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公示最新天津招聘 2023年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天津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天津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养老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52号。
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为老年人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三无老人”收养,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
老年病医疗与护理,相应社会服务。
(二)天津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05号。
主要职责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和预防保健服务,老年人的收养,健康教育及康复。
(三)天津市肢体残疾康复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广开中街2号。
主要职责是肢体病、残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提供老年人收养服务。
(四)天津市失智老人康复照料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65号。
主要职责是为失智老人提供康复照料服务;提供老年人收养服务。
(五)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天津市民政局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18号。
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孤儿、弃婴、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医疗保健。
(六)中国天津SOS儿童村,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永宁路1号。
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孤儿与弃婴收养。
(七)天津市社会福利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桥西。
主要职责是为无法定赡养人与扶持人、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自费智力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
(八)天津市安宁医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津塘路永平巷20号。
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对社会上“三无”精神病人收养与收养对象康复治疗,为社区提供医疗保健与防治。
(九)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号。
主要职责是*中国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
(十)天津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105号。
主要职责是承办涉外、涉华侨和涉港澳台婚姻、收养的咨询和登记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宣传民政政策、为民政对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和人社部发布的专业目录。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解聘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于2023年2月9日起招聘公告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
www.tjrc.com.cn
)上进行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人,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16: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3年2月21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六、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2023年3月2日9:00至 3月4日9:30,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2023年3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3、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
结构化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人员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3月23日9:00至3月24日16:00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为45元。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2023年3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七、体检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
www.tjrc.com.cn
)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中,若有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新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提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届时不能提供所需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咨询*、举报或投诉*
招聘
报名技术
招聘监督*:天津市民政局 022-2341261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二、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
www.tjrc.com.cn
)进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2月9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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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

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2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将会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6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网:/
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6:00
审查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7日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笔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于48小时内审查完毕,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查看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实际情况修改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再次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其中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所需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
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人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最晚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本人承诺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面试成绩。
4.计分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成绩为《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环节由各用人单位和宝坻区人社局共同负责监督,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经查验无误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资格,不再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审核*:022-29998114
监督*:022-29242131
网站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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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为满足静海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等;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3年2月13日。
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2月13日至2005年2月1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13日至2005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2月1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7日17:00。
审查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9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通过报名审查或提交后暂未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
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
请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8日9:00至3月11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3年3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至4月21日17:00。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4月26日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于2023年8月初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022-68615868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见《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部门*,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5.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
2023年2月1日
附件:1.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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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 ...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等综合监测预警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
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8.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6日以后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月23日至3月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rc.com.cn
)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3 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1日16: 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6:00。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如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九、备案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
十、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
招聘条件及政策
报名网站技术
监督*:022-28051712
2023年2月23日
附件: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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