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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事业单位招聘 吉林省2016年集安市小学语文特钢

更新:2023年04月23日 21:3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桦甸市事业单位招聘 吉林省2016年集安市小学语文特钢,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桦甸市事业单位招聘 吉林省2016年集安市小学语文特钢

吉林市事业编考试怎么报名

具体可以参照下述”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报名的方式的流程不会有太大变化,一定要多做准备,熟悉考试题型和解题技巧,把握好考试时间,注意平时多积累。

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吉林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8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76名,县(市、区)事业单位共1182名(永吉县133名,舒兰市64名,磐石市76名,蛟河市45名,桦甸市 331名,船营区150名,昌邑区174名,丰满区75名,龙潭区13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6月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6月17日8:30至6月21日11:00。
报考人员(务必使用标准的IE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jlzkb.com )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报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3年6月17日8:30至6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报考人员可提起仲裁,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21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5: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6月17日8:30至6月23日15: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30日8:30至7月6日14:30。
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考生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并进行全市通报。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具体安排是:
上午:
08:00―09:30  《卫生专业知识》
10:30―12:00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5:30 《通用知识》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考试范围”。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的,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含1:3)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与笔试岗位一同进行笔试,医疗、医技、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7月13日到7月19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市场),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2日后公布,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 http://www.jlrc.com.cn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jljl.lss.gov.cn ),《江城日报》,《江城晚报》。
(二)考务网站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和信息管理工作专用网络平台,有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平台进行技术操作。
(三)其它事项
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1、一般性报名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报名咨询*”。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3、学历资格认证咨询*:
0432-6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4、仲裁和政策咨询*:
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职位表下载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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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已经发布

从公告我们可知,此次吉林市共招聘1392名人,

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2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共967名(永吉县172名,舒兰市150名,蛟河市194名,磐石市71名,桦甸市93名,船营区101名,昌邑区44名,丰满区62名,龙潭区80名)

这些岗位你可以直接在职位表里看到

你可以直接下载职位表,然后根据自身的情况去检索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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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吉林招公务员部门类别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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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类别中“人员分类”是指单位领导正职、单位领导副职、内设机构领导正职、内设机构领导副职、非领导人员。

1.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2.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招考公告和每个阶段的成绩以及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也有岗位只需参加笔试。

部分地区根据参加考试的笔试情况,会设最低分数,同时相关政策和当地的一些条例等,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获奖运动员等有笔试加分的政策。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北方民族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表明这一时期( )
A、唐朝非常强大,北方各族与唐关系融洽B、唐太宗用武力征服了北方民族C、唐朝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赢得了各民族的拥戴D、唐朝时北方各族势力很弱,无法与唐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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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分析:此题考查的是唐朝的民族政策的相关知识点。阅读提文提取关键信息: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要求选出于此相关的选项,根据所学知识可知,唐太宗实行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赢得了各民族的拥戴,西北各部首领纷纷来长安朝见唐朝皇帝,只有选项C符合题意,故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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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6年集安市小学语文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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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6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6-06-03]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网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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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5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落实《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吉政办发〔2015〕71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必须是农村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并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的地方。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同等条件下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优先聘用。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岗位全部设置在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16年,全省共计50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9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8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农安县、舒兰市、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白山市江源区、白山市浑江区、靖宇县、抚松县、临江市、长白县、大安市、洮南市、镇赉县、扶余市、前郭县、敦化市、长白山管委会。

共计2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铁东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东丰县、东辽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另有9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延吉市、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珲春市、汪清县、图们市、通榆县、永吉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9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5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80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4.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年龄条件。截至2016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还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 www.jledu.g

ov.cn)、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 http://tg.ncss.org.cn )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9.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0.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有关要求,201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吉林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共同领导全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特岗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安置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完成规定的三年工作服务期。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督促检查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 (吉教联字[2012]51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落编安置工作,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动员、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16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4月)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3.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4.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签约后,原则上要在“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服务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七)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服务的县(市、区)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2015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招考简章 - 百度...

2015年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1392人

招聘计划

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9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2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共967名(永吉县172名,舒兰市150名,蛟河市194名,磐石市71名,桦甸市93名,船营区101名,昌邑区44名,丰满区62名,龙潭区8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4月30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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