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大学排名 >一本排名 >正文

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

更新:2023年06月28日 23:0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

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都考哪些科目?

2017四川各地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四川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四川各地市考试科目,大家可以作为参考,具体考试科目以届时公告为准。
考法一:只考《综合知识》,大纲均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地区:省直属、乐山、达州、内江、遂宁、南充、攀枝花、广元、阿坝;
考法二:《职测》+《公共基础》
地区:成都、眉山、雅安、泸州、广安、宜宾、甘孜;
考法三:《公共基础》+《计算机和公文写作》
地区:德阳、绵阳;
其他考法及地区:
自贡:《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基础》;
资阳:安岳县、乐至县考《综合知识》,雁江区考公基+申论;
凉山:每个区县不尽相同,考试科目比较杂乱
注:南充、广元、资阳等地区个别岗位会考专业知识。

大神们,2017年下半年南充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


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
  1. 依据近年事业单位考试南充、省属考情知:

    南充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与省属是同一套试卷。

  2. 2017下半年南充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笔试定于2017年12月2日举行。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


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0名工作人员补充到东坝街道办事处等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利州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6)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考生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登陆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网()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
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翠云路136号区委、区*第三办公区3楼303室,联系*0839-6183058),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
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成绩计算方式
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23年4月8日、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
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网()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
第一天审查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和各招聘学校(含教师管理中心)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网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8:00。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
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区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在招聘单位一线工作。
(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区号0839)
区教育局:3310271
区委宣传部:5579267
区委群众工作局:3262810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3230981
区林业局:3606123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286415
东坝街道办事处:3505262
嘉陵街道办事处:3222432
雪峰街道办事处:3370775
河西街道办事处:3421213
白朝乡人民*:5577306
金洞乡人民*:8535003
龙潭乡人民*:347640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3058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
(三)监督*(区号0839)
区纪委监委:3267755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
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3: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
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达州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 百度...


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
达州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
职位表见下图
↓↓↓
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全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达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24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在达州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县(市、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前一日。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按照《达州市公安机关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管理规定,一年累计记分达8分及以上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 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14: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8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同意后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后,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3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表》《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复习参考资料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3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818-2123499)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1.参加人员。按照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3:1的,除违纪、零分考生外,其他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辅警以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表彰(表扬)、奖励证明材料,个人征信证明,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测评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4×10米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试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达到招聘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统筹,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及政审,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 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8-2277823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18-2115107 政策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与“2017四川招聘事业单位 ...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