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咸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咸宁市教育局重要发布公开招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10年湖北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年湖北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同意,决定在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人事考试院(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咸宁市公务员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年龄计算没有特别要求的,截止时间以咸人社文[2010]136号印发日期为准,即2010年9月17日。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由招考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
1、《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二)(可网上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50元。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笔试前7天*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7天发布在咸宁人事人才网(
www.xnrsrc.gov.cn
)公示公告栏。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
(一)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前另外增加专业知识考试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六、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专家由7-9人组成,面试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管理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10%;专技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2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加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加试专业知识
管理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10%)+面试成绩×50%
专技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可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将其相关体检、考核、公示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按照鄂办发〔2003〕1号文件规定,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取消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8235950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0715―8057919
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表二: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咸宁市教育局重要发布公开招聘?

香城都市报 新闻热线:0715-82100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咸宁市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文末可下载岗位表、报名登记表、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满足教育事业和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说明
1. 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疫情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今年市直学校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
2. 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3. 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4.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此次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相关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为市温泉中学、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市实验小学、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人。
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及说明
(一)
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7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考生需附件上传两项内容,一是将全部佐证资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二是近期个人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40*160像素,以“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 报考A01-A22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a@vip.163.com;
报考B01-B13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b@vip.163.com;
△ 报考C01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c@163.com;
报考D01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d@163.com。
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考生先后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且均符合报考条件,则默认以最早报名岗位报考。
2.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文末可自行下载),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按以下顺序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①《报名登记表》(文末可自行下载);②二代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的“三项目”人员)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其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面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⑤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⑥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交《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文末可自行下载),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中的第(八)条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4. 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①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②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5.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pan.baidu.com/s/1BlX9-12qsJS7dvTMRpFEHw
提取码:dd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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