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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

更新:2023年02月01日 19:3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

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土地价值。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2、税率中国目前房地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主要有两种税率:一是按价格征收,税率为1、2%;二是按租赁征收,税率为12%。
二、分析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房产税计税的依据
1、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房产原值是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2、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基数包括土地价值吗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是不包括土地的价值的。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2)税率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主要有两种税率:一是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二是实行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的计算,是指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来计算征收房产税。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的计算,是指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来计算征收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房产税原值包括土地价款吗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原值当然是包括土地价款在内的呀,其实如果从字面上来理解的话,房产税原值就包含了,这个房屋在购*或者是建造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了土地价款以外,还有各种装修建造费用以及各种税费等等。一般的房子在计算房产原值的时候,会有专业的人来进行核算,在核算之前可能会进行评估,而土地价款这一部分其实本身就是属于房子的价值。
二、详情分析:
房产税是在房产所在地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通常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的征收税率是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两种:
1、从价计征,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断定;
2、从租计征,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即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房钱收入×税率12%,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房钱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是否包括土地的价值?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是不包括土地的价值的。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2)税率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主要有两种税率:一是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二是实行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计算,是指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来计算征收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的计算,是指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来计算征收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房产税中土地价值的界定?

在我国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土地价值。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是否包含土地价值?

不包括。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扩展资料: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2019年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有哪些

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主要内容如下:

(1)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如何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问题:我公司购入一处房产用于经营,签有购房协议,当地房产和土地是办理一个证。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划分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大多数省级*规定减除30%计算房产余值。因此,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30%)×1.2%

何谓“房产原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第十五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企业会计制度—2001》第47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项目建成后,从“在建工程”转作“固定资产”因此,在房屋原值中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计算房产税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并缴纳了房产税。若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再交一道土地使用税。这就会形成我们常说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重复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这里所称“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应当是《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该文规定: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实际上,现在大多数企业都在执行新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自行开发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于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你公司购*的房产,虽然房产和土地办理了一个所有权证,但是,在购房合同里会有土地面积的记载,实在没有,还可以要求开发商给计算一下。因为在我国购房人取得的土地是使用权,房产才是所有权。这样,按照土地面积和当地同类地区的地价计算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将其列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计算“固定资产—房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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