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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更新:2023年05月20日 11:1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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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24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印发《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经河口区委、区*同意,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4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发送电子邮件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报考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号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含临时身份证);

3.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试用期(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

通过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网上报名结束后,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完成后,将在河口区人民*网站( http://www.hekou.gov.cn/col/col41902/index.html )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需复试的,由考官组织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必要时,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口区人民*网站( http://www.hekou.gov.cn/col/col41902/index.html )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 http://gxjy.sdei.edu.cn/ ),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

八、相关待遇

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1.用人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身份为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最低服务期5年,5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区财政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5年内免费居住人才公寓。

3.正式聘用且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高一级中小学教师职称。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及*:陆老师0546-3652836、13518668857

刘老师0546-3652836、18615461775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考邮箱:hkrenshigu@dy.shandong.cn

邮编:257200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

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想问一下,2020东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流程有哪些? -...


东营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根据我在《2020山东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查询的情况: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ks.dongying.gov.cn )网站报名;
2.*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rsj1308@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387566*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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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限山东户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7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应聘物证检验、金融财会岗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将证明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见附件3。


(六)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0月16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为东营,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或退役2年内的,可报考定向“限退役士兵”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的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 9:00―10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聘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日9:00―11月5日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区金盾路1号)15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岗位对开考比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阅卷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z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因放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


(一)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经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均为3年,签订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并按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只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46-7175372(市公安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46―6378681(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1.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3.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东营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9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东营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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