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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云南昭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03日 20:1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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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云南昭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5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学院的办学规模、课程和岗位设置等需求,报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思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96人,其中专任教师315人,教授15人,副教授6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98人。学院新校区占地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万平方米,2019年在红河州职教园区设立办学点。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206间,多媒体教室50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馆藏纸质图书41.02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电子期刊31.27万册。与省内外170家医院和医药卫生机构建立了校外教学基地,被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列为临床医学专业“2+3”人才培养试点、云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等18个医学类大专专业,有全日制学生12920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把关。

三、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为红河州事业编制岗位,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09:00—17: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号门进行现场报名。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

(三)报名所需材料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学校证明: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基本情况,并盖有学校公章)、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盖有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带所需材料现场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

2021年4月24日上午8: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正门集中。2021年4月24日上午8:30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1.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8:4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候考室中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情景模拟教学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

(七)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传呼、*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八)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并盖有党支部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招聘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表现、相关证件真实性、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再次进行核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另行公告通知。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派驻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 www.hhzrc.cn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九)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面试当天,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到隔离区签到,休息片刻后再次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进行面试。开考后测量体温仍≥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观察,本岗位面试结束前体温正常的可以进入参加面试,本岗位面试结束时体温仍≥37.3℃的由当地卫健部门综合评定处理。

(十)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举办本次面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

*:0873-3057506(人事科)

0873-3057499(现场报名咨询专线)

附件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doc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日

2022年第一批嘉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6人】 - ...


学院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云南昭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第一批嘉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4:00截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浙江嘉兴市,现有梁林和平湖2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6个岗位共2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的是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下情形同等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从2020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 http://jxxyrczp.zjxu.edu.cn/ “招聘岗位”栏目完成报名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2月19日左右在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 http://jxxyrczp.zjxu.edu.cn/ 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http://rsc.zjxu.edu.cn/ 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方案。

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3.考前线上确认和准考证打印。学校将通过线上方式确认参加此次笔试的人员,给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发放准考证,未确认人员不视为具有完整的应聘资格。具体方案和事宜将于2022年2月19日左右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1.笔试

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还原件):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7月前)。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表明不宜聘用的,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性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rsc.zjxu.edu.cn/ );

2.嘉兴学院人才招聘( http://jxxyrczp.zjxu.edu.cn/ );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 ,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0573-83592147,13957369273陈老师

嘉兴学院招聘计划表(2022年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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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云南昭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条件;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5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

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相关待遇及说明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拟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达到一定教学科研水平的,经双方协商,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以给予享受住房(或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等相关待遇。应聘人员可登录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s://www.jhc.cn/rczc/list.htm ,师资队伍-“人才政策”)查阅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2023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2022年云南昭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学院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云南昭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6月1日。博士研究生应聘具体事宜参见《昭通学院2022年事业单位长期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tu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17日17:00;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18日9:00-17:00;

笔试时间:6月19日10:00-12:00;

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6月24日9:00-17:00;

面试时间:6月26日9:00。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格式);

2.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3.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复印件(扫描件);

4.招聘岗位要求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离报名时间近半年内的方为有效,参见证明模板(附件4,扫描件);

5.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6.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昭通学院负责,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等招聘后续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2年6月17日18:00后在昭通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进行公示。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准考证领取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18日9:00-17:00到昭通学院昭明楼2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未达3:1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6月17日18:00后在昭通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6月19日10:00-12: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6月19日在昭通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6月21日17:00前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昭通学院人事处201办公室(*:0870-2242378)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昭通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4日9:00-17:00,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昭通学院“人才招聘”栏目上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并保持*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应聘资格,相应岗位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昭通学院组织应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孕产妇在孕产期,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昭通学院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昭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ztu.edu.cn/index/rczp.htm )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昭通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云南人才网或昭通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人才网或昭通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将在昭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ztu.edu.cn/index/rczp.htm )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昭通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咨询*:0870-2242378;

2.监督*:0870-2123843;

3.网站:( http://www.ztu.edu.cn/index/rczp.htm )。

附件:

1.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昭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4.相关证明模板

昭通学院

2022年5月26日

2023年上半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和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为鲜明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4年成立的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更名为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合并组建为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学校共有12个二级学院,在校本科学生1.6万余人。
拥有39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医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南山和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21.4亩,建筑面积39.28万平方米。
正规划建设铜梁新校区,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面积46万平方米。
学校持续发挥独特办学优势,坚持错位发展。
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立项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6门课程获评重庆市一流课程、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成立全国首家儿童教育研究院、西部儿童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等,建立“儿童大数据重庆市工程实验室”等市校级儿童特色研究平台、研究所及工作室57个。
“儿童营养与健康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重庆市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建设儿童教育、药用资源、特医食品等市级科研创新团队6个。
获批教育部“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牵头成立成渝地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教师教育3个联盟,建设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市级基地,成为教师培养培训、决策咨询、研究指导等教师教育重要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依次类推。
其中,退役军人报考,年龄要求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次招聘的人员需及时上岗,故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栏目,点击“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像素要求144×180以上,文件大小30kb以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用人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被查实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初审报考资格。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1日内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可在2023年3月3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具体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3月4日17: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1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确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必须出示由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需有本人照片、身份证号码和派出所公章)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5: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A类岗位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B类岗位面试为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笔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6。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暂定3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栏目,点击“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A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B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4)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复审
具体复审时间及地点由用人部门*通知,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并现场缴费,复审资料见附件2。
完成缴费且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
心理测试暂定为综合面试之前,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
综合面试A类岗位为无领导小组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综合面试B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和岗位胜任力等进行综合考量。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公布。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rsc/)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
2.网上报名技术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笔试科目考试范围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4.附件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6.附件6:笔试科目考试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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