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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平潭网 2015福建泉州“三支一扶”对于高校的招聘人数有专门...

更新:2023年06月14日 13:5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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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泉州“三支一扶”对于高校的招聘人数有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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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500人

为做好我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

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其中,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原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力量。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各校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以下简称招募系统,网址: http://www.fjbys.gov.cn/szyf/ )建立链接。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5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2月10日前)

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审核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11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5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16日—4月5日)

1、报名时间。3月16日8:00至4月5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4月6日—4月25日)

1、资格审查。4月15日前,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核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招募系统进行。具体步骤:一是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25日前分别寄送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招募系统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在4月25日之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并寄送。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备案同意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经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意的人选名单,在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

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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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12:13·大漳州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省级机关、省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计划遴选部分省级机关(含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74个职位,87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遴选对象为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1.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含设区市,下同)机关、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机关(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下设单位等,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省级参公单位。

2.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央及省级机关(含参公单位)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下列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省级参公单位: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参公登记前,曾为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参公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参公登记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央及省级机关(含参公单位)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除上述第2点规定的5种对象外,只能报考省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除上述遴选对象之外,其他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考试。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的。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要求,报考非专门职位的,还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除选调生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6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党委*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 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曾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根据《福建省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3〕79号)挂职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历;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直属片区管理机构的挂职、任职经历等,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含选调生),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考录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乡镇机关公务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职位,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3日17:00。报考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

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得同时报考设区市机关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如该职位遴选多人,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2.推优报名。报考专门面向符合条件选调生的职位,由选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并填写《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于6月8日9:00至6月13日17:00直接登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与网络报名相同)。《报名推荐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再提交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报名,由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定推优报名人选。

每名选调生可被推荐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自主选报职位的具体报名步骤按照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3.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2年6月9日上午8:00至6月15日上午12:00,报考者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的通知。报考者应提交合格照片,并在线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同时报考非专门职位和专门职位的推优报名人选将在网上生成两份准考证,两份准考证的考试座位一致,凭任一份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或微信“福建健康码”小程序),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者,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6月16日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将适时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各遴选单位确认并及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两次后不再递补。

同时报考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则只参加专门职位面试,非专门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两次后不再递补。

非专门职位面试人选须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根据《<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及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审核盖章,并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于面试前送到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统一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福州市。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选。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

(二)各遴选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应当在职位计划表中明确,具体检查项目根据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因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同步在遴选单位、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三)拟遴选人员从报名后到办理转任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各遴选单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转任职务职级按公开遴选对外公布的职位,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确定。

(四)遴选人员须在新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七、咨询服务和考务监督

有关遴选的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先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还可在2022年6月8日至13日每日正常上班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一)政策和考务监督咨询。咨询*:0591-87271236,其中有关选调生报考专门职位的政策咨询*为0591-87875512;

(二)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单位的联系*;

(三)技术咨询。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15005916970。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省公务员局和各遴选单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省公务员局和各遴选单位与报考者的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2年6月7日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编辑: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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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1月30日  为拓展大学生村官选聘渠道,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促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2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和2013年计划安排基数、2012年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180名,厦门市50名,漳州市140名,泉州市150名,莆田市90名,三明市135名,南平市150名,龙岩市135名,宁德市15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20名。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除省外“211工程”的重点大学、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深入考察、聘前公示、组织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于2012年12月1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 www.fjrclh.com )上统一发布本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从2012年12月1日8:00起至12月20日24:00止。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省内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党委负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5)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3年1月1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6)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7)各院校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福建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省外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4)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上网缴交报名费。(5)报名费缴交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盖章。(6)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30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13年2月3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楼(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同时,填写体检表、熟悉考场。
(三)统一组织考试
2013年2月3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场秩序井然,严肃考场纪律,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考试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应届毕业生,在笔试后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四)分批安排体检
2013年2月4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高等院校的考生进行体检。省内高等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体检;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聘人选。
(五)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察
由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各地选拔计划数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选名单,于2013年3月上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
2013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由省里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考察组,分别到有关院校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登记表》。
(六)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委托相关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适宜选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公示结束后,应在2013年6月上旬前组织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要求参与体检者随带1张近期免冠1寸相片),按招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决定聘用及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和体检后拟定的聘用人选名单,于2013年6月上旬向选聘对象所在高等院校有关部门发出选聘通知,提请办理派遣手续。各高等院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对确定的大学生村官名单,未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参加选聘对象经笔试、考察、公示、体检等程序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到村任职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对确定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有关高等院校按选聘通知的要求,将其档案径寄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在做好档案接收、登记、清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将档案转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大学生村官统一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随带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配地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随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与大学生村官集体谈话,接着集中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农业生产基础知识、基层工作安全教育、基层管理工作等。7月31日前,由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职、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和安排进村上岗。
五、选聘安排及管理
大学生村官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照回生源地或就近安排的原则,结合所学专业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往能使其得到较好锻炼成长的行政村工作,既可以分配到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村,也可以安排在村级班子比较强、交通较为便利的村。选聘对象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根据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鼓励和引导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委会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村官在受聘期间,必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遵守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为大学生村官营造有利于锻炼成长的环境,落实完善培养人制度,注意发挥村“两委”主干的“传帮带”作用,并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和期满考核制度。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0〕32号、〔2012〕36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动。
六、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予以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予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为疏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渠道,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扶持措施:一是对聘用期间已经当选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学生村官,如聘期满后愿意留村任职的,仍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并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对聘期满后愿意留村任职的其他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逐级报经批准后可予以延聘一年,续聘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的各项待遇。二是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录;行将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定向考录,如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还可参加当年选调生定向考录。三是在地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划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并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相应给予加分;在所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聘用。四是在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协调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并对当年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推荐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公司等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的人员招聘。各地还应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形式,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大学生村官的优势,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提供服务。五是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孵化”基地,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舞台。六是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的,适时予以推荐担任村“两委”成员或村级“六大员”等,并对兼任村里有关职务的,给予享受当地相同职务人员的津贴。对参加招考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其工资标准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对家住城市分配到农村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在学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就业所在地;户口不在学校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或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
七、选聘工作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按与省里相应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在工作中要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
进行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抓紧抓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和流动等管理工作。
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请有关高等院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传真号码寄送(传真)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联系人:吴校方;联系*:0591-88017698,87875512;传真:0591-88017698;邮编:350003)。
有关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
*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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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县人事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事业单位招聘平潭网 2015福建泉州“三支一扶”对于高校的招聘人数有专门...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经县*2013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本次招聘范围为县卫生局下属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人数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平潭县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20日18点。
2、报名方式: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发送至平潭县卫生局邮箱(ptxwsjbgs@126.com)。
3、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7月22日8:00-17:00。
4、资格初审地点:平潭县卫生局会议室(平潭县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材料:
(1)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2)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四、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日期:2013年7月23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待定,现场确认时通知。
3、面试内容:基础医学知识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4、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做要求。
5、合格线:所有岗位拟聘用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拟聘用初步人选的确定
1、各岗位拟聘用初步人选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出现成绩相同的,另加一场面试,以两场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

2、拟聘岗位经考试后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专业愿意调剂的报考人员中,再次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六、考核、体检与聘用

1、考核。组织对签订协议的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考核,重点审核个人档案并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同时组织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2、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各岗位拟聘用初步人选应在2013年8月1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将个人档案寄至平潭县人事局,逾期未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受聘人员须在转正定级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延缓转正定级,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仍未能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2、受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在所聘用的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附件1: 平潭县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平潭县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平潭县卫生局平潭县人事局
2013年7月9日

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公务员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促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和2014年计划安排基数、2013年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130名,厦门市45名,漳州市125名,泉州市120名,莆田市65名,三明市125名,南平市125名,龙岩市125名,宁德市12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予以倾斜。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28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除省外“211工程”的重点大学、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深入考察、聘前公示、组织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

(一)发布公告及简章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于2013年11月25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统一发布本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从2013年11月25日8:00起至12月15日24:00止。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省内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党委负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5)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4年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6)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7)各院校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省外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4)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上网缴交报名费。(5)报名费缴交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盖章。(6)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8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14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楼(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同时,填写体检表、熟悉考场。

(三)统一组织考试

2014年1月19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场秩序井然,严肃考场纪律,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考试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应届毕业生,在笔试后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四)分批安排体检

2014年1月20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高等院校的考生进行体检。省内高等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体检;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聘人选。

(五)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察

由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各地选拔计划数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选名单,于2014年2月中下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

2014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由省里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考察组,分别到有关院校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登记表》。

(六)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委托相关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适宜选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公示结束后,应在2014年6月上旬前组织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要求参与体检者随带1张近期免冠1寸相片),按招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决定聘用及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和体检后拟定的聘用人选名单,于2014年6月上旬向选聘对象所在高等院校有关部门发出选聘通知,提请办理派遣手续。各高等院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对确定的大学生村官名单,未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参加选聘对象经笔试、考察、公示、体检等程序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到村任职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对确定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有关高等院校按选聘通知的要求,将其档案径寄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应在做好档案接收、登记、清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将档案转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大学生村官统一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随带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配地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随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与大学生村官集体谈话,接着集中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农业生产基础知识、基层工作安全教育、基层管理工作等。7月31日前,由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职、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和安排进村上岗。

五、选聘安排及管理

大学生村官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照回生源地或就近安排的原则,结合所学专业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往能使其得到较好锻炼成长的行政村工作,既可以分配到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村,也可以安排在村级班子比较强、交通较为便利的村。选聘对象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根据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鼓励和引导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委会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村官在受聘期间,必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遵守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为大学生村官营造有利于锻炼成长的环境,落实完善培养人制度,注意发挥村“两委”主干的“传帮带”作用,并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和期满考核制度。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动。

六、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予以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予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为疏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渠道,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扶持措施:一是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录;行将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定向考录,如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还可参加当年选调生定向考录。二是在地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划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并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相应给予加分;在所在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聘用。三是在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协调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并对当年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推荐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公司等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的人员招聘。各地还应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形式,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大学生村官的优势,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提供服务。四是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孵化”基地,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舞台。五是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的,适时予以推荐担任村“两委”成员或村级“六大员”等,并对兼任村里有关职务的,给予享受当地相同职务人员的津贴。对参加招考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其工资标准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对家住城市分配到农村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在学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就业所在地;户口不在学校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或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

七、选聘工作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按与省里相应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在工作中要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

进行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抓紧抓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和流动等管理工作。

有关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

*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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