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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06日 01:5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高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高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高港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相关要求见《泰州市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具有高港区户籍(截止2009年6月30日)或为高港区生源。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电视台、高港区人民*网、高港人事人才网、高港劳动保障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参照公务员考录收取笔试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1日-12日,每天9:00-16:00(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在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高港区港城路34号)。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于2009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到高港区劳保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于7月16日在高港劳动保障网公布。

(四)资格复核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合成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高港劳动保障网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提供区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详见体检通知书。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核。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高港劳动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区人事部门审批。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及招聘条件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和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考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0523—86966419

监督*:0523-86966163

指定网站:高港劳动保障网 http://www.ggld.gov.cn

附:泰州市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

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备注

农保经办机构办事员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面向区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全日制聘用人员

专业岗位办事员
6
不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江苏泰州市事业单位2012招聘20人公告


高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区招考计划总数为2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4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区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泰州市区的亦可报考。
3.定向招聘选派到高港区基层服务三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及高港区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09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指定网站及高港有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3:00-5:30到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30—9∶3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医疗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1)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按招聘程序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均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果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则终止聘用关系,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23—8696654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监督*:
0523—86966163(*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 http://www.gaogangjob.gov.cn )
高港*网( http://www.gaogang.gov.cn/ )
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2022年姜堰事业单位报考人数


高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
5097人。根据查询相关*息显示:泰州市姜堰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数统计:报名人数为5097人,所以2022年姜堰事业单位报考人数为5097人。姜堰区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区,地处江苏省中部,地跨长江三角洲和里下河平原,东邻海安市,南接泰兴市,北毗兴化市、东台市,西连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


高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聘计划

2014年我区公开招聘教师28名,具体岗位详见《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对象

(1)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高港区户籍或为高港区生源(指应届毕业生)。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包括:夫妻分居(配偶为高港区户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为高港区户籍或在高港区拥有固定房产并长期居住)。

(2)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3)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4)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9日后出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

3.报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学历;

(4)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开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简章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电视节目中心高港城市频道、高港*网、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教育人才网和高港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9日—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延迟至公开选岗前提供,下同)。

委培、定向、联办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考生,除按简章要求提供材料外,夫妻分居两地的,应出具结婚证以及在高港区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出具父母在高港区的户籍(房产)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父母所在地派出所或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等;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应出具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批文。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所学专业及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所报学科的专业条件相符。专业类别执行《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所需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上午12时。

(3)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报学科等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简章》规定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3:1的,由泰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本简章所公布的网站将相关情况予以通告。被取消招聘计划学科的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相应学科。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日上午9∶00—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5月8日下午2:30-5:00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占3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监察局等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书面后,可延迟至公开选岗前提供),到区人社局参加资格复核。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缴纳面试费100元。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分学科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含答辩);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按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合成成绩)。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说课材料: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学科为高港区现使用的苏教版教材;体育学科为《体育教师备课用书》;学前教育学科为《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在职人员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选岗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5.近三年内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7.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8.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另有规定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开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同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86966546(区人社局) 86966188(区教育局)

监督*:86966163(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高港教育网(http://www.ggedu.cn/)

附件:

1 .2014年高港区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4 年4月15日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高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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