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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招聘名单 陕西事业单位进面名单分数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08:31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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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招聘名单 陕西事业单位进面名单分数

陕西省事业单位什么时候考试呢?每年招多少人呢? -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很高兴为您解答,2014陕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公布),现将2013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给您作为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省*批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2013年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9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职业)资格、专业和技能条件;

5.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4日至1995年6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8.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 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 在读的全日制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4. 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2013年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中国西安人才网( http://www.xajob.com/ )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6月14日0︰00—6月18日18︰00。

2. 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

3.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本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13年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14日8︰00—6月20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6月14日9︰00—6月21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时用。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专业技能测试费50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具体确认办法按网上报名实施办法执行。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7月1日9︰00-7月3日18︰00时,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急需紧缺专业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 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7月6日9时-11时(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站下载。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7月中旬,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及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可登陆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查询。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应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有关事宜。

2. 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对于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中国西安人才网( http://www.xajob.com/ )上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加权确定的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4. 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成绩再出现并列时,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http://www.shaanxi.gov.cn/ )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示。

(八)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1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秩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或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以防止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二、本次公共科目考试只规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09年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名单 陕西事业单位进面名单分数
依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扩大选人范围,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省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4名,其中管理岗位77名,专业技术岗位7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9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4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www.shaanxi.gov.cn )、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sxrs.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中国西安人才网( www.xajob.com )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4日8时—4月19日24时。

2、报名网址: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09年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4日8时—4月21日18时。

4、网上交费和下载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为时间为4月14日9时—4月22日18时。并在5月23日9时-28日18时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5、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考生报名时在网上支付。专业科目考试费50元,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人员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免交考试费,具体确认办法见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三)考试考察

1、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30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法学、写作知识、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8个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教材(2009版)》(西安长安中路239号通瑞大厦351室(长安立交东南角)经济日报出版社陕西图书发行部有售,联系*:029-81856780 029-82111044 029-85224971)。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6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可登陆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www.shaanxi.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查询。

根据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取得专业科目考试资格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予以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专业科目考试的资格。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6月25日-7月15日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sxrs.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中国西安人才网( www.xajob.com )上公布。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的资格。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的资格。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3、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4、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指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一定媒体或场所予以公示。

(四)笔试成绩加分办法

根据省*《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27号)文件精神,对由省级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国家和我省鼓励和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政策,统一考录、招聘(募)到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予以加分:一是对到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二是对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下同)工作、服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这次省直事业单位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享受加分政策人员范围:经省级部门统一考录、招聘(募)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

①在我省基层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含选调生);

②在我省基层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③在我省基层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人员;

④在我省基层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

以上人员服务期限分别按照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振兴计划大学生按陕政办发〔2006〕12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参加西部计划大学生按陕团联发〔2004〕71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参加特岗教师大学生按陕教师〔2006〕28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参加到村任职大学生按陕办发〔2008〕1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年限计算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

2、加分计算方法及步骤: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将考生可以享受的加分总数平均分成两个部分进行,公共科目加50%,专业科目加50%。公共科目加分在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专业科目加分在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只享受一次加分政策,对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对到城市社区工作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享受加分政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按政策加分的人员,需提供经省委、省*相关部门出具的录(聘)用通知书或通知文件等相关证明(西部志愿者凭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县(区)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意报考证明。

加分工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第2天开始进行,时限要求和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专业科目成绩加分,时限要求和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公布。超过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加分证明的考生,加分资格取消。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整个加分工作完成后,将加分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对加分结果情况统一进行公示。为加分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同时追究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聘用

7月30日前,各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审核后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考生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87292297、87294487;

报名咨询*:87457489、87441673。

附: 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陕西事业单位进面名单分数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名单 陕西事业单位进面名单分数
陕西事业单位面试名单分数主要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三部分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标准分别为100分和120分,而综合成绩的标准则为100分。因此,面试名单分数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 0.5 + 面试成绩 × 0.3 + 综合成绩 × 0.2。
从这个计算方法可以看出,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相对较小,但也不能忽视。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需要注意仪表端正、言谈得体、表达清晰、思路清晰、回答得当等方面,以争取更高的面试成绩。同时,也要注意综合成绩的影响,尽可能发挥笔试和面试的优势,以获得更高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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