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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02:0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苏州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苏州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15江苏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报名注意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登陆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jsszhrss.gov.cn )、苏州人才网( http://www.szrc.cn )认真阅读相关公告、简章及岗位简介表等资料,详细了解具体招录职位情况及相关报名条件的要求。
一、报名网址和时间
1、报名网址: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szhrss.gov.cn )。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月26日9︰00—1月30日16︰00。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
登录“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界面,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注册。要求考生实名注册,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2、登录
进入报名界面,录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 点击登录。连续输错6次密码系统会自动锁定,须通过密码找回途径重置密码。
3、考生信息登记
阅读并签订报名协议;并按行从左到右、由上至下顺序完整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其中红色外框部分是必填项。
4、报名
点击[报名]按钮;搜索报考岗位(代码或名称);选择报考岗位;上传个人二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
[相近专业报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具体专业,考生首先须选择专业大类,再填报具体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不在岗位要求专业范围内,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接近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名]按钮报名,但须承担审核未予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风险。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26日9︰00—1月31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16:00—1月31日16︰00。)
网上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考生可通过点击“考生个人报名信息查询修改”按钮查看个人报名初审情况。
四、笔试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1月26日9︰00—2月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请在1月31日16: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2月7日24︰00前自行从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笔试资格审核。
六、网上报名相关问题
1、考生信息如何填写?
考生进入[考生信息登记]界面,阅读并签订报名协议;并按行从左到右、由上至下完整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其中红色外框部分是必填项。
重点提示:学历与专业,应按学历→学位→专业大类→具体专业的顺序填写。如选不到具体专业,可选“其他专业”,并按提示将自己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填在相应栏目中。
2、考生信息如何修改?
考生信息在两种情况下可修改:
①考生报名信息在招聘单位初审前可修改,审核通过后不可修改。
②考生报名信息初审未通过,但仍在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修改。
修改流程如下:
①进入[考生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界面,点击[撤销已报信息,重新报考]按钮。
②重新进入[考生信息登记]界面修改信息。
3、上传电子照片有何要求?
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个人二寸免冠照片,容量30K以下,JPG格式,像素130 X 170。
友情提示:考生可以根据上述要求,使用照片在线调整系统 http://pic.offcn.com/ 进行自助修改。
4、考生如何改报名?
考生在两种情况下可改报名:
①考生报名信息在招聘单位初审前可改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改报。
②考生报名信息初审未通过,但仍在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名。
改报名流程如下:
①进入[考生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界面,点击[撤销已报信息,重新报考]按钮。
②重新进入报名界面,另选岗位报名。
5、考生密码遗忘或丢失,如何找回?
①考生可通过注册时登记的“密码找回问题”,找回密码。
②如遗忘“密码找回问题”答案,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现场重置密码。
6、什么叫相近专业报名?
[相近专业报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具体专业,考生首先须选择专业大类,再填报具体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不在岗位要求专业范围内,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接近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名]按钮报名,但须承担审核未予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风险。
友情提示:相近专业报名存在风险,如审核未予通过、则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应尽可能选择专业完全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
7、笔试网上缴费如何操作?
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都通过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界面,点击[笔试缴费]进入易宝支付平台(考生所持银行卡须开通网上银行业务),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告知考生缴费成功。符合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城镇低保或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实行先缴后退。
8、如何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笔试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2月7日24:00前自行登录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打印报名登记表]按钮,打印《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笔试资格审核。
9、如何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笔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3日9︰00—3月6日16︰00登录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进入报名页面直接点击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纸张为A4纸。
如无法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请注意以下问题:
①是否已通过现场笔试资格审核;
②请考生使用windows自带的ie 7.0以上版本浏览器。
七、相关注意事项
(一)户籍问题
1、户籍范围
①苏州市区指姑苏区、吴中、相城、园区、高新区、吴江区六区范围。
②苏州市指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和上述所指的六区范围。
2、户籍证明材料
指考生本人户口簿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的带有考生照片的证明材料。
(二)回避关系问题
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政策性照顾问题
对于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1、以夫妻两地分居名义报考的,其中一方必须是苏州市区户籍,另一方才能以此条件报考;
2、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名义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父母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可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为准)
3、以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名义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配偶在苏服役的军官证明及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复。
(四)学历问题
1、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学历)。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五)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1、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六)其他特殊情况
1、2014年毕业的往届生,如果未就业,也未和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就业协议,只能以社会在职人员的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相应的岗位。
2、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的,那么研究生则不得报考,相对应的户籍关系必须是苏州市区内。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及以上”的,那么符合上述学历条件要求的都可以报名,相对应的户籍关系随着学历的变化而变化。
3、如果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报考者是研究生学历,但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本人户籍也不是苏州市区。这种情况就不能以研究生学历作为条件解决户籍问题,以本科专业报考该职位。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四、六级证书问题。可提供相应的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对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问题。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网上支付,在笔试前可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再由考试部门统一退费。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苏州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可在东吴人才网(/ www.dwrc.cn 。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 www.dwrc.cn )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 www.dwrc.cn )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 www.dwrc.cn )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请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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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苏州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可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3月3日)取得。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11),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023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4月1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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