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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 2016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的户籍限制有哪些

更新:2023年05月16日 05:2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开发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 2016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的户籍限制有哪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开发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 2016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的户籍限制有哪些

在清远事业单位考试的公号看到清远市社工补充招聘6...

(一)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需在面试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备查,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年龄:18-40周岁,自发布公告之日算起;
(三)工作经验:具有社工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管理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
(五)语言:掌握当地方言者优先考虑;
(六)其他: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开发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 2016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的户籍限制有哪些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1.招聘单位政策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 : 0515-86661532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0515-88192225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5-66880846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0515-6880071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5-81611007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0515-88111506
盐城市水利局: 0515-87019603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5-86664519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5-68088013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0515-8666363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5-89029727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5-836896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0515-69036451
盐城海事局: 0515-80893630
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0515-80500736
5.招聘考务技术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0515-80500719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
东台市:0515-89561023
建湖县:0515-86216055
射阳县:0515-82382036
阜宁县:0515-87386617
响水县:0515-68020013
滨海县:0515-89196010
盐都区:0515-8842516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邮箱:sgc88198304@163.com
举报*:0515-80500736
*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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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用人单位是开发区管委会,合同则由开...


开发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 2016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的户籍限制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从你写的补充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个是合同制的,不算事业单位编制。如果是事业单位编制的话,会说试用期满会提供事业单位编制,但是这里只是说了是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编制没有说,因此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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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市大兴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开发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 2016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的户籍限制有哪些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北京市大兴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发布。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1月12日、11月13日(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 无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根据大兴区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整体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1月12日、11月13日(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

面试考生分上、下午报到,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7:5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2:50前报到。迟到10分钟考生不得入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请考生根据个人所报考单位和岗位确定面试的具体报到时间,各招聘单位和岗位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1.参加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面试的招聘单位和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委研究室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融媒体中心

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参加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面试的招聘单位和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601-0603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401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105-2109岗位

共青团北京市大兴区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园林服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参加11月12日(星期六)下午面试的招聘单位和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604-0607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402-1407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101-2103、2110-2112岗位

4.参加11月13日(星期日)上午面试的招聘单位和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纪委区监委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新机场建设大兴区筹备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1301-1302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外事服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5.参加11月13日(星期日)下午面试的招聘单位和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1303-1306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二、面试地点:大兴区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大街66号)。乘坐地铁4号线(大兴线)到黄村西大街站下车,沿黄村西大街西行至兴业大街左拐向南约100米即到。

三、面试要求

1.请面试考生务必核对本人所报考单位和岗位,确定本人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请面试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10分钟(即上午8:00、下午13:00)考生不得入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本人签字的《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见附件)和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且通过现场疫情防控检测的,方可进入考点。

3.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存,从签到至面试结束不能与外界进行联系,请提前做好个人安排。

4.陪同人员不得入场。

5.面试考生入场后务必遵守面试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除身份确认和面试答题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候考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6.面试考点不安排停车位。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认真了解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阅读并签署《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防控要求等,特别是关于“考生本人在考试前7天在京备考(环京通勤人员按照北京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的要求。

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应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核查,如实提供本人信息。面试当天,考生应有序入场和离场,间隔应当1米以上;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身体状况核实等疫情防控工作。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面试当天进入考点前,考生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测。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扫描北京健康宝“到访人信息登记二维码”显示“扫码未见异常”,且持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即北京健康宝显示的核酸检测天数为0、1或2天)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且行程码无考试前7天京外行程记录的考生可进入考点。

3.考生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对近期行程、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发生任何情况要第一时间按照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处置,并告知招聘单位。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任何隐瞒和疫情相关的事宜,均属违法行为,个人须承担法律责任。

4.建议考生面试当天适当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疫情防控检测。

5.本次招聘面试工作将视疫情发展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文章来源: http://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1992304/index.html

2016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的户籍限制有哪些

只有个别岗位要求户籍。 根据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没有特别注明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潍坊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其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仅限在本县市区、开发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本县市区、开发区户籍(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潍坊市市直的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
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仅限符合本县市区、开发区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2014、2015年退役的)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政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 www.wfrsks.com ,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 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岗位性质:A)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山东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岗位性质:B)、药学(岗位性质:C)、检验(岗位性质:D)、中医(岗位性质:E)、护理(岗位性质:F)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岗位性质:G)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2.面试
由潍坊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部分教育类岗位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残疾人可报考岗位”的残疾人,体检时需提供相应残疾证明。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精神,自2016年起,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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