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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认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12日 07:4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检测认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检测认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2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及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4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社会人员是指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截至开始报名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军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6年8月24日至2004年8月24日之间,“3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1年8月25日至2004年8月24日之间,“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6年8月24日至2004年8月24日之间,“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1年8月24日至2004年8月24日之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2022年8月29日9:00至2022年9月2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可登录“海淀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 http://101.200.104.175 ),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全部报名信息一经网上预报名阶段结束不得修改。未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2.打印报名表

2022年9月2日下午17:00至2022年9月5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请登录“海淀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打印《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带条形码,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3.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2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受理报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无条形码或报考岗位信息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3份(两份交招聘单位,一份自留);

②身份证;

③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存档证明应为2022年2月24日后开具);有进京经历的,须提供进京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⑤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②、③、④、⑤项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管理防疫提示》(见附件2),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测和查验。

现场报名时只允许1名考生进入报名现场。应聘人员需确保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或其它需隔离医学观察等情况。

4.查询报名结果

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完成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登录“海淀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点击“查询报名结果”查询现场报名结果。

5.打印准考证

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起“查询报名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笔、面试成绩查询,请妥善保管),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统一命题,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载明。

1.科目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科目均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时长

管理岗位150分钟9:00-11:30

专技岗位150分钟9:00-11:30

3.内容

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搜索下载)。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1月中上旬登录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 )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发布的岗位报名条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统一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计而成。应聘人员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 )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与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详见附件1)。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可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监察等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公开招聘。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5.应聘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视疫情变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关补充公告将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及海淀区人力社保局同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如考生无法按防疫政策执行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1

监督*:62615168(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附件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管理防疫提示

2015年四川泸州纳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和考试时...


检测认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纳溪区:关于纳溪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8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79年4月1日――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编码2015123040的岗位在本区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截至2015年4月1日)的在岗(截至2015年3月23日)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编码为2015123051――2015123054的岗位,在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及以上(截至2015年4月1日)且聘用后自愿在本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10年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rsks.gov.c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本人情况及其电子数据信息、书面证件材料等,均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反复核实*、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7:00。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5年4月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纳溪区考试中心(联系*:0830-4212407)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15123001――2015123016、2015123043――2015123050、2015123055――2015123073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5123017――2015123042、2015123051――2015123054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15年4月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8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应相符。考生报名前可通过政策咨询*询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15123043――201530123073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5年5月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0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11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4月15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纳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纳溪区*大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0830-4294906)。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5年4月20日纳溪区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 www.nxrsrc.com/ )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5年4月24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区人社局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为2015123001――2015123016、2015123043――2015123050、2015123055――2015123073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为2015123017――2015123042、2015123051――2015123054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5年5月15日下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5年5月22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2015年为5月26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 )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151203001――2015123042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5月30日,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6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纳溪区人社局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nxrsrc.com/ )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受聘人员须遵守纳溪区事业单位的服务期制度,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纳溪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0830-4294906
考务咨询*:0830-421240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830-3190016
监督*:0830-429304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 纳溪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证明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3日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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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检验研究院还不错,属于事业单位。最底层就是检验员,需具备检验员证书,可以考机械类的工程师,这个工程师含金量还是很高的,等以后可以搞一些评审或者退休了去企业*,很不错。不过你要是没有编制的话,就看你的想法了,呆在里面也不错,但是是打杂的,最多考个检验员证书,想往上就难了,因为不是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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