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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更新:2023年06月06日 05:57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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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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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限山东户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7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应聘物证检验、金融财会岗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将证明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见附件3。


(六)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0月16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为东营,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或退役2年内的,可报考定向“限退役士兵”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的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 9:00—10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聘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日9:00—11月5日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区金盾路1号)15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岗位对开考比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阅卷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因放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


(一)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经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均为3年,签订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并按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只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46-7175372(市公安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46—6378681(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1.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3.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东营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9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2014年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西城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为加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舒城县人民*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舒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网( www.shucheng.gov.cn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scrsj.gov.cn )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⒋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⑵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⒉报名须提供(交)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龄超过30周岁的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⑶服务期已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服务证书等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结束后由舒城县人社局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⒊报名注意事项
⑴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⑵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⑶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⑷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二考试
⒈考试方式、科目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两科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分为《建筑工程技术》、《路桥技术》、《工程造价》和《会计学》等4个具体考试科目。其中,《建筑工程技术》考试内容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路桥技术》考试内容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工程造价》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会计学》考试内容为会计学专业普通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⒉考试安排
⑴考试时间:
2014年1月19日上午7:40-9:10《公共基础知识》;
9:40-11:40《专业知识》。
⑵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⑶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17日工作时间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⒊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⒋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⒈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由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该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递补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所致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⒈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由舒城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⒉聘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安徽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将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为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0564-8621152(舒城县监察局)。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64-8689057(舒城县人社局)。

附件:1.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3.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doc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百度...


西城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市直、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和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岗位的不限户口和生源地。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其他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限莱芜市常住户口或择业期内未就业莱芜生源;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按照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
查询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3日
缴费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3日
具体办法是: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莱芜市人民*网或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乃至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报考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各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工作人员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要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要于2010年12月3日前登录莱芜市人民*网或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0年12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享受免交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须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于2010年12月2日-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办公楼二楼20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报考医疗卫生、教育相关岗位的考生,分别加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果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笔试中给予下列人员加分:志愿服务西部和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只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2日-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办公楼二楼206房间)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提供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与县以上组织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和期满考核证明。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考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人诚信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网、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按每人每场次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六、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 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 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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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招聘启事

一、招聘计划

安宁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是一家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我单位为了满足日常养护管理的需要,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绿化养护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年龄55岁以下,男性年龄55岁以下,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有绿化养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内容

1、日常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2、配合单位完成临时性工作

四、工资水平

每人每月1300元,系财政统一工资标准,工资水平随着*逐年增加预算将调整提高。单位统一购*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可自愿参加单位购*的养老保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安宁区安宁西路65号(甘肃政法学院对面)

联系*:0931--4288052王女士

有意向者携带身份证来我单位进行登记,符合要求的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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