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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事业单位招聘食品 苏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特选青年人才444人公告 - 百度...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10:49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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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什么...

2015年江苏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49人公告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1月26日-01月30日

招考人数349 人

笔试时间03月07日

报名网址: 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考试试卷分A、B类,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015江苏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解读查看: http://htwx.huatu.com/jiangsu/sy/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苏州事业单位招聘食品 苏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特选青年人才444人公告 - 百度...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可在相城人才网()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人才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相城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人才网()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0512-8518200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请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256、8518225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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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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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下半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已出,请点击查看: 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东吴人才热线 http://www.dwrc.cn 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25日12:00— 2月28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核审确认及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3月2日(星期日) 8: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审核分招聘单位初审和人社局复审二步进行。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苏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特选青年人才444人公告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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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事业单位发布公告,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44名,选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5日,详细的选聘介绍如下,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度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度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苏州市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附件2),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相应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且各学段(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2022年榜单待官网更新后另行公布)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苏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以其2023年应届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登陆苏州定岗特选网站(http://dgtx.szrc.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时间: 自2022年10月18日9:00起,至2022年11月15日16:00。

3.资格初审:由各地选聘办组织资格初审。

4.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上传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照片及材料上传等具体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经选聘单位申请,可对报名阶段核减核销的岗位组织补报名,相关信息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对外发布。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各地选聘办组织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同分者组织加评,对评价方式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公示。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同分者组织加试。对面试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执行。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江浙沪500元,省外其他1000元)。

六、体检、选岗、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其中,统招岗位体检合格者,由各地选聘办统一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及排名)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各地选聘办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各地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各地选聘办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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