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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租房合同正式发布 租期内不得单方面涨租

更新:2023年02月01日 14:4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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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租房合同正式发布 租期内不得单方面涨租

北京新版租房合同正式发布 租期内不得单方面涨租

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三个合同示范文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北京日报客户端第一时间为各位小伙伴梳理合同亮点。

不再租房须至少30天通知租户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租户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房东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租户;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房东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房东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租户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

房屋交还3日内要退押金

押金除用于抵扣租户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租户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租户。

装修满足国家标准

房东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租户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屋内设施坏了谁来修?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租户原因而导致的损毁,租户应当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当在接到租户通知后约定时间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户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租户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因租户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租户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房东*房租户优先购*

租赁期内房东出*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前约定时间内通知租户且不得影响租户正常使用该房屋。租户应当在收到房东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租户未行使优先购*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除了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如果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租户遇到这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房东迟延交付房屋达约定时间的;房东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租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租户安全、健康的;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房东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租户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房东遇到这些情况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租户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约定时间的;欠缴各类费用达约定额度的;擅自将房屋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租期内房东收房或赔违约金

除合同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房东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租户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约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约定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房东应退还租户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房东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租户人身、财产损失的,房东应承担赔偿责任;租户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租户承担。

房东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租户的租金、押金的,或者租户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租户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房东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或者未经租户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官方:比老版合同调整了两大方面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与2008年市建委(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工商局(现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调整:

一方面,合同适用区分更加明确。不同于2008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根据租赁的不同成交方式做了区分,此次发布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别针对住房租赁和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适用于我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

另一方面,增加了禁止违法群租的相关要求。《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均在说明中强调,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有关禁止违法群租的文件规定内容。同时,在合同中通过设立房屋整租、分租有关事项条款,明确禁止违法群租,一是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专设“房屋租赁形式”相关条款,约定房屋具体居住人数及分间出租时的分租房间居住面积;二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明确约定最多居住人数。

北京:明确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北京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明确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三个合同示范文本已于日前发布并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与2008年印发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相比,此次发布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别针对住房租赁、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
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适用于北京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
关于租金,本次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明确“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关于押金,《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明确“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另外,增加了禁止违法群租的相关要求,明确“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未完,详见追问追答)

新版租房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实施 租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

新版租房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实施

租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

昨天,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据介绍,这三份合同从昨天发布起就正式实施。未来无论是自行成交的,还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都可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文本中也明确,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房东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可整租或分租 禁止群租

11年前,本市住建和工商部门发布过涉及租房租赁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是《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这次虽然也发布了三个合同文本,但内容和用处都发生较大变化,有了更加明确的适用区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2008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根据租赁的不同成交方式做了区分,此次发布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别针对住房租赁和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适用于本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简而言之,这是在房东或租户与房产中介签约时用到的。

这位负责人也介绍,合同文本中也增加了禁止违法群租的相关要求。记者注意到,《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均在说明中强调,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有关禁止违法群租的文件规定内容。

“合同中也通过设立房屋整租、分租有关事项条款,明确禁止违法群租。”他说,《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专设“房屋租赁形式”相关条款,约定房屋具体居住人数及分间出租时的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也明确约定最多居住人数。

房屋交还3日内返还押金

在“租购并举”的大背景下,这版合同文本也有很多条款是保护租户合法权益的,尤其是在“钱”的问题上。

比如在租金方面,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房东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合同提前解除的,房东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

押金方面,合同文本也明确:押金除用于抵扣租户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租户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租户。

如果出租屋内的设施坏了,该谁来修?记者注意到,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租户原因而导致的损毁,租户应当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当在接到租户通知后约定时间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户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但如果租户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租户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租户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房东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也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租户;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装修不达标 租户可解约

去年备受关注的自如等长租公寓甲醛超标一事,也在合同中有了回应。合同文本显示,房东要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

租户和房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除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如果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如果房东迟延交付房屋、房东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租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租户安全和健康的,租户都可单方解除合同。

如果租户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欠缴各类费用、擅自将房屋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房东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对于解约的违约金方面,文本则明确除合同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房东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租户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在提前约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约定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房东还应退还租户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房东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租户的租金、押金的,也会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记者 曹政)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介

导语: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来执行。这篇文章主要是为大家介绍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介

1.首先,要规定好出租方和承租方,一般来说出租方都是甲方,而承租方都是乙方,并且要相互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

2.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必须说明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说地理位置、几个居室、几个客厅、几个卫生间,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多少平方米,装修状况如何等。

3.房屋权属状况也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进行详细的说明,比如说甲方或其代理人必须向乙方出示证书编号为xxxxxxx的房屋所有权证等;



4.房屋用途也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进行详细的说明,比如说,乙方必须书面保证不能擅自地更改房屋除去居住之外的用途。

5.房屋改善,比如说乙方提出的房屋改善要求,甲方应该及时履行,而乙方必必须通过甲方的同意才可以重新装修房屋等;

6.租赁期限也必须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说明清楚,比如说,房屋租赁期是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总计____年_____个月。



如果租赁期满了的话,甲方是有权利收回这栋房屋的,但是如果乙方想要继续承租的,应该提前提出书面或者是口头的续租要求,如果甲方同意了的话,就必须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7.租金想必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须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详细地进行说明,比如说租金标准:____元/月、季、半年还是年,总计为多少元,并且要注明大写金额。每月(季、半年、年)的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必须注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房屋内的东西发生了损坏,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进行赔偿,并且如果要扔掉或者是移动的话,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以上就是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介绍了,通过这篇文章,大家是否对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呢?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的话,就多多登陆土巴兔吧!

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写 一般要注意些什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0�6: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0�6: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 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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