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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苏州事业单位招聘 现在苏州事业单位编制跟公务员编制有何区别,请具体...

更新:2023年06月09日 04:29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苏州事业单位招聘 现在苏州事业单位编制跟公务员编制有何区别,请具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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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和考试...

2020年江苏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笔试日期初定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2019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6:00在“中国姑苏”网站( http://www.gusu.gov.cn )自行打印。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page]

原标题:2019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http://www.gusu.gov.cn /gusu/front_gsxw/20190304/001004_46d47488-65ee-4b99-9b57-c3f6b087d243.htm

现在苏州事业单位编制跟公务员编制有何区别,请具体...


政府苏州事业单位招聘 现在苏州事业单位编制跟公务员编制有何区别,请具体...
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编制区别如下: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一、事业单位考试概述
招考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二、事业单位简介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
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三、事业单位编制
1.编制的分类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2.事业编制
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3.事业单位待遇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另外国家也在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雇佣制这将逐渐改变事业单位编与企业编的差距。
四、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各种表格和准考证。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
6、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7、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9、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事业单位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区别
1、发起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2、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是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属于公共服务机构);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多数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3、举办的统一性不同
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4、报名方式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网络报名,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5、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
6、分数计算方法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少数37开。一般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7、人事编制不同
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
8、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国家:人事部会通用人单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命题并组织实施(非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由事业单位在人事机构指导下自己组织。
9、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不同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在国家人事部网站:,发布网站是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在各级地方人事、人才网站,发布网站是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
10、试题难度不同
公务员考试较难(试题难不意味着难以考取,难度仅是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试题简单不意味着容易考取,因针对具体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少,试题简单即可区分优劣。
11、上报职位需求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各用人单位将职位需求数量和描述报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省);事业单位考试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自己决定,报上级主观部门批准。
12、报名审核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审核环节和报名环节同时进行。

2015江苏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报名注意事...


政府苏州事业单位招聘 现在苏州事业单位编制跟公务员编制有何区别,请具体...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登陆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jsszhrss.gov.cn )、苏州人才网( http://www.szrc.cn )认真阅读相关公告、简章及岗位简介表等资料,详细了解具体招录职位情况及相关报名条件的要求。
一、报名网址和时间
1、报名网址: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szhrss.gov.cn )。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月26日9︰00—1月30日16︰00。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
登录“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界面,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注册。要求考生实名注册,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2、登录
进入报名界面,录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 点击登录。连续输错6次密码系统会自动锁定,须通过密码找回途径重置密码。
3、考生信息登记
阅读并签订报名协议;并按行从左到右、由上至下顺序完整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其中红色外框部分是必填项。
4、报名
点击[报名]按钮;搜索报考岗位(代码或名称);选择报考岗位;上传个人二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
[相近专业报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具体专业,考生首先须选择专业大类,再填报具体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不在岗位要求专业范围内,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接近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名]按钮报名,但须承担审核未予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风险。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26日9︰00—1月31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16:00—1月31日16︰00。)
网上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考生可通过点击“考生个人报名信息查询修改”按钮查看个人报名初审情况。
四、笔试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1月26日9︰00—2月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请在1月31日16: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2月7日24︰00前自行从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笔试资格审核。
六、网上报名相关问题
1、考生信息如何填写?
考生进入[考生信息登记]界面,阅读并签订报名协议;并按行从左到右、由上至下完整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其中红色外框部分是必填项。
重点提示:学历与专业,应按学历→学位→专业大类→具体专业的顺序填写。如选不到具体专业,可选“其他专业”,并按提示将自己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填在相应栏目中。
2、考生信息如何修改?
考生信息在两种情况下可修改:
①考生报名信息在招聘单位初审前可修改,审核通过后不可修改。
②考生报名信息初审未通过,但仍在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修改。
修改流程如下:
①进入[考生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界面,点击[撤销已报信息,重新报考]按钮。
②重新进入[考生信息登记]界面修改信息。
3、上传电子照片有何要求?
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个人二寸免冠照片,容量30K以下,JPG格式,像素130 X 170。
友情提示:考生可以根据上述要求,使用照片在线调整系统 http://pic.offcn.com/ 进行自助修改。
4、考生如何改报名?
考生在两种情况下可改报名:
①考生报名信息在招聘单位初审前可改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改报。
②考生报名信息初审未通过,但仍在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名。
改报名流程如下:
①进入[考生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界面,点击[撤销已报信息,重新报考]按钮。
②重新进入报名界面,另选岗位报名。
5、考生密码遗忘或丢失,如何找回?
①考生可通过注册时登记的“密码找回问题”,找回密码。
②如遗忘“密码找回问题”答案,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现场重置密码。
6、什么叫相近专业报名?
[相近专业报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具体专业,考生首先须选择专业大类,再填报具体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不在岗位要求专业范围内,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接近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名]按钮报名,但须承担审核未予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风险。
友情提示:相近专业报名存在风险,如审核未予通过、则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应尽可能选择专业完全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
7、笔试网上缴费如何操作?
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都通过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界面,点击[笔试缴费]进入易宝支付平台(考生所持银行卡须开通网上银行业务),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告知考生缴费成功。符合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城镇低保或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实行先缴后退。
8、如何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笔试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2月7日24:00前自行登录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打印报名登记表]按钮,打印《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笔试资格审核。
9、如何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笔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3日9︰00—3月6日16︰00登录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进入报名页面直接点击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纸张为A4纸。
如无法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请注意以下问题:
①是否已通过现场笔试资格审核;
②请考生使用windows自带的ie 7.0以上版本浏览器。
七、相关注意事项
(一)户籍问题
1、户籍范围
①苏州市区指姑苏区、吴中、相城、园区、高新区、吴江区六区范围。
②苏州市指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和上述所指的六区范围。
2、户籍证明材料
指考生本人户口簿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的带有考生照片的证明材料。
(二)回避关系问题
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政策性照顾问题
对于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1、以夫妻两地分居名义报考的,其中一方必须是苏州市区户籍,另一方才能以此条件报考;
2、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名义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父母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可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为准)
3、以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名义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配偶在苏服役的军官证明及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复。
(四)学历问题
1、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学历)。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五)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1、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六)其他特殊情况
1、2014年毕业的往届生,如果未就业,也未和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就业协议,只能以社会在职人员的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相应的岗位。
2、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的,那么研究生则不得报考,相对应的户籍关系必须是苏州市区内。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及以上”的,那么符合上述学历条件要求的都可以报名,相对应的户籍关系随着学历的变化而变化。
3、如果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报考者是研究生学历,但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本人户籍也不是苏州市区。这种情况就不能以研究生学历作为条件解决户籍问题,以本科专业报考该职位。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四、六级证书问题。可提供相应的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对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问题。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网上支付,在笔试前可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再由考试部门统一退费。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苏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特选青年人才444人公告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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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事业单位发布公告,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44名,选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5日,详细的选聘介绍如下,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度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度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苏州市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附件2),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相应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且各学段(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2022年榜单待官网更新后另行公布)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苏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以其2023年应届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登陆苏州定岗特选网站(http://dgtx.szrc.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时间: 自2022年10月18日9:00起,至2022年11月15日16:00。

3.资格初审:由各地选聘办组织资格初审。

4.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上传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照片及材料上传等具体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经选聘单位申请,可对报名阶段核减核销的岗位组织补报名,相关信息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对外发布。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各地选聘办组织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同分者组织加评,对评价方式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公示。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同分者组织加试。对面试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执行。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江浙沪500元,省外其他1000元)。

六、体检、选岗、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其中,统招岗位体检合格者,由各地选聘办统一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及排名)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各地选聘办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各地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各地选聘办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聘用。

2023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可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3月3日)取得。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11),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023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4月1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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