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大学排名 >一本排名 >正文

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06:0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


“三支一扶”计划是党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举措,是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做好2020年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贡献。


二、工作任务


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指标继续向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扶贫岗位倾斜。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岗位,面向省内院校台湾籍高校毕业生招募。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原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统一招募对象条件要求,合理设置招募指标,逐步提升招募质量,规范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贡献力量。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各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组织招募期间,各地、各高校要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建立链接。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2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五)报名人员须在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支教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和相应证书,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发布。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闽毕支〔2020〕6号)完成岗位征集。省“三支一扶”办综合各地岗位征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期满就业跟踪服务和相关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确定招募岗位并适时向社会发布。


(二)组织报名(5月11日至5月20日)


1.报名时间: 5月11日8:00至5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下同),严格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5月21日至6月19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 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考核评分,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并报送。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本人《报名表》,连同《省外高校审核办法》一起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审核结果于6月19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院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分。


(四)确定派遣人选(6月20日至7月20日)


1.量化评分。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服务网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备案无异议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 经省“三支一扶”办备案无异议的人选名单,在公共服务网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出征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可根据本地实际进行增补。


(五)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15日前)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进度安排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


六、政策保障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按月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2020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685元);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等福利待遇。


2.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县(市、区)乡(镇)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4.服务期间,由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制定出台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0%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承担“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根据当年期满人员数量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7.服务期满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七、管理服务


(一)落实《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培养与使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安全健康管理;扎实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户籍、档案、组织关系接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考核及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视情调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


八、经费保障


(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并按照《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2020三明教师招聘有哪些相关要求?


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
根据2020三明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市、县(区)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根据本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加强精准招聘,加大紧缺师资和高中教师补充力度,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师资需求。各县(市、区)补充的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低于30%的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其中中小学美育学科教师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同时,各地要在本级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做好幼教师资补充工作,编制不足的,应以县域为单位进行统筹,或通过*购*服务等方式补充。
(二)落实《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精神,支持各地采取专项公开招聘形式,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对通过专项公开招聘到乡村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工作协议,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岗位职责、违约责任等事项,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
(三)落实省*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山区学校招聘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降低门槛。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山区县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对放宽条件招聘的教师,可设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
(四)各地设置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杜绝“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现象。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以市、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方案需报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核准。
(五)承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任务的市、县(区)须按照即将期满“支教”人员数量,安排一定比例(专门岗位)或采取专项公开招聘形式,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六)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统筹管理。教育、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落实好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


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全国200所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文明校园,是一所由省*批准设立,以工科为主、商旅文创相结合,以信息技术和闽台合作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学校现有位于福建省省会的福州市区的龙腰校区、杜园校区以及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国际旅游岛的占地1100亩的平潭新校区。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3.熟悉本专业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科学研究能力强,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胜任相关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2020年福建信息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http://220.160.53.33:8903/ ),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2022年度高层次报名-姓名-报考岗位编号-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pit.edu.cn。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含照片、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结合报考者发送到邮箱的报名材料)。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http://220.160.53.33:890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每个批次的申诉截止时间为每个批次的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前,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分批发布,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面试前下载并在考试当天如实填写《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附件2)。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福建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面试当天报到时或面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面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在平潭校区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人才政策。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林老师、潘老师。联系*:0591-87866109、0591-87866096电子邮箱:rsc@fjpit.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881026(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

3.招聘岗位及要求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入口

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会...


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



2022-06-07 12:13·大漳州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省级机关、省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计划遴选部分省级机关(含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74个职位,87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遴选对象为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1.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含设区市,下同)机关、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机关(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下设单位等,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省级参公单位。

2.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央及省级机关(含参公单位)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下列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省级参公单位: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参公登记前,曾为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参公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参公登记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央及省级机关(含参公单位)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除上述第2点规定的5种对象外,只能报考省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除上述遴选对象之外,其他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考试。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的。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要求,报考非专门职位的,还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除选调生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6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党委*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 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曾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根据《福建省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3〕79号)挂职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历;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直属片区管理机构的挂职、任职经历等,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含选调生),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考录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乡镇机关公务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职位,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3日17:00。报考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

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得同时报考设区市机关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如该职位遴选多人,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2.推优报名。报考专门面向符合条件选调生的职位,由选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并填写《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于6月8日9:00至6月13日17:00直接登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与网络报名相同)。《报名推荐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再提交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报名,由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定推优报名人选。

每名选调生可被推荐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自主选报职位的具体报名步骤按照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3.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2年6月9日上午8:00至6月15日上午12:00,报考者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的通知。报考者应提交合格照片,并在线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同时报考非专门职位和专门职位的推优报名人选将在网上生成两份准考证,两份准考证的考试座位一致,凭任一份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或微信“福建健康码”小程序),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者,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6月16日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将适时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各遴选单位确认并及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两次后不再递补。

同时报考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则只参加专门职位面试,非专门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两次后不再递补。

非专门职位面试人选须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根据《<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及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审核盖章,并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于面试前送到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统一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福州市。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选。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

(二)各遴选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应当在职位计划表中明确,具体检查项目根据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因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同步在遴选单位、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三)拟遴选人员从报名后到办理转任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各遴选单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转任职务职级按公开遴选对外公布的职位,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确定。

(四)遴选人员须在新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七、咨询服务和考务监督

有关遴选的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先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还可在2022年6月8日至13日每日正常上班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一)政策和考务监督咨询。咨询*:0591-87271236,其中有关选调生报考专门职位的政策咨询*为0591-87875512;

(二)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单位的联系*;

(三)技术咨询。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15005916970。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省公务员局和各遴选单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省公务员局和各遴选单位与报考者的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2年6月7日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编辑:洪婷婷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与“平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民航专业哪个学校的好??

民航专业哪个学校的好??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650分能上什么大学

650分能上什么大学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