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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济宁市建设路34号2720000537-2316148
济宁市任城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济宁市共青团路54号2720000537-3161108
微山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微山县东风路2776000537-8221249
鱼台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湖凌2路建行2723000537-62211895
金乡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金乡县文峰路2722000537-8721784
嘉祥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建设北路55号2724000537-6868930
汶上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汶上县英雄路12号2725000537-7292671
泗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青年路46号2732000537-4227011
梁山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梁山县泉河路158号0272600537-7362850
曲阜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春秋路13号2731000537-4493255
兖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处东桥南路310号2721000537-3404178
邹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园路1846号2735000537-529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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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公告 -...

【 #事业单位#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优秀人才回归微山,助力微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微人社发〔2022〕4号),现就实施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范围条件
(一)回调范围
微山县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微山县籍(籍贯或原户籍为微山)人员。
2.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在微山工作生活的常住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2.调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从业资格证。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回调到县直部门单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调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信息、材料的;试用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安排原则
(一)对等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回调人员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置到县、乡级对口单位,原则上按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同向或顺向流动,严格控制逆向流动。回调人员进入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人岗相适原则。对拟回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三)服从安排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
三、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向且符合回调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由申请者本人签字,并提交在编在职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回调范围中第2种情形的,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结婚证;2.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邮件统一名称为“姓名-*号-人才回乡”。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wsgwyk006@163.com,*:0537-8220006);
*系统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wsrsj@126.com,*:0537-8222226)。
(二)资格初审。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回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人员回调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调,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荐单位。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结合用人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情况,由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编制部门按照安排原则推荐到用人单位,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优秀”等次人员可优先推荐安置。对口单位没有编制空缺的,根据本人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推荐到相关单位。
(四)考察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回调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把综合素质关。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环节可设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试讲等内容。要对其档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回调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五)办理手续。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回调人员在微山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四、支持政策
(一)岗位管理。对回调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有关职务服从县委统一安排;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可参照原聘用职称聘用在相应岗位。
(二)随迁随调。回调人员配偶有意愿回调的,参照实施意见执行。
在回调范围之外的优秀事业人员,有意愿来微山干事创业的,参照实施意见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解释。
附件: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docx
山东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2012招聘工作人员136人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限度就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下达的增人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限度就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下达的增人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及以前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微山县的未就业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见附表。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大学专科、本科学历考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后出生,含)。
4、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配偶系我县人员,2011年7月16日前(含)婚入我县且本人户口迁入我县的外地未就业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加报名考试。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微山县实验小学(东风路41号)
报考人员需亲临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报名,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含教体系统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按照专业需求报到具体岗位;对于部分专业相近的岗位,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需求相同或相近原则予以整合归并,考生报名时按所学专业只报到专业类别,不报具体单位。报考岗位一经初审确定,不得变更。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1.5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服务我县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单列计划不受比例限制。如单列计划因报名不足形成的空额,全部转为本单位普通招聘计划)。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经审查证件合格后,考生领取并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花名册》、《诚信书》,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核发《准考证》。为减轻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截止到2012年7月16日)、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县招聘的到村(居)任职高校毕业生聘期满3年(截止到2012年7月16日)、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考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同等条件下考试成绩增加总分值的10%(考生所得分值的10%)。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省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退役士兵要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县民政局认定的符合我县安置政策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且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根据济人字〔2008〕31号文件精神,服务我县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体检、考核直接聘用。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麻醉专业的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及相关专业知识;护理类的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条例》及相关专业知识;医学检验类的考试内容为生物化学、生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及相关专业知识;医学影像类的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影像诊断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及相关专业知识;药学类的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及相关专业知识;中西医结合类、针灸推拿专业的考试内容为中医学基础、现代医学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及相关专业知识;口腔医学类的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及相关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会计类、计算机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有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等。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教体系统微山一中校医岗位(临床医学专业)的考试内容与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临床医学专业的考试内容相同。
考试时间:2012年8月7日 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微山县第一中学
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考核与岗位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报考事业单位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高低(仅适用于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教体系统微山一中校医岗位的考生)、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报名学历高低、省优秀毕业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以档案、证书为准)。如仍不能确定顺序,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常识,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以上办法确定顺序。
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复检,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者,依据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考生挑选确定岗位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定岗位时,考生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确定岗位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挑选,时间另行通知,届时不到场挑选的视为弃权,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挑选的视为弃权,不得再挑选其他岗位。因不到场或放弃挑选造成的空缺,不在体检、考核合格范围外考生中进行递补。按照考生确定的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内要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能提供相关依据。
五、聘用与管理
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被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后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8222226
微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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