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教育资讯 >大学招生 >正文

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4月21日 01:1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给大家带来了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


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校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多元学科全维度融合的特色教育模式。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5个,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业进入四川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学校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广播电视学院 、新媒体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建有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五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等二十四个本、专科专业类别。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四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6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音乐学

音乐学

音乐学类

电子音乐创作与*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舞蹈学

戏剧影视学院

表演

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戏剧学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类

影视摄影与*

编导类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类

新媒体学院

动画

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公共艺术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

书法学

书法学(毛笔)类

2.普通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四年

市场营销

12000

普通类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民族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二)三年制专科

1.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三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4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广播电视学院

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类

广播电视技术

编导类

影视编导

新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影视动画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

家具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

美术学院

摄影摄像技术

2.普通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三年

金融管理

10000

普通类

财务管理

会计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

旅游英语

文秘

新媒体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4000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网上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按各类专业统考规定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四川省2020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本科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专科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报考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8.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9.书法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书法学(毛笔)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我院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除可填报我院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依据我院对口招生计划填报我院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它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北院),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南院)。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10月,经过60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重要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院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职能。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艺术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是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确定招生专业、规模。

第八条 学院是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不做分省计划。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专业录取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根据前款规定,按照学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 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总成绩均按照750分计算。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据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类别与我院专业未对应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 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各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院年度招生专业和专业考试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发布。

第十七条 学院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第十八条 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zsb@tjcm.edu.cn

*:022-24160044(兼传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邮编:300171

学校:

监督*:022-24319205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时,学院依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每学期办理学生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学生在学习期间,学院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转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本科学费标准:艺术与科技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我院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本市郊县及外省市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大型乐器、钢琴、竖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院申请租赁。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我院学位相关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咨询内容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的。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好一点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钢琴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这是什么螃蟹

这是什么螃蟹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最新文章

艺考有哪些学校

艺考有哪些学校

时间:2024年05月04日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