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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甘肃函授本科专业有哪些 招生专业汇总?

更新:2024年04月05日 07:03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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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甘肃函授本科专业有哪些 招生专业汇总?

2023甘肃函授本科专业有哪些 招生专业汇总?


2023甘肃函授本科专业有哪些 招生专业汇总?
2023年甘肃函授本科专业有金融学、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英语等。甘肃函授本科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合适的专业。

2023年甘肃成考函授招生专业汇总表汉语言文学业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业余化学工程与工艺业余环境工程业余金融学业余工商管理业余会计学业余财务管理业余公共事业管理业余法学业余动物医学业余护理学业余治安学函授侦查学函授冶金工程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通信工程函授工商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函授林学函授园林函授新闻学函授广播电视编导函授电子信息工程函授金融学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会计学函授财务管理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能源与动力工程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工程造价函授中药学函授药学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化学工程与工艺函授石油工程函授油气储运工程函授行政管理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函授测绘工程函授资源勘查工程函授安全工程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行政管理函授土地资源管理函授法学函授土木工程函授药学函授工商管理函授行政管理函授护理学函授应用化学函授应用化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通信工程函授通信工程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金融学函授金融学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电子商务函授电子商务函授汽车服务工程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函授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函授测绘工程函授勘查技术与工程函授资源勘查工程函授建筑学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程造价函授土木工程函授水利水电工程函授农学函授动物医学函授林学函授园林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学前教育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药学业余金融学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行政管理函授法学函授临床医学业余医学影像学业余口腔医学业余医学检验技术业余护理学业余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土木工程函授测绘工程函授地质工程函授资源勘查工程函授石油工程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土地资源管理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飞行器动力工程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法学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采矿工程函授安全工程函授会计学函授物流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数学与应用数学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行政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教育学函授学前教育函授小学教育函授土木工程函授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函授测绘工程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工程管理函授中药学函授药学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数学与应用数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车辆工程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软件工程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国际经济与贸易函授心理学函授环境科学函授药学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会计学函授行政管理函授物流管理函授旅游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思想政治教育函授学前教育函授小学教育函授林学函授园林函授护理学函授应用化学函授地质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机械电子工程函授汽车服务工程函授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函授焊接技术与工程函授能源与动力工程函授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函授电子信息工程函授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函授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函授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函授水利水电工程函授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函授测绘工程函授勘查技术与工程函授资源勘查工程函授农业水利工程函授环境工程函授建筑学函授城乡规划函授安全工程函授环境科学函授工程管理函授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函授工程造价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财务管理函授车辆工程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通信工程函授自动化函授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函授交通运输函授交通工程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会计学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物流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汉语国际教育函授广告学函授数学与应用数学函授应用物理学函授应用化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车辆工程函授金属材料工程函授焊接技术与工程函授电子信息工程函授通信工程函授自动化函授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物联网工程函授土木工程函授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函授制药工程函授环境工程函授食品质量与安全函授建筑学函授城乡规划函授金融学函授国际经济与贸易函授生物技术函授药学函授工程造价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会计学函授财务管理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审计学函授公共事业管理函授物流管理函授电子商务函授旅游管理函授酒店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教育技术学函授体育教育函授园林函授护理学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土木工程函授水利水电工程函授化学工程与工艺函授采矿工程函授交通工程函授工程造价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水利水电工程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应用化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函授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函授石油工程函授环境工程函授食品科学与工程函授建筑学函授城乡规划函授金融学函授应用心理学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会计学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教育学函授学前教育函授农学函授护理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金融学函授工程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机械电子工程函授汽车服务工程函授电子信息工程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水利水电工程函授环境工程函授食品科学与工程函授经济学函授金融学函授国际经济与贸易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会计学函授农林经济管理函授行政管理函授电子商务函授法学函授教育学函授农学函授茶学函授动物医学函授园林函授水产养殖学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药学函授人力资源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护理学函授护理学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大气科学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土木工程函授会计学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土木工程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程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行政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治安学函授侦查学函授行政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治安学函授侦查学函授金融学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公共事业管理函授法学函授通信工程函授工商管理函授汉语言文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冶金工程函授焊接技术与工程函授能源与动力工程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通信工程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函授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函授水利水电工程函授测绘工程函授化学工程与工艺函授纺织工程函授金融学函授工程管理函授工程造价函授工商管理函授市场营销函授会计学函授法学函授车辆工程函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通信工程函授自动化函授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函授土木工程函授交通运输函授工程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农业水利工程函授食品科学与工程函授财务管理函授农林经济管理函授土地资源管理函授法学函授农学函授园艺函授动物科学函授动物医学函授园林函授中医学业余中药学业余临床医学业余医学影像学业余中西医临床医学业余医学检验技术业余护理学业余英语业余*语业余汉语言文学函授历史学函授数学与应用数学函授物理学函授化学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工商管理函授会计学函授旅游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思想政治教育函授教育学函授教育技术学函授学前教育函授体育教育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工业设计函授石油工程函授经济学函授教育技术学函授小学教育函授英语业余汉语言文学函授秘书学函授历史学函授美术学业余安全工程业余数学与应用数学函授物理学函授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函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土木工程函授采矿工程函授石油工程函授财务管理函授公共事业管理函授法学函授思想政治教育函授学前教育函授体育教育函授农业资源与环境业余农学函授园艺函授护理学业余英语业余汉语言文学函授历史学函授成考函授热门专业有哪些1. 经济学类:甘肃函授本科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这些专业在市场上有着广泛的用武之地,毕业生可以从事金融行业、会计、审计、税务、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职业。
2. 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甘肃函授本科这些专业培养的是具有良好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的人才,毕业生可从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运作等多个职业领域。
3. 法律类:包括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甘肃函授本科这些专业培养的是能够从事法律实务及相关职业的人才,它们在法院、检察机关、公证处、司法部门等领域都有着极其广阔而丰富的发展空间。
4. 教育类:甘肃函授本科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等专业。这些专业培养的是具备一定教育理论和实践基础,有较强教学、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才,可以在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科研机构等多个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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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2023甘肃函授本科专业有哪些 招生专业汇总?

兰州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于2017年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统计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行政干部学校,是黄河上游地区重要的财经大学,也是甘青宁三省(区)财经类学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规模最大的普通高校。

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设20个二级学院,有61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甘肃省“一本”招生专业35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4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2个、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4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51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48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省内外多个地方*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就业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2021年全日制“1+2+1”项目中俄大学实验班开始招生;成立“中亚商学院”和“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与新加坡孔子学校合作建设“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筹建“中白经贸孔子学院”,打造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向西向南开放的前沿合作学术平台。

学校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兰州市城关区甸子街45号(东岗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2022年我校共有61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中俄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招委会的文件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简章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对脱贫地区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进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拟定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我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执行与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生同样的收费政策。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具体招录计划数及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

6.和平校区、东岗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7.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

(二)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兰州财经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国际课改实验班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兰州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价格[2021]759号)文件,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生缴纳;第四学年学费按已批复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2.121中俄国际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12000/人·学年。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本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等,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慈善机构等设立的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上网查阅或*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http://www.lzufe.edu.cn

联系*:0931-5259988

2022年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3甘肃函授本科专业有哪些 招生专业汇总?

2022年 甘肃 民族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 高考 招生录取 工作 的政策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实施“阳光工程”,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 新生 ,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Gansu Norm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 11561

第四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第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 本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院系部负责人、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具体研究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二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录取及专业分配办法:根据录取规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专业 志愿 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录取计划满额,遇平行分数考生时,则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藏语类专业文科按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藏语类专业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当考生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非 平行志愿 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第十六条  甘肃省 艺术 、 体育 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其相关规则录取。即美术、 书 法类别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唐卡、声乐、器乐、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然后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若排序成绩相同时,则美术、书法类考生按专业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唐卡、声乐、器乐、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按考生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除甘肃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审核录取;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要求在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照第十四条中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 考试 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办法遵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分配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  专业加试要求:学校招收的藏语类专业根据所招生省(区)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试藏语文。

第二十条  甘肃省内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录取,按规定的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习 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享有学校普通学生的所有待遇。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 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史类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 理工 、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7]407号):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移动互联开发)、网络工程(云计算方向)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学费9000元/年。

2.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公寓住宿费900元/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贷、助学金:

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咨询、监督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邮政编码:747000

咨询*:0941-8253168

传    真:0941-8253168

学校网址:

Email:g*yzsb@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好一点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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