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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移流程是什么

更新:2023年02月25日 02:1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档案转移流程是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转移流程是什么

档案转移流程是什么

 档案转移流程: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调动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

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

1.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

4.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文件档案移交流程

文件档案移交流程


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那一部分档案的习惯称谓。包括命令、指示、决定、布告、请示、报告、批复、通知、信函、简报、会议记录、计划和总结等。

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文件档案移交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件档案移交流程1

一.要区分归档与不归档的案卷 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要把不归档的,仅留存在本机关团体供工作参考的案卷与应归档的案卷区分出来,把应归档文件的案卷移交给上级档案部门。

二.要编制移交目录 所谓编制移交目录,就是把归档文件目录或案卷目录打印或复印成一式三份,分别交移交部门、接收部门一份,另一份留存在档案盒内。在移交目录后面,还应附有《移交备考表》,内容包括:档案盒总数、移交人、接收人、交接时间等项目。这些目录、备考表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模板填写并打印,为了管理更高效,建议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对档案进行管理,例如笔者一直使用谋艺工作室研发的万能档案软件,打印目录、备考表非常方便。

三.查验归档案卷 在移交档案时,档案管理部门要对案卷进行严格检查,一方面要检查案卷质量,看是否符合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要求,是否反映了卷内文件特征,盒内文件是否有损坏、装订是否整齐等等。

另一方面,还要检查案卷内文件的数量,与移交目录内所列的数量是否吻和,盒内文件件数或卷内文件页数是否与案卷封面所填写的'数目相一致。

四.办理移交手续。 归档文件的案卷检查完毕,对符合要求的案卷就可以办理具体移交手续。

具体移交时,交接双方各拿一份移交目录,核对无误后,双方均应在三份移交目录和移交备考表上签字。 为避免返工、浪费时间和增加工作量,提高管理档案的效率,在计算机日益普及的今天,建议有条件的单位最好使用档案软件管理档案,这样,案卷内文件的数量在日常工作中就能随时核对,有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一步工作做得越好,在移交检查时出现返工的概率就越小,工作效率就越高。

至于选择什么样的档案软件,除了我文中提到的万能档案外,还有许多优秀的档案软件都可以选择,在选择时注意软件功能与自己的档案管理业务越匹配越好。 文件档案移交流程2 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说明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历史记录”说明档案在继承文件原始性的同时,也继承了文件的记录性,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档案迁移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迁移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档案作用:

1.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

2.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的主要功能: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档案;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从2016年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财政拨款解决档案管理问题。

档案管理人员交接工作的规定

法律分析: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不仅是明确档案人员责任,维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工作连续不断有序进行的需要,而且也是《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赋予档案人员的职责。做好档案交接工作,,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档案交接要纳入基层单位的议事日程、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之中。

档案交接是基层企业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应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尤其是基层单位负责人应把档案交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单位时要把好关,做到档案人员离职离岗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对未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的档案人员,不得签发调动工作通知,不得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要把档案交接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单位档案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那些明知档案交接手续未办理妥,仍然随意签发调令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进行处理二是档案人员离岗离职之前要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准备工作。档案交接分为移交和接收两个方面,而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前的准备工作,是确保档案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其次认真做好档案监交工作。档案监交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因此无论是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还是一般档案人员,特别是负责档案保管接待人员的交接,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交。

档案监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一般档案人员交接,可由档案机构负责人监交;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可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人监交。交接双方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册、页数等。

移交文据一式3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

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电子档案怎么移交与接收

电子档案怎么移交与接收


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

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

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 第十一条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第十二条档案移交单位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之前,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电子档案接收 第十三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接收、检验、迁移、转换、存储等工作。 第十四条电子档案接收的主要流程是:检验电子档案数据、办理交接手续、接收电子档案数据、著录保存交接信息、迁移和转换电子档案数据、存储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十五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第十六条电子档案检验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由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各自留存一份;《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可采用电子形式并以电子签名方式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将电子档案交接、迁移、转换、存储等信息补充到电子档案元数据中。

第十八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迁移和转换前后的一致性进行校验。 第十九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载体保存5年以上。 第二十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对电子档案载体应当按照DA/T38《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和DA/T15《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进行管理。

工程档案移交进馆业务办理流程

工程档案移交进馆业务办理流程


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

下面是我分享的工程档案移交进馆业务办理流程,快来看看吧!

一.受理条件

1.一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需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进行汇总并经全面检查后,以项目为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2.周期较长的工程和分标段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按建设周期分期移交;

3.移交单位取得了市档案局发出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办理移交进馆通知书》。

二.办理流程

1.市档案局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对拟进馆工程档案进行检查并发出《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进馆质量检查意见书》;

2.市档案局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进馆质量检查意见书》提出的档案质量问题进行复核,合格的发出《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办理移交进馆通知书》;不合格的由移交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3.属于*投资项目的移交单位凭《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办理移交进馆通知书》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6

3.64号窗口提交城建档案移交进馆业务办理申请,市档案局办文窗口发出收文回执,转市档案局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办理档案移交进馆;

4.市档案局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档案接收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进馆档案案卷和卷内文件的清点,并与移交单位办完档案交接手续,向移交单位发出《深圳市城建档案移交进馆凭据》;

5.市档案局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网和深圳档案网站上同时公告档案移交进馆办理结果。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档案转移流程是什么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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