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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通知 广东省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更新:2023年05月06日 11:3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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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通知 广东省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2023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z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z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注意:因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同步进行,所以报考人员请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栏内获取。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0510-81880029。
(五)报名时,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二: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二)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科目见附件一《2023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三)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
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二)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12333、0510-81880029
其他政策咨询:0510-81822603
十二、监督举报*
*无锡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0-8182263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0-81822491
*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一:《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二:《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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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孝感安陆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通知 广东省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安陆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技术;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安陆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安陆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安陆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纪检监督*、网址一览表》(附件2)
(三)有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渠道:本次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xgrsks.cn/ )进行。
2.时间安排
(1)注册。
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
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
(2)报名。
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报名窗口于3月2日17:00准时关闭。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月2日17:00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
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避免报名失败。
2月24日至3月1日,安陆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在安陆市人民*门户官网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 资格审查。
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在报名时间内补充信息,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缴费确认。
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
按孝感市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孝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
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孝感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安陆市人民*门户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并在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安陆市人民*门户官网进行发布。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孝感人事考试网、安陆市人民*门户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安陆市人民*门户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安陆辖区以外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需在面试日5天前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安陆市人民*门户官网同步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正常开考。
面试命题、面试实施等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个项目服务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对于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报《2023年安陆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须在4月2日前一星期提出申请,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等方式报送,过期未报送视为放弃加分。
(报送地址:安陆市解放大道东6号市人社局5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712-5260944)。
(3)计分办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三)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特别说明: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其他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察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安陆市人民*门户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 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安陆市委组织部
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 安陆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3年安陆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纪检监督*、网.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2023年安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审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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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


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通知 广东省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04RC),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8名(含党群序列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全部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站(exam-system-examinee/rckh)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作为资格审查时查验。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修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见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26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缴费结束后我局将及时通过荣昌区人民*部门(bm/qrlsbj/)网站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请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审核时使用,并须在2023年2月26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笔试每个科目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达笔试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统一退费。
3.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4. 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3年3月1日9:00―3月4日10:00登录报名网站(exam-system-examinee/rckh)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均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具体科目类型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通过荣昌区人民*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bm/qrlsbj/)“人事信息”栏公示。
请考生及时关注。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选名单通过荣昌区人民*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bm/qrlsbj/)“人事信息”栏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
详见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事业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2),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共同协商研究确定。
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
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12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比例开考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公示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荣昌区人民*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bm/qrlsbj/)“事业招考”栏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最低服务满3年(具体服务年限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为准),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以及考务咨询*。
2.考试考务
023-61471313(党群序列)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一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4.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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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通知 广东省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广东省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编委批准,翁源县接待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就有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翁源县接待服务中心隶属翁源县机关事务局正股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

2023年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直接考...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20〕47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通过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布)。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条件资格证书。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报考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和“专业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一致。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人员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三)其他条件
1.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免收报名费。
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pzhgtrsk3364906@163.com,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姓名+编研中心2023年考核招聘”。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2023年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作为附件提交(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扫描件;
(4)在职人员报考者,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或等于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3:1,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报名考生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程序,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组织开展考核。
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考核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为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报考者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未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四)体检
体检人选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体检人选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所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是否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是否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在攀西人才网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是否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实行服务期管理,在应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至少3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
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0812-3338915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0812-3364906
攀枝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0812-8883800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附件1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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