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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类别一二三类,划分依据是什么

更新:2023年02月01日 18:1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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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类别一二三类,划分依据是什么

土壤类别一二三类,划分依据是什么

;     1、一类土:主要包括砂,粘质砂土,种植土,冲积砂土层,泥炭等。2、二类土:主要包括砂质粘土和黄土,轻盐土和碱土等。3、三类土:主要包括中等密实的砂质粘土和黄土,含有碎石、卵石或工程垃圾的松散土,压实填筑土,粘土,轻微胶结的砂,天然湿度含砾石、石子(占比在15%以内)等杂质黄土。
一、土壤类别一二三类
      1、一类土
      主要包括砂(天然含水量时平均容重为1500kg/m3),粘质砂土(1600kg/m3),种植土(1200kg/m3),冲积砂土层(1650kg/m3),泥炭(600kg/m3)等。
      2、二类土
      主要包括砂质粘土和黄土(1600kg/m3),轻盐土和碱土(1600kg/m3)等。
      3、三类土
      主要包括中等密实的砂质粘土和黄土(1800kg/m3),含有碎石、卵石或工程垃圾的松散土(1900kg/m3),压实填筑土(1900kg/m3),粘土(1900kg/m3),轻微胶结的砂(1700kg/m3),天然湿度含砾石、石子(占比在15%以内)等杂质黄土(1800kg/m3)。
      4、四类土
      主要包括坚硬重质粘土(1950kg/m3),板状黄土和粘土(2000kg/m3),密实硬化后的重盐土(1800kg/m3),高岭土和干燥变硬的观音土(1500kg/m3),松散风化的片岩、砂岩或软页岩(2000kg/m3),含有碎石、卵石(占比在30%以内)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1950kg/m3),天然级配砂(1950kg/m3)。
二、土壤类别划分依据是什么
      1、现场鉴别方法
      (1)一类土和二类土可以用铁锹挖掘,少许用脚蹬可以挖掘,铲运机铲土时间短,容易满斗。
      (2)三类土需要用铁锹配合镐进行挖掘,铲运机铲土时间较长,可以装满斗。
      (3)四类土需要全部用镐挖掘,少许需要使用撬棍松,铲运机铲土时间长,并且装不满斗,有时还需要借助铲土机或松土机。
      2、坚固系数
      (1)一类土和二类土的坚固系数在0.5-0.8之间。
      (2)三类土的坚固系数在0.8-1之间。
      (3)四类土的坚固系数在1-1.5之间。

土壤类别划分几类

1、土壤可以分为砂质土、黏质土、壤土三类。
2、砂质土的性质:含沙量多,颗粒粗糙,渗水速度快,保水性能差,通气性能好。
3、黏质土的性质:含沙量少,颗粒细腻,渗水速度慢,保水性能好,通气性能差。
4、壤土的性质:含沙量一般,颗粒一般,渗水速度一般,保水性能一般,通气性能一般。
5、土壤是指地球表面的一层疏松的物质,由各种颗粒状矿物质、有机物质、水分、空气、微生物等组成,能生长植物。土壤由岩石风化而成的矿物质、动植物、微生物残体腐解产生的有机质、土壤生物(固相物质)以及水分(液相物质)、空气(气相物质)、氧化的腐殖质等组成。
6、固体物质包括土壤矿物质、有机质和微生物通过光照抑菌灭菌后得到的养料等。液体物质主要指土壤水分。气体是存在于土壤孔隙中的空气。土壤中这三类物质构成了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为作物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是土壤肥力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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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分类系统的分类等级有哪些

1、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以土壤本身性质为分类标准的定量化分类系统,属于诊断分类体系。

采用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族和土系六级分类制,其中前四级为高级分类单元,主要供中小比例尺土壤调查制图确定制图单元用,后二级是低级分类单元,主要供大比例尺土壤调查制图单元用。

2、中国土壤分类系统,以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和土壤属性的三者统一来划分土壤,属于地理发生学土壤分类非定量化的,采用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七级分类制,其中土类和土种为基本分类单元。



扩展资料:

以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为基础的中国土壤系统分类既与国际接轨,又充分体现我国特色。除有分类原则、诊断层和诊断特性和分类系统外,还有一个检索系统,每一种土壤可以在这个系统中找到所属的分类位置,也只能找到一个位置。

“诊断层“,是用以识别土壤类别、在性质上有一系列定量说明的土层。诊断层和诊断特性是现代土壤分类的核心。没有诊断层和诊断特性,就谈不上定量分类。11个诊断表层、20个诊断表下层,2个其他诊断层和25个诊断特性。

就诊断层而言,36.4%直接引用美国系统分类的,27.2%是引进概念加以修订补充的,而有36.4%是新提出的。在诊断特性中,则分别为31.0%、32.8%和36.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土壤系统分类

我国土壤分类

我国的土壤分类由土壤工作者提出的是两大体系:一是现行的属于地理发生分类说的“土壤分类系统”体系,它的核心是土壤的形态、物理化学及其他特性,是土壤分类的基础;另一类是以定量的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为核心,以土壤发生说理论为指导,既与国际接轨又充分体现我国特色的“土壤系统分类”体系[11]。除这两大分类体系外,20世纪后期我国兴起的农业地质研究,由地质工作者提出了以地质体(主要指成土母质母岩)为基础的农业地质土壤分类体系。

1.土壤分类系统体系(地理发生说分类)

我国的土壤分类系统的进展大致是:

1954年学习苏联土壤地理发生分类,以成土条件为依据,以土类为基本单元,采用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和变种的五级分类制。

1978年中国土壤学会在江苏江宁市召开第一次土壤分类会议,提出了《中国土壤分类暂行草案》。

1984年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土壤分类讨论会,拟定了《中国土壤分类系统》(修订稿),划分了土纲、土类、亚类等单元。

1988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在山西太原再度召开土壤分类研讨会,拟定了土纲、土类、亚类的分类系统。

1992年全国土壤普查资料汇总时提出了《中国土壤分类系统》(表2-8),确立了12个土纲、28个亚纲、61个土类、233个亚类,它反映了全国土壤普查的科学水平。

现行的湖南土壤分类属于1992年分类系统体系。湖南土壤分类是从1930年代开始的,1934年11月~1935年2月底,原中央地质调查所在长沙、湘潭、湘乡和衡山等地做了湖南省第一次土壤调查,将其分为红土、黄土、森林土、色深棕土、高山草原土、砾石土和湿土七大类,进而又分出12个亚类。因此湖南土壤分类首先是地质工作者进行的,土壤工作者进行土壤分类则是1958~1960年全省第一次土壤普查开始的,当时将全省分为17个土组,53个土种和91个变种,这是湖南历史上第一个较完整的土壤分类系统。1978年在全省第二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中提出了“暂拟”的土壤分类,第一次按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的五级分类制划分了全省土壤。1984年2月,根据全国土壤办公室昆明会议拟定的“全国土壤分类系统”将全省土壤划分为土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亚种六级土壤分级。

表2-8 中国土壤分类系统高级分类表[14]

续表

2.土壤系统分类体系

在美国土壤系统分类的影响下,我国从1984年开始进行了中国土壤系统分类,它是以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为基础的系统化、定量化的土壤分类,是多级分类,共六级,即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族和土系。土壤系统分类将全国分为14个土纲、39个亚纲、141个土类和595个亚类,其中土纲、亚纲、土类如表2-9所列。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经过10余年的研究,已经有较大的进展,与我国以前的土壤分类相比,该系统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该分类以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为基础,有严格的定量指标和明确的边界,还有一个完整的检索系统,反映了当前国际土壤分类的潮流和方向(定量化);也便于土壤分类的自动检索。

2)面向世界与国际接轨。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中土纲名称,大多为当今世界上土壤分类中常用的名称,如有机土、灰土、火山灰土、变性土、干旱土、新成土均直接引用了美国土壤系统分类,铁铝土、淋溶土、雏形土和潜育土则参照了联合国世界土壤图例单元而来,盐土和碱土合称盐成土,人为土和富铁土是根据本国条件提出的。在土壤命名上,采用了连续命名法,也便于国际交流。

表2-9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表

土纲、亚纲、土类。

续表

3)充分注意到了我国的特色,我国地域辽阔,土壤类型多,人为活动对土壤影响大,这些情况在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中得到了很好的反映。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的研究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已有的研究已奠定了我国土壤系统分类的体系,但对于生产密切相关的基础分类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3.土壤分类系统体系和土壤系统分类体系的对比

表2-10列出了中国现行土壤分类系统与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以及与世界其他3个主要土壤分类体系的大致对应关系。鉴于土壤系统分类是定量的,而土壤分类统是定性的,故从严格意义讲,两个系统是很难作简单的比较,然而作近似的参比还是可能的。因此各个分类体系中的多数分类单元不是正好对应的关系而是相互交叉包含的关系。

表2-10 几个土壤分类系统中主要分类单元的对应关系[15]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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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地质体或成土母岩母质为基础的土壤分类

(1)分类尝试

如前所述,早在19世纪,“地质学家们就土壤的质地粗细、地质成因类型和风化、搬运等情况对土壤分类”[12],这就是土壤学的“农业地质学说”的主要内容。后来土壤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后,虽然和地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其最为紧密的联系只是成土母岩和成土母质了,当土壤的地理发生说过分强调土壤的地带性分布后,地质的作用或成土母岩母质的作用就处于很次要的地位。但是地质作用对土壤的形成及其性质的影响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这一点本章前面几节都有充分的论述。事实上从20世纪中后期我国兴起的农业地质研究及其所获成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因而这些农业地质研究就从地质体入手提出对土壤分类的尝试,现已公开发表的土壤分类意见有两个:一个是以笔者为主提出的以地质体为基础的土壤分类(表2-11),发表于1994年由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湖南农业地质概论》专著;另一个是浙江省地调院朱朝晖等提出“土壤地质单位”的概念,并对杭州市萧山区土壤类型进行了分类(表2-12),发表在《中国地质》2004年第31卷增刊上。

(2)以地质体为基础的土壤分类的实用意义

土壤工作者提出的土壤分类是多级分类,如湖南省现行土壤分类是六级分类[4],即土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亚种,它们又分为高级分类单元和基层分类单元,其分类依据如表2-13所列。

高级分类单元用以指导小比例尺的土壤调查,主要反映土壤的发生分布规律;基层分类单元用来指导大、中比例尺土壤调查和制图,为土壤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因此土壤的高级分类单元更具有理论和战略意义,而基层分类单元则主要是具有战术意义或实用性,显然后者是前者的基础。

表2-13所列基层分类单元,其分类依据与成土母质母岩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如土属的划分的主要依据就是母岩母质,例如《湖南土壤》专著所列土壤分类中的土属就是按母质(母岩)所定(表2-14)。

表2-11 湖南省土壤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及其主要优势作物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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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2 杭州市萧山区土壤地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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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3 湖南土壤六级分类单元及依据

表2-14 湖南土壤分类简表

按表2-14所列的土属与地质体土壤类型实质上没有差别,只是表2-14所列土属只有4~5个,这主要是土壤工作者所分出的成土母质(母岩)只有4~5类,实际上成土母质(母岩)远不止是此数。因此,表2-14列土壤类型的土属以及其下的土种、亚种反映实际的土壤类型并不全面,这就影响到土壤资源的合理利用。由于以地质体为基础的土壤类型是农业地质工作者所提出,他们对母岩母质研究之系统,掌握资料之全面如前所述是土壤工作者所不及者,故所提出的分类将大大丰富土属的内容,弥补其不足而全面反映一个地区或地方性的土壤特性,更能合理、科学地利用土壤资源。

土壤分类是土壤科学水平的标志,是土壤调查制图的基础,是因地制宜利用土壤资源推广农业技术的依据之一,也是国内外土壤信息交流的媒介。因此,正确的客观地反映土壤特性的土壤分类很重要。已有的土壤工作者提出的土壤分类在这方面无可厚非,完全可以肯定;农业地质研究所提出的“以地质体为基础的土壤类型”或“土壤地质单元”并无质的创意,只是对土壤类型基层单元的补充而已,是将地质研究成果应用于土壤科学或与土壤科学相结合的一个内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地质学对岩石及其风化物的研究成果补充或与土壤学的成土母岩母质相结合才有生命力,亦即农业地质才有生命力。

土地级别12级划分

土地级别12级划分?土地级别12级划分是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
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
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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