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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荆州市选调生最低分数线

更新:2023年05月16日 14:0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平原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荆州市选调生最低分数线,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平原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荆州市选调生最低分数线

德州平原2022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招聘简章

平原县卫生健康局8月12日发布通知,宣布招聘德州市平原县2022年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0名,详细的招聘须知见下文,想报名的来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德州平原2022年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招聘简章,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德州市平原县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面向具有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具有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人员”是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满五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

2.2022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对于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经个人向报名单位申请,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所需证书、认证材料取得前暂缓聘用。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2年7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dzpingyuanws/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15日11:00-8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15日11:00-8月20日16:00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11:00―8月21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2022年平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8月25日上午9:00―8月28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通过后拨打报名咨询*(0534-2165893), [email protected]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平原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2022年平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的要求的还需提供,提交相应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5.招聘岗位对年度考核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报考岗位如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卫生类采用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方式,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五、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原县人民*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公示栏)公布。

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合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排名(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包含的具体招聘单位)依次选岗。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平原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0534-2165893

监督*:0534-425661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1.2022年卫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平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2日

2023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平原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荆州市选调生最低分数线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
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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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选调生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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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选调生考试最低分数线:132分可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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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21湖北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及资格复审名单,笔者从公告中也是获悉了本次的选调生资格复审笔试分数情况,以下相关数据情况分析:

点击下载: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报考职位A01-Z01的笔试成绩情况

从本次2021湖北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公告中的成绩来看,有以下几个点

(1)2021年进入湖北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总人数为2108,岗位大类共17种,小类岗位90个;【A/B/C/D为各个大类、A01、A02为小类岗位】

(2)所有职位中,总分最高的为D04岗位,该职位的最高分数为157.5分,总分最低的为L05岗位,该岗位最低分数为132分;

(3)参与此次选调生最多职位个数的为A类岗,共有13个;

(4)本次所有岗位最高分数的平均值约为146分,所有岗位行测最高分平均值约为73分,所有岗位申论最高平均值约为76分;

2、较去年情况对比信息

(1)2020年第一批共2108人进入资格复审,2021年人数进入与其持平;

(2)2020年第一批岗位大类共17种,与今年持平;小类岗位为110个,多于今年20个

(2)2020年所有职位中总分最高分为156.5分,低于2021所有职位最高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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