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德州县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1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6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6日后出生)。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及备案制人员(此类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到齐河对口安置工作)或与德州市用人单位(含中省直驻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人民*(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index.html
)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8月1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0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登陆齐河县人民*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计划,可根据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情况进行调整或核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谈的应聘人员,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面谈通知单、《报名登记表》、《诚信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报考资格书(附件3);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附件2,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面谈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
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两部分。
(一)面谈
面谈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齐河县人民*网站进行公告。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齐河县人民*网站及时公布。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引进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重分者,采取面谈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仍相同者,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引进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根据高分先选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岗位,因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调剂使用
对参加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用的人员,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用。
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列入县直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及《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关于落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组通〔2021〕5号)和《关于促进人口流入扩大县域人口规模的实施意见》(齐发〔2021〕9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一)引进符合条件的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待遇:
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二)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补贴: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2、安家补贴:在齐河购*个人名下首套商品住房给予20万元补贴。
3、配偶安置:博士研究生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对口安置。
博士研究生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由人社局根据个人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岗位。
对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以个体身份参加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20%,医疗保险费用补贴为9%,补贴时限最长3年。
4、子女入学:博士研究生子女入托或申请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本人意愿统筹安排。高中转学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县直高中或居住地、工作地学校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在我县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引进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一)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齐河县*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0534-5337611
1、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3、报考书.doc
今年德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在哪?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入口:
2014年德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14年 5月16日9:00-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 5月16日11:00-23日16:00
初审时间:2014年5月16日11:00-23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5月16日11:00-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或专业考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9日―6月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职位类别的不同,分公共管理、教育、卫生医师、卫生药学四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公共管理类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教师类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等基础知识。
3、卫生医师类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4、卫生药学类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药学基础知识。
每类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更多信息请访问:2014年德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德州陵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开始招聘了,此次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21名,相关招聘信息如下,感兴趣的来了解下吧!下面是整理的德州陵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以上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以上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1、引进数量
共计2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报名人员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应届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放宽至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期间暂缓聘用。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9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9:00―8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9日9:00―8月12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8月11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9日9:00―8月12日11: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照陵城区人社局官方网站(/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公告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审查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未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提供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2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容缺报名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二)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陵城区人社局官方网站,考生须提前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优惠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编制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相应待遇取消。
九、其他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陵城区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0534-8327886
附件1: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以上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容缺报名承诺书.docx
*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2023年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夏津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以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夏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夏津、并且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资格条件:应现任职且任职满6周年以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
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于2023年2月24日前携带相关材料(附件2)到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房间进行现场审核。
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初审不予通过。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夏津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 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夏津县人民*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一般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
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网上报名后,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
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考察及聘用等环节均需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
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未改报的,予以退费。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z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综合类笔试考点设置在夏津县,考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询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查询打印笔试成绩,后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资格复审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大学生村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及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提供规定材料外,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度夏津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附件2)。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户口簿、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三)面试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其中报考合并类岗位的,高分先选(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部门或单位,以下同)后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人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夏津县人民*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公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岗位报名
关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直接通过报名咨询*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公开招聘政策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34-7908099 7908100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 2 月16日
附件1: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度夏津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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