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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施工规范都有哪些?
安全生产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方向,建筑行业也是如此。每年都有建筑施工中或施工结束后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建筑安全施工规范。有从管理上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有技术层面的各种技术类规范,也有生产企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方便了解与学习,我们总结梳理了部分安全规范以供参考。 一、建筑安全施工规范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3、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79-91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9、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2000 10、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建[2000]230号) 11、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4-2008 12、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2008 13、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83-2009 14、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2006 15、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16、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65-89 1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1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 19、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20、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5972-2009 2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JGJ88-92 22、 柴油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l3749-2003 23、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13750-2004 24、 电梯*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 2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l47-2004 J376-2004 26、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 CJJ/T88-2000 27、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T86-2000 28、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6-2009 2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80-2009 30、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 3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CECS 266:2009 3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2009 33、 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5416-2009 3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JGJ167-2009 35、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 134-2009 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 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 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11、 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6、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17、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18、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19、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20、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21、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2、在高空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如配管放配线,设备安装及开通调试中,必须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顺利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造成不应发生的事故。 2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部委关于工程 消防法 规和有关条款。 24、 经常配齐、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认真贯彻逐级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5、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26、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27、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8、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29、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30、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31、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32、吊运短钢筋应使用吊笼,吊运超长钢筋应加横担,捆绑钢筋应使用钢丝绳千斤头,双条绑扎,禁止用单条千斤头或绳索绑吊。 33、吊运在楼层搬运、绑扎钢筋,应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电线。并注意与*电线的安全距离(1kv以下≥4m,1-10kv≥6m)。 34、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 建筑施工安全不容轻视,本文梳理了35个 建筑安全施工规范 ,也给出了34条注意事项。作为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熟知各类安全规范,最大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施工者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也应了解建筑安全施工相关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2005年的国家统一规范有哪些
我是建筑书店的,把我有的规范目录全给你:我QQ:912459520
GB/T50001-200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含光碟)
GB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2005年版)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3-9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7-96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限内部发行)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1-2002 烟囱设计规范
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059-92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3-2008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72-2001 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3-97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6-2001 瞄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9-2007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092-96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T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4-2001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5-2001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6-2001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8-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T50109-2006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GB50113-2005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
GB50114-2001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21-2005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J125-89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50126-200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7-2007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
GB50131-2007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5-2006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1-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145-2007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
GB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152-9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50160-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
GB50164-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5-92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7-92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7-2005 氢气站设计规范
GB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185-9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91-9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3-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99年版)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装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1-2004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200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6-2007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53-200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006年版)
GB50254-50259-200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279-98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6-98 提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9-9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T50291-1999 房地产估价规范
GB50292-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3-1999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7-2006 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50299-19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8-1999 地下铁道、轻朹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2-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3-2000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T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5-2000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
GB50318-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工程施工规范
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3-2002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4-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6-2002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50337-20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40-200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50341-2003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T50344-200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7-2004 干粉灭系统设计规范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49-2005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GB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设计规范
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55-2005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GB/T50356-2005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61-2005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
GB/T50362-2005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4-2005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65-200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6-2005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7-2006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4-2006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75-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9-2006 工程建筑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50384-2007 煤矿立井井筒及桐室设计规范
GB50387-2006 治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GB50389-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93-2008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1-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03-2007 炼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GB50405-2007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
GB50406-2007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10-2007 小型型钢轧钢工艺设计规范
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412-2007 厅堂音质模型试验规范
GB50413-2007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4-2007 钢铁治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416-2007 煤矿井底车场桐室设计规范
GB50418-2007 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1-2007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0426-2007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7-2008 高炉炼铁工艺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T50430-2007 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50435-2007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T50438-2007 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
GB50440-2007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T50441-2007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
GB50442-2008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3-2007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5-2008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T500448-2008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3-90 市政排水管榘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7-2007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CJJ8-99 城市测量规范
CJJ14-2005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7-200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28-2004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4-2002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6-200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7-90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51-2006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56-94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61-2003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2-95 房屋参漏修膳技术规程
CJJ63-200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70-96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3-99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9-2001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94-2003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95-2003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GJJ/T97-2003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99-2003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T102-200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105-2005 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
CJJ/T106-200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07-2005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
CJJ109-2006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T114-2007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7-200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19-2008 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
CJJ120-200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图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CECS102:200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230:200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CECA/GC1-2007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
CECA/GC2-2007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
CECA/GC3-2007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列
简明建筑工程预算员手册
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
JGJ3-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6-99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7-91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T10-9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12-2006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14-200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共两册
JGJ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T23-200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25-200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6-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T27-2001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30-2003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JGJ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6-2005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8-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5-200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7-2000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61-2003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JGJ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7-200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72-2004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74-2003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
JGJ75-200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6-2003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JGJ/T77-20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5-2002 预应力筋用锚、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JGJ92-200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5-2003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8-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99-98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100-98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2-2003 玻璃幕墙规程技术规范
JGJ103-2008 塑料门窗规程技术规程
JGJ104-97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7-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10-2008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113-200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4-200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15-2006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JGJ116-98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7-98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
JGJ/T119-98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T121-99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JGJ122-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JGJ123-2002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5-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04年版)
JGJ126-2000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
JGJ132-2001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4-200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5-2007 载体桩设计规程
JGJ137-200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年版)
JGJ138-200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T139-2001 玻璃幕墙规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141-2004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142-2004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4-200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5-2004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6-200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7-2004 建筑拆出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9-2006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JGJ150-2008 擦窗机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JGJ/T152-2008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JGJ153-2007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J/T154-2007 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
JGJ155-200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6-2008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T157-2008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161-2008 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JGJ166-2008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SY/T0019-97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
建筑安全施工中的规范都(国标)有哪些?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云南省建设厅)
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3、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79-91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9、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2000
10、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建[2000]230号)
11、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4-2008
12、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2008
13、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83-2009
14、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2006
15、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16、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65-89
1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1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
19、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20、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5972-2009
2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JGJ88-92
22、 柴油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l3749-2003
23、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13750-2004
24、 电梯*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
2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l47-2004 J376-2004
26、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 CJJ/T88-2000
27、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T86-2000
28、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6-2009
2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80-2009
30、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
3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CECS 266:2009
3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2009
33、 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5416-2009
3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JGJ167-2009
35、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 134-2009
什么是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施工负责人在生产作业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简介
项目部负责人在生产作业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
建设项目中,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班组、交底人、安全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记录存档。
作用
1、细化、优化施工方案,从施工技术方案选择上保证施工安全,让施工管理、技术人员从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上就将安全放到第一的位置;
2、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该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少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
3、项目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严格意义上讲,不做交底不能开工。
施工安全措施的范本
安全施工措施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责任
三、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四、工程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内业资料与档案管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代建单位:
4、设计单位:
5、建设规模: 2000万元
6、建设面积:10212.74M
7、层数:六层 总高度:22.5M
8、施工工期:180天日历日
9、建筑等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0、建筑防火分类:二类多层建筑。
11、上部结构体系:抗震设防烈度:7.5度,安全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框架结构。
12、建设地点:厦门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二、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责任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厦门市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施工措施。凡在本工程进行建设施工活动以及与本工程施工活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安全施工措施。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本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同时委托厦门合道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报告有关部门。该工程的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该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材料、设备不得占压地下市政管线。
第一章建设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制定合理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二)建设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
(三)在施工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和相关的安全防护条件,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建设单位单独发包或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等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建设单位不得干预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活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更不得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或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
(七)建设单位己将工程所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除废弃物,并以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提供给施工单位.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一)在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寻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源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开工条件.
(二)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
(三)监理人员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本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总承包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指导工作;项目经理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制定并落实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所有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第有至少*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项目经理或企业法人代表人及其委托的分管领导人召集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加,分析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实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形成书面纪要。
(四)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凡施工现场状况不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具备开工所需的安全条件的,不得开工。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应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分有关部门制定的条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七)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全对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或未经考核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保险。
(八)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相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九)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1、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和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出、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及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生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设置或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十)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拆卸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2、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测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在使用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使用安全。
4、安装、拆卸时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相关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十一)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的,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变配电设施和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十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应单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防火、保卫制度,并按规定设置消防、保卫设施。
(十三)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四)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十五)施工单位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职工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发生。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同时建设单位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施工单位地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有现场安全卫生医疗紧急救护措施,配备急救用品。
(十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施工作业人员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发现施工安全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十八)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本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在现场用地的周边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十九)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 ,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二十)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机械和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机械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四章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地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3、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和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6、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有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空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有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0、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1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2、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3、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4、施工单位单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5、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6、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决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7、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8、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0、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1、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23、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2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5、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6、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7、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8、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达到下列安全作业要求:
(1)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或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向安全管理员或施工管理人员报告。施工作业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并可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报告。
(4)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决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9、企业对其下属工程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明确权力义务的一种经济措施,在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中要明确与经济挂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奖惩分明,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中有安全生产指标。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指标)并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30、制订完成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的实话步骤和措施以及考核奖惩办法,并将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本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及所有的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可采用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每一个管理人员、生产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状的方式,并进行定期考核,填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记录表》。安全管理目标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五章 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文明施工及安全内业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并检查施工单位如实做好以下资料:
1、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2、安全目标管理。
配合表式:《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记录表》(表<一>)。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安全技术交底。
配合表式:《安全技术交底》(表<二>)
5、安全检查。
配合表式:《安全检查记录表》(表<三>-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表<三>-2)、《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表<三>-3)
6、安全教育。
配合表式:《安全教育记录表》(表<四>-1)、《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表<四>-2)、《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表<四>-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登记表》(表<四>-4)
7、班前安全活动。
配合表式:《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表<五>)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配合表式:《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表<六>)
9、工伤事故。
配合表式:《工伤事故快报表》(表<七>-1)、《工伤事故月报表》(表<七>-2)
10、安全标志。
配合表式:《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一览表》(表<八>)
11、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
配合表式:
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设施、密目式安全网挂设、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验收表(表<九>-1至表<九>-11)、接地电阻、漏电保护器、绝缘电阻等测试记录表(表<十>-1至表<十>-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登记表》(表<十一>)。
12、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
配合表式:《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表<十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分别按上述十二项内容分类建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产即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挥霍定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应定期做好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监理单位应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执行本措施的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责任单位违反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及本规定的行为,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可采取以下行政措施;对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应分别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暂停或局部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作出评价。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
代表签字: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
为加强标准化现场管理,提高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的管理水平,提升国都的自身形象,打造我公司的品牌力度,迎合市场的需要,本着建设标准规范化的安全施工环境为目的。以国家和地方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为依据,结合公司的标准要求,制定安全文明管理施工方案。
一、安全生产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由公司上属部门对其进行检查。
安全施工管理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
组 员:安全员、工长、机械员、材料员、各班组长
2、明确划分项目部各人员的责任制,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项目部必须按照现场施工环境,配备具有经验的相应安全员人数。并定期有上属部门对其进行考核。
3、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项目部安全员和富有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班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上的教育培训。
4、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时刻对个项目部进行远程控制,定期对下属项目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部位(方案)提出整改要求。
二、安全管理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无重伤,千人负伤率≤ 0.3‰;杜绝重大火灾和机械伤亡事故;职业发病率为零;防止环境污染(噪声、尘毒、三废)达标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对新开工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工作达到100%;对新开工的施工劳动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达到100%。
三、施工组织设计
1、由对现场环境熟悉的技术人员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对一些专业性强、难度大的施工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呈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准施工。杜绝盲目的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
1)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在四口处(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必须安装防护措施;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跳板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严禁高空作业人员从高处抛投任何物料。
2)预防坍塌事故:做好边坡或边坡支护工作,并做好周围的排水;脚手架的支搭应经过计算,做到科学合理,所用材料必须牢固;大型模板必须设置垫木和拉杆,用插放架必须绑牢以保持稳定;大型吊装构件在吊装摘钩前必须就位焊接牢固。
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劳保规定进行操作,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各种其中设备,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限位装置、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起重机指挥人员和司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定,不得违章作业;所有机械设备、起重机机具都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其灵敏可靠。
3)预防触电事故: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电气设施的安装标准、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且必须适合施工用电规范。根据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订出具体用电计划,远用合适的变压器;做好电器设备和防护措施,采用安全电压;使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一机一漏一闸一开一箱”的原则。设置电气技术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员,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气设备及时排除隐患;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各类电工、电器设备操作工、电焊工和经常与电气接触人员,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和用电管理规程,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4)预防中毒、中暑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对职工中使用具有毒性的材料,要严加保管,*使用,并做好防毒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高温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要采取降温、通风和其它有效措施。项目部办理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而且要达到防疫站检查的标准。搅拌机应采取密封及排尘、除尘等措施,以减少水泥粉末的浓度,使其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提高机械设备的精密度,并采取消音措施。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富有工作经验的工程专业人员,组织各班组人员对其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气焊工、架工),除具有上岗证外,还应对他们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
2、在安全技术交底的过程中,要针对性强、全面,并且在交完底后让各施工人员签字,留做文字形式工地存档。
五、安全检查
1、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制度性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安全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记录下各班组的施工工艺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2、对发现有重大隐患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
六、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工前对进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培训,让工人能够充分了解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其在思想上认识到这是关系到自己生命安全的大事。将接受安全教育签字的人员名单收集起来,工地存档。
七、工伤事故处理
1、项目部每天对在项目部受伤人员进行统计,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在每月25日前将情况上报给公司安全部门。
2、对工伤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无三级安全教育、无防范措施,事故原因不清楚、责任追查不彻底)。杜绝以后有类似状况的发生。
八、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1、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检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
2、认真贯彻宣传,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
3、现场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挂帅现场文明施工。并且制定一套适合本工程特点有关文明制度,使得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明确“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措施防护等设施;
5、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牌,做到五牌一图齐全。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
6、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取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7、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设置专职办案人员24小时值班,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8、食堂的卫生人员要到当地*机关办理卫生许可证及相关的体检证件。将职工宿舍(食堂)、文明卫生纳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9、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容器,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理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0、混凝土输送泵、砂浆机在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机械台前或运输车清理出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两次沉淀后,方可排入下水管道,未经处理的泛浆水,严禁直接排入排水设施。
所有现场人员都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遵守职业道德,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协调,听取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虚心的接受检查和批评。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整改,满足有关部门要求,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二)
一、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
1.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达到重庆市相关标准,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1.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
二、思想意识保证
2.1 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都要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也是效益”、“安全生产、人人有则”、“预防为主”等思想。
2.2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讲、反复讲、天天讲,使“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组织保证措施
3.1 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并始终保证运转。(详图3.1)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图3.1)
3.2 配合各岗位专*安全人员,特别是班组*安全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
3.3 设专人及时清扫成渝高速路附近施工区域的垃圾,并及时清运。
四、制度保证措施
4.1 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4.2 实行新工人入场安全培训教育制。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地对新入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人持证上岗,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消除不安全的因素。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向员工讲解安全知识及杜绝隐患措施。
4.3 各层次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二次安全检查,对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4.4 安全技术交*。工程开工前,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情况,从项目经理到管理人员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4.5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4.6 危险作业专人安全值班制。
4.7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
4.8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
4.9 危机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五、技术保证措施
5.1 安全封闭措施
将施工区域与行车道隔离,避免施工人员及物品进入行车区造成事故。并在施工区域明显处设置安全标志。在施工区域外设置警戒红线或标示,在施工区两端设置醒目告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在施工区域放慢车速注意安全。
5.2安全施工措施
5.2.1进场后,首先了解地质、水文情况,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5.2.2坚持“安全三宝”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
5.2.3施工现场的坑、槽、沟和各种孔洞必须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
5.2.4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器开关、按钮、闸刀设箱加锁、防雨,机械设备接零,分系统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2.5场内电线架空2.5米以上挂设,不准拖地,不准与金属接触。
5.2.6库房、办公室、食堂、宿舍配备消防器材,并派人定期检查保证有效。
5.2.7库房、宿舍、办公室内严禁明火,禁烧电炉,禁用100W以上的大灯泡和大功率电器。
5.2.8高填方区域,在下部结构施工期间,注意对该区域的监控,制定专项的应急预案。
5.3 文明施工措施
5.3.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暂行标准》的规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工人所戴安全帽分色以示区别。
5.3.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六牌一图),并且搞好三包工作。
5.3.3施工道路出入口路面应做硬化处理,设排水沟、砼门档及冲洗车辆设施,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保证道路干净。
5.3.4禁止在施工现场抽烟、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会产生有火、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严禁往河道内乱弃土和废弃物。
5.3.5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建设方规定的时间、路线装运渣土,并卸在建设方指定地点。
5.3.6现场材料分规格、品种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清,临时工棚等设施规范搭建,保持现场整洁。
5.3.7搞好施工环境卫生,现场施工垃圾采用层层清理,集中堆放,专人管理,统一搬运的方法。
5.3.8与施工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现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禁止赌博、打架、斗殴等流氓行为发生,遵守*的有关治安规定。
5.3.9所有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5.4 防火及治安保证措施
5.4.1建立健全防火及治安保安组织,并与当地派出所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5.4.2设置消防器材,配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5.4.3制定防火制度,实行防火负责制。
5.4.4每月在对安全大检查的同时,也同时检查防火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5环保专项保证措施
5.5.1水、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a、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不将有害物质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直接排放。并备有临时的污水汇集沉淀井内,过滤施工、生活排水,然后再排入流经施工区域的小河内。
b、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除垃圾,集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
c、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d、施工现场设置的油料库,库房地、墙面做防渗漏处理,指派专人负责油料的储存、使用、保管,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质、水体。
e、对现场发电备用柴油发电机机安装防漏油设施,对机壳进行覆盖围护,避免漏油污染。
f、对施工便道,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g、施工中严禁擅自将未处理的污水或废弃物直接向河内排弃,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者项目部将采取经济罚款,对个别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
5.5.2施工噪声、振动的控制
现场的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土石方作业机械、混凝土浇筑,故在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声产品。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声、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
a、施工组织若要进行加班抢工,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用三班*业,使工人每个工作日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劳动总局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声时间标准的规定。
b、选择低噪声设备即对移动性设备噪声超标的一律不用;对固定式高噪声设备,在选型时严格比较噪声大小。
c、改革施工工艺和设备,机械尽可能采用液压设备或以摩擦压力代替机械振动。
d、合理布置各种施工工作区和生活工作区,利用距离、隔墙使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
e、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不鸣笛,不急刹车;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并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加以控制,以避免或减少噪声。
5、对施工现场地面,定期进行压实或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易于引起尘害的细料堆,予以遮盖或适当洒水。
b.、不在施工现场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c、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d、根据重庆市建委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外运材料应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将严格执行该规定,所有材料将采用封闭运输;对车辆出场外运时,均严格冲洗干净,避免带泥上路。
5.5.4植被与生态环境保护
a.临时占地生态环境保护
1)布置大、小临时工程时尽量选用荒地,加强对临时工程用地的生态环境保护。
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植被保护,禁止破坏。
b.取、弃渣场生态环境保护
1)在弃渣时由专人指挥、堆放整齐、边坡平整,并设挡墙。
2)施工过程中杜绝向业主指定的弃渣场以外地点倾倒弃渣和弃土。
六、夜间施工的措施
1、夜间施工的范围:由于本工程工期相当紧,造成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有可能涉及到夜间施工。
2、控制的指标: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保证达到100%,以保证现场夜间照明灯光不射入周围居民家中,夜间无光污染。
3、施工现场照明灯具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式可拆除灯罩,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致周围居民;尽量选择节能灯具。
4、合理安排流水作业,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对外界干扰小的工序
5、夜间施工作业控制施工噪音。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纪录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技术交底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建筑安全施工规范都有哪些?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