:
根据青人社字[2020]82号文件规定,失业补助金发放范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我市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我市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在可申领失业补助金。若您现在正在申领失业金,则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Q:
目前青岛灵活就业人员在银行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有两种形式: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②只缴纳养基本老保险,不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登记人员创办个体户,采取第一种缴费形式是符合申请创业补贴的要求的。如果采取第二种缴费方式是否也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A: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业者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其中,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者,须在创业实体(含其非法人分支机构)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Q:
女性年满45岁,去年11月份已经申请过灵活就业补贴,到现在没就业,今年还可以继续申请吗?
A:
根据政策规定,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其中,对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 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如果您此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累计月数不足36个月,在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后,将符合继续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Q:
我是非青岛户籍,在西海岸以灵活就业身份投保,可以申请失业补贴吗?
A:
根据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含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Q:
创办小微企业申领3万元创业补贴时,要求至少吸纳3个失业登记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吸纳的这3个失业登记人员可以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吗?
A: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不含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可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Q:
目前有没有一些创业贷款的政策?如果有联系哪里办理?
A:
目前青岛市的创业贷款政策主要是按照《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青人社规【2020】6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6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您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hrss.qingdao.gov.cn
)查询政策或进行网上贷款申请,也可到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注册地在保税区的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创业者到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Q:
想问一下,领取失业补助金后会影响退休后领取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吗?或者有别的影响吗?
A:
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是根据您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和离职原因等情况进行核定并予以发放,不是依据您缴纳养老保险情况,更不会影响您将来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的资格和金额。
Q:
我8月份离职后一直未就业,参保不满一年,知道有临时生活补助这个政策,在网上申请但没有通过审核,请问是要进行失业登记后才能通过审核吗?
A: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我市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另外,2019年1月1日之后,我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但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领取临时生活补助。
Q:
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及岗位补贴审核至到账时间需要几个工作日,能详细说一下吗?
A: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有关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15号)规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各区(市)自每批次最后受理日期次日起至审核完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市、区(市)财政部门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结果,尽快拨付补贴资金,拨付资金时限需要根据各区(市)具体情况确定。
Q:
想问一下去年11月注册的教育有限公司,不含培训的那种,中间法人以及三名员工正常缴纳社保,且都半年以上。今年11月网上提报申领小微企业补贴,被*告知教育类的不属于小微企业?注册公司的时候询问补贴工作人员符合社保缴纳等就可以,没有提这个行业不可以?请问我们该怎么样才可以领取补贴呢?
A:
根据《关于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号)政策规定,明确我市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范围是指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划型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国家小微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市场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
Q:
公司12月底辞退员工,员工还能申领疫情期的补助吗?
A:
失业补助金发放范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的我市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是指参保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金申领条件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申领。失业补助金申请需为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目前没有时间限制。由于您还处于就业状态,具体您可等符合政策条件后再进行申请失业保险金。
Q:
领取失业补助金 没通过显示,自2019年1月起农合缴费超过12个月,不符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条件。医保和补助金不是没关系么,和农合有什么关系啊,这又是什么原因啊?
A: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照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每满1年发放1个月在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月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七区每月1719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每月1557元)执行。
2019年1月1日后在我市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但累计缴费月数不满1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虽不符合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个人可申领最长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按照个人失业保险最后一次参保所在区(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七区每月7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每月630元)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Q:
请问一下, 1. 21年应届生报考三支一扶是什么时候呢?条件跟20年一样嘛?2. 应届毕业生想考公考编还有什么途径呢?今年省考提前没能报名。明年上半年还有什么考公的机会嘛?还是说需要等到明年年底参加22年省考?3. 如果未参加工作,应届毕业生身份可保留几年?参加明年各种考试受限吗?
A: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进行,全省统一发布招募公告。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发布时间请您关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招募范围及条件以公告为准。公务员招考简章可通过“青岛组工网”查看,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2020〕6号)规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请查看招考简章。
Q:
我11月16号办理的下岗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到办事大厅问过,说是审核通过了,请问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A:
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由各区市进行审核并发放资金。审核通过后资金于当月底发放,您可查询您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Q:
我登录网址后多次尝试均提示密码错误,而且登陆网址后,在个人业务页面,找不到失业金相关选项,请问如何操作?
A:
如果您忘记个人登陆密码,可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服务”选择“个人密码找回”,通过“社保卡信息找回”途径输入身份证号码,根据提示输入社保卡信息,输入收到的验证码设置新密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登录青岛就业网,通过“我要办事―个人业务―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模块进行全程网办。
Q:
为什么农村户口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为什么城镇户口可以领取?是歧视农业户口吗!还有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1月下旬通过,补助什么时候能到账?临时困难救助是失业保险金还是补助金呢?
A: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时,有“城镇职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两个缴费类型。
【城镇职工】单位和个人每月需按照缴费基数的2%和1%分别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农民合同制工人】仅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
经多次降低后,我市失业保险现行费率是单位0.7%、个人0.3%;且为降低疫情影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20年内减免征部分企业的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历史上,失业保险缴费类型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工的户籍情况从中选定一类。2006年起,随着我市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国家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原农村户籍职工经本人自愿申请、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可以按照“城镇职工”参加并缴纳保险;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也可以享受城镇失业保险金。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每月15日及之后核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资金,在次月月底前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目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给失业人员的资金,包括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没有您描述的“临时困难救助”。
Q:
我是农村户口,我的社保是今年3月份终止缴纳,然后失业到现在,问一下我该申请何种补助?是一次性生活补助还是失业补助金还是临时困难救助金?
A:
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条件是: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补助金受理条件是: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我市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条件是:2019年1月1日之后有我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但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请您根据自身实际具体情况选择可以享受的政策。
Q:
我是失业登记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在银行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超过1年多,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是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半年前,我创办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符合申请创业补贴吗?
A: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业者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Q:
我是2020年3月底和单位解除合同,之后再也没有投过社会五险一金,目前社保缴费只有13个月,我的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1月下旬通过后多久可以领到钱?还有临时救助领2个月是在何种渠道办理?
A:
如果您11月下旬已经审核通过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补助金将在12月底发放到您的社保卡账户。
符合临时生活补助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失业待遇申领”模块进行申请,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网办―个人业务―“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模块”进行申请。
Q:
评茶师和维修电工证12月考试,如果通过还可以领取*技能补贴吗?
A: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须自证书批准日期或证书上的“发证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建议您及时按规定申领。
Q:
1995 青岛东风汽车改装厂 上班,2003年厂子破产失业,为何只发13个月失业金?而且其中2003年十一月,因为要强制必须每月26去盖章,这天家里特殊情况无法盖章,然后就不发这个月失业金。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办?
A: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2008年前,失业保险金实行个人按月申领、经办机构审核发放办法。失业人员应在接到原单位书面通知的15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凭《失业证》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逾期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原单位未通知到失业人员本人而造成逾期登记的,由原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应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申报手续;当月不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连续两个月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Q:
我想问一下,我今年40岁,离婚单身,2014年从单位离职之后一直没有就业,处于失业状态,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视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可以领取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吗?
A:
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无1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可申请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属于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范围。
Q:
我的社保卡丢失,我现在在外地,没办法补办,但是补助金已经下发到没有开通金融功能的中国银行社保卡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变更银行卡取出补助金吗,或者说可以异地补卡并且开通金融吗?
A:
即使社会保障卡未开通金融功能,经办机构仍可通过代发银行将补助资金存入您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在激活金融功能后,可以用于消费或提取现金。经了解,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补办社会保障卡或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都需由您本人到发卡银行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Q:
本人于2020.2月失业,3.4月均有领取失业金,但5月入职单位给交保险失业金失效,2020.7月再失业,但致电黄岛人社局后方知,由于疫情,失业金领取政策调整,需在新单位投保满一年方可申领。本人现在失业状态,但找中介公司帮忙投保中,想问,本人情况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吗?备注本人自2015年2月份左右开始参保至今,已有5年时间。
A:
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本次您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西海岸新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政策规定和您具体情况审核、确定。另外,失业人员如果虚构劳动关系、通过中介公司代投社会保险费,可能涉嫌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并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Q:
国家给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补助款项理应按时到账,不应与社保缴费扣款挂钩,尤其涉及第三方扣费时效问题容易出现互相牵扯,浪费资源也影响信誉。更何况特殊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遇到失业等问题是不是也享受不到其他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等待遇,即便灵活就业前也一直多年缴纳失业保险?
A:
根据政策文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每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因此,补贴资金需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确认您的缴费资金实际到账后才能审核、发放。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胶州事业单位招考条件

不全是啊!
你看一下胶州市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吧:
胶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人办发[2009]92号文件《关于核准2009年胶州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的规定,我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卫生系统30名,其他事业单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08年、2009年未择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06年、2007年服务胶州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请参见附件《胶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09年7月22日― 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地点: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
3、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的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缴考试费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报《胶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领取准考证。
5、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6、2006年、2007年服务本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笔试
1、时间:2009年7月26日上午。
2、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地点为准。
3、非卫生类毕业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毕业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均不指定教材)。笔试总分值100分。
4、由招聘录用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最低资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总分值100分。
2.职位计划为1至9人的按笔试总成绩和职位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急需紧缺岗位构不成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职位计划为10人以上的按笔试总成绩和职位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构不成比例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非卫生事业单位的面试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报考卫生系统的面试时间为2009年8月1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5.因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补加给综合管理类职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职位。
(四)体检考核
1. 根据招聘计划分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2009年 8月3日按有关规定进行封闭式体检(费用自理),同时按招聘计划组织考核。
(五)公示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成绩及有关事项公布
各项成绩及信息发布均在胶州人才网上(
http://www.jzrc.gov.cn
)进行。
1.2009年7月25日对已报考的2006年、2007年服务胶州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加分公示。
2.2009年7月28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 2009年8月2日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2009年8月6日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5. 2009年8月11日至17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6.2009年8月18日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五、待遇和管理
被招聘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并由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一年。
被聘用人员须按《胶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胶政发[2007]37号)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规定
1.对体检和其他环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和其他结果失实的毕业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就业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人事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4.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组织进行。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0532-82288273
监督*:0532-82288035
附:《胶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请点击下载查看)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2022胶州公办教师招聘信息公告在哪里看

截止2022年12月9日显示:教师招聘网。
2022胶州公办教师招聘信息公告在教师招聘网看。选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山东省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选聘岗位:聘用学校为胶州市公办中小学校,具体工作单位安排根据学校需求和应聘人员学科情况进行双向选择。聘用后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 胶州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