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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事业单位临时招聘 永泰县事业单位值得去吗

更新:2023年06月09日 23:11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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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事业单位工资

1.月均工资 应发工资: 1490元(岗位工资)+ 369元(薪级工资)+1000元(基础性 绩效工资 )=2859元; 实发工资(拿到手):2859-350元(五险、 职业年金 )- 400元(公积金)=2109元。

2.年均工资 实发工资:2109元*12月=25308元 奖励性绩效:600元*12月=7200元

队伍建设调研报告_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


永泰事业单位临时招聘 永泰县事业单位值得去吗
[摘 要] 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师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紧迫要求,也是教师队伍管理的首要任务。文章在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做了基本描述的基础上,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对策和政策保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 G4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1128(2008)05-0048-05

一、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1.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问题
(1)数量结构问题
2006-2007年度,福建省初中在校生为1 650 310人,比2001-2002年度初中在校生减少292 259人,而教师总数98 462人与2001-2002年度的98 455人相比,基本持平。目前省外农民工子女有50万左右在小学就读,他们一般会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所以,初中未来生源预测工作非常重要。高中专任教师总量虽尚未超编,但高中教育阶段学龄人口(15~17岁)在2006年达到高峰后逐步下降,预计从2013年起变动相对平缓。2007年是350.38万人,到2013年预计是337.45万人。随着生源数量的下降,教师总量逐步趋于平衡。
(2)年龄结构问题
2006-2007年度25岁以下的小学教师占全省小学教师总数的10.23%,与2001-2002年度相比下降了15.06%。城市26~35岁的教师比2001-2002年度增加了11.96%;36~45岁的教师比2001-2002年度增加了2.48%。县镇26~35岁的教师占全省26~35岁教师总数的30.66%,比2001-2002年度增加了4.99%;36~45岁的教师占36~45岁教师总数的30.26%,比2001-2002年度增加了9.22%。我们可很清楚地看出小学教师流动的轨迹,26~35岁的小学教师往城市流动速度较快,而年富力强、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的中青年教师从农村往城镇流动的速度加快。46岁以上的小学教师占全省小学教师总数的26.81%,与2001-2002年度相比上升了2.64%。2006-2007年度福建省初中35岁以下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6.26%,高中35岁以下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92%,中学教师队伍总体比较年轻。
(3)学历结构问题
小学专科学历以上的教师占小学教师总数的56.10%,离大专化目标仍有一定距离。从初中教师学科学历情况分析中发现,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比较小的学科分别是:美术36.68%,信息技术32.57%,劳动技术35.46%,体育28.40%,音乐22.11%。目前,初中教师队伍中专科毕业的还占51.76%,这与上述学科许多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有很大关系,他们拖了整个达标率的后腿。另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学科已经获得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都未超过50%。初中教师队伍建设是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的环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中教师占高中教师总数的84.13%。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学历达标率较低的科目分别是:美术76.49%,信息技术68.15%,体育64.54%,音乐61.62%。
(4)职称结构问题
全省小学教师获得小中高职称的比例占小学教师总数的0.337%,占全省教师总数的0.16%,比例很小,但36岁以上小中高职称的比例占小中高职称教师总数的47.12%。初中教师中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占全省普通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总数的45.30%,数量还是不少的。高中教师中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占全省普通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总数的19.66%,整个职称结构相对合理。
(5)分学科结构问题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全面提升学生素质的要求,对一些传统课程进行了改造或整合。课程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意味着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才能适应新课程的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合计占小学教师总数的81.62%,而思品、自然、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劳技教师的比例非常低,与新课程所设计的课时计划相差甚远,根本无法适应课改对学科教师的需求。初中、高中也存在类似问题。福建省初中数学、外语学科教师相对富足,语文、物理学科教师略显不足,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学科教师与新课程设置的比例相比较总量上是不足。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教师最为富足,物理、化学教师基本平衡。缺教师的学科,按缺的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分别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美术。音乐师生比是1∶175,体育师生比是1∶78,信息技术师生比是1∶74,美术师生比是1∶42。

2.教师队伍的流动机制问题
(1)教师招聘录用问题
2006-2007年度,全省小学共录用毕业生1 494人,其中城市466人,县镇391人,农村637人。全省中学录用毕业生5 312人,其中城市1 303人,县镇2 968人,农村1 041人。录用毕业生最多的是福州1 116人和泉州1 031人,占录用总数的40.42%。农村中小学校长反映,城市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县里或者农村学校的现职教师没有经过原来工作学校的批准,擅自去应聘,应聘之后临时走人,造成学校无人上课,措手不及。有些教师避开教育主管部门参加公务员招考。一些学校由于地理位置不佳和经济条件差留不住人。
(2)调动补充问题
2006-2007年度我省普通中学共调入教师6 056人,占教师总数的4.17%;调出教师6 536人,占教师总数的4.51%。小学共调入教师9 605人,占教师总数的5.75%;调出教师人10 560人,占教师总数的6.33%。据莆田市统计,“十五”期间小学教师平均每年流失120人以上,绝大部分是中青年教师。南平市1999年开始实行赛课进城制度,大量优秀教师进城,造成农村教师年龄偏大的现象。由于教师流动,造成教师补充的恶性循环,农村高中教师紧缺,完中校就采取从初中部拔高使用教师,初中校教师不足就从小学优秀教师中选拔,这种层层拔高的使用方式,使原来的骨干(优秀)教师变成合格教师,合格教师变为不合格教师,导致初中和小学优秀骨干教师的缺乏。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调走或者减少之后在农村学校难以补充。

3.农村师资的建设保障问题
(1)农村教师流失问题
据漳州市统计,公办学校中学高级教师和本科学历教师流失人数从2000年的13人发展到2006年的165人,2006年流往民办学校的教师有136人,占当年流失总数的82%。南靖、平和、华安等山区县教师流失人数增加。2007年在农村初中校长培训班中对53位农村初中校长的调研发现,53所学校2004~2007年间共调走教师319人,辞职55人;在农村高(完)中校长培训班中对37所农村高(完)中校长的调研发现,37所学校2004~2007年间共调走教师305人,辞职193人。农村教师流失轨迹是农村向县镇、县镇向城市流动;海岛、山区向平原、城区及其周边流动;公办向经济发达地区民办校流动。年富力强的高级教师和本科学历教师流动速度加快。
(2)工作环境及负担问题
农村教学点、初小、完小学校规模都较小,但年级多,普遍存在一位教师担任多年级课程的现象,有的地方一位教师要包一个班所有科目的教学或者进行复式教学。农村学校寄宿生多,生管人员未列编,所聘生管人员属于临时性质,待遇低,又未经过专业训练,不利于寄宿生的健康成长和安全。小学寄宿生年龄小,生活自理能力差,学校安全管理难度大。农村初中校,校均规模偏小,在校长培训班调研的53所农村初中校,平均规模821人左右,500人以下的11所,其中最小的学校才287人。53所农村初中寄宿生15 171人,平均286人。在农村高(完)中校长培训班中对37所农村高(完)中校长的调研,37所学校寄宿生36 464人,平均达到1 013人。教师既教学又兼任生管人员,待遇问题也无正常渠道给予解决。社会对学校期望值太高,学校压力很大,教师责任太多太大。即使农村中学培养了一些优秀的学生最终还是被城市中学挖走,挫伤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
(3)高级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缺乏的问题
连续几年的进城考试选调,农村中小学中业务较精、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及骨干纷纷选调进城,造成农村教师整体素质较低。当前在职的农村教师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是由民办教师转正等组成,没有经过正规的师范院校训练,大部分教师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仅凭借自己日积月累的教学经验开展工作,课堂教学甚至采用客家话、本地话进行,严重影响学校教学质量。农村和山区小学布点多而散,撤并难度较大,普遍缺乏信息技术、英语、综合实践活动课、音乐、体育课教师,部分教师跨学科教学,只能勉强应付。漳州市农村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学历的教师仅占教师总数的35.7%。漳州市农村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占教师总数的17%。农村、边远山区教师的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比例与省定标准相去甚远。骨干教师一旦评上职称,就急于外调。
(4)农村教师待遇保障问题
农村学校普遍存在工资待遇偏低问题,班主任费、课时津贴、车旅费等补助都无法兑现,教师基本上没有福利待遇。漳州市在县区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评上中学高级职称满五年的教师工资只有1 900元,中学一级1 600元,初级1 200元。相应的市区教师比他们分别高出550元、450元、350元。福州市由于各县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欠发达的平潭、永泰、罗源、闽清等县教师的工资相对偏低,同职务教师工资相差700元。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闽清县只有个人缴纳的2%,单位的8%没有兑现。福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尚有17.9%还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11%还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这些教师主要分布在贫困县和农村学校。泉州市的中级职称教师地区补贴为960元,而在德化、惠安、永春等农村学校补贴分别仅为235元、195元、185元,城乡差异大。

4.教师队伍的管理机制问题
(1)教师编制标准问题
小学教师核编标准问题较多。2002年核编时取消农村学前班教师编制,农村学前班除乡镇中心幼儿园外,学前儿童仍然混合在小学就读。全省幼儿园学前班有5 986个,占全省幼儿园班级数的19.46%。初小校和完小校的学前班教师继续占用小学教师编制。现行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城区学校比较适合,对农村学校不利。农村学校规模小,办学分散,教学工作总量依然存在,还增加一些新的课程,由于编制偏紧,存在岗位需求和人员不足情况。农村学校寄宿生多,学生安全和生活管理所需人员没有列入新编制标准,使编制内教师超工作量。由于中小学学科教师各地区各校分布不均衡,出现编制浪费或师资紧张状态。有的学校某个学科教师相当紧缺,连续几年招聘出现空缺,有的学科则大量过剩;有的是农村学校紧缺,城市学校却大量剩余,出现区域性、结构性余缺现象。
(2)教师职务评聘问题
按现行省定职称评定条例规定的中高级教师比例,农村学校明显低于城镇学校。石狮第二中学,12个高级教师能聘上的才5人,其余7人有评无聘。莆田第十七中学高级教师35人,只聘19人。连江尚德中学高级教师17名,其中自聘12人。城镇学校办学规模大,学科设置齐全,分学科设置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基本上有相应的中高级人员应聘,农村中小学规模小,学科设置不齐,按学科设置中高级教师职称聘任造成集中在语文和数学学科,其他学科缺人聘任,有的高级职称岗位无人应聘。职称评定中教师的教学绩效难以在评定中给予考核。聘后相关管理工作规则没有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校对教师队伍的有效管理。
(3)教师管理体制不顺
教师管理处于多头并管的状态,使招聘录用、交流调配等都难以落实。一些地方人事部门在教师招聘录用和交流条件、程序上设置了过多的限制,教育部门难以统筹配制师资和灵活有效吸引人才到中小学任教。2006年省人事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的通知》规定:“凡机构编制列入编制管理部门管理且工资基金列入*人事部门管理的单位,调入人员均须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批。”把教师也列入管理对象,造成教育部门无法在区域内统筹调配教师,连超编的学校都无法向缺编学校调剂,教师无法合理流动。
(4)教师队伍建设财政投入问题
教师队伍建设投入经费不足,教师培训经费按省*文件要求培训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2.5%核拨,很多地市县根本没有到位。教师进修学校办学经费不到位,有的县市区*未按政策规定足额拨给学校继续教育经费,而是采用一次性包干拨给办公、教研、培训、修缮经费的办法,其中能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就显得很不足。宁德市的骨干教师培训是拨款,2006年前是以每生800元拨给(教育局预算外收入拨给),2006年后是以每生500元拨给(财政出部分,教育局出部分)。教师职务培训是根据文件要求,经物委批准向教师收费,二级教师培训收120元,一级教师培训农村教师收150元,城关教师收180元。各地市县教师参训培训费用,基本上由教师自己承担。

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与政策建议

1.建立开放、多元、竞争、有序的中小学师资配置机制
(1)建立长效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改革教师录用方式
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制定优惠政策,创设宽松环境,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师队伍专业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实行*宏观管理,控制教师编制总量,各地市县按照编制量,实行区域化教育管理战略,进行内部调整。通过城乡学校教师编制、教师职称结构比例等的统筹调控,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对在城乡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合作交流活动中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上的倾斜。尝试在边远贫困地区师资紧缺的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教师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本科毕业生到岗任教。
(2)依法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职能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责权相一致,管人管事相一致。要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统筹配备辖区内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师。对地域广、生源分散、校点多的农村地区,应从实际出发安排教师编制,保证这些地区教师编制的基本需求。灵活用编,实行教师编制的动态管理,设立农村学校滚动周转编制。
(3)创新农村学校运行模式
鼓励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农村学校建立办学共同体。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与周边的农村学校,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捆绑发展,教师岗位设置一体化,实行教师轮岗交流,资源共享。组建农村教育集团,由集团统一管理各成员学校的编制、党、政、工、团、少先队和教学业务工作,领头的中小学教育集团把优质学校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教育资源嫁接到薄弱学校,实现资源共享,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组建的教育集团,成熟一个,推广一个,逐步改变以往的学校运行模式。
(4)加强教师的评聘管理
创新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组建学科评委会,变综合评审为专业评审,变书面评审为书面评审与实际教学能力相结合的考核,创设教师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让业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不受职称、年限等的限制,直接参评高级教师。要加强对教师聘后管理,严把年度考核关,把年度考核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晋级、加薪、奖励的重要依据。清理被占用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对临近退休的人员也可以采用内部离岗退养制度,畅通教师进出渠道,将腾出的编制补充新的教师。加强对农村寄宿生的管理,给一定的管理类教师的编制,不占教师编制的指标。
(5)建立农村教师从教的奖励机制
应届毕业生志愿到农村艰苦学校任教的,*设立专项奖教基金。凡愿意到偏远山区任教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一律按实际职称聘任。提倡优秀教师跨校兼课,城市、农村教师互聘、联聘教师制度,允许获得兼课、兼聘报酬。制定农村教师补贴政策,对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发放交通补贴、地区补贴、学习资料补贴、网络补贴等,鼓励教师的自学提高和校本教研,专款专用。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中小学师资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教育系统的内外部方方面面的问题。外部涉及各地市县的经济发展现状、学校地理位置、学校所在社区人口密度、交通状况、教师编制、经费投入;内部又涉及年龄结构调整、学历结构调整、职称结构调整、学科结构调整等问题。各级*要把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对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指导,经常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组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就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重要政策问题进行决策;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决策、健全机制、分步实施等问题提供咨询和论证。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县(市、区)示范、交流活动,抓好工作试点,以点带面。

3.强化经费保障,重点加大对农村师资建设的资金投入
要切实加大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逐年显著增加教师教育经费。加快实现从注重硬件投入向注重软件投入的转变。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要安排教师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教师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要规范程序、科学论证、严格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骨干教师建设资助项目。各地要设立骨干教师建设资助项目,加大对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加强中小学教师奖励基金会的建设,保证基金利息的一定比例用于对骨干教师的奖励。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努力做到县域内教师同工同酬。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和提高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采取特殊政策措施,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培训制度、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支教教师生活补贴制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优惠制度、农村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等,为农村教师排忧解难,稳定和充实农村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福建省教育厅.2006-2007年度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07年5月.
[2]福建省教育厅.2006-2007年度福建省九个地市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2007年11月.
作者单位 福建教育学院教育系
(责任编辑 王永丽)

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基层卫生人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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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公务员局  市委编办
(二○一二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和《福建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6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养人才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通过优惠政策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通过岗位培训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能力、通过加强管理发挥基层卫生人才作用,解决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问题,五年内实现“一般卫生院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90%,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5%”的目标,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队伍
2011年3月,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核定编制6365人,但在编人员仅有3990人,占编制数的62.7%,空编率高达37.3%。基层卫生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通过实施“五个一批”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招一批执业医师
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一批特岗执业医师。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临床药学等紧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执业医师。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制定并组织实施特岗执业医师招聘方案,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通过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特岗执业医师与所对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期限为三年的聘用合同,工资收入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三年聘用期满后,乡镇卫生院的特岗执业医师优先聘用到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省基本财力保障的永泰县、闽清县所辖乡镇卫生院聘用的特岗执业医师,除工资等原有待遇外,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特别补助费,连续补助三年,由县级卫生部门直接发放给个人。临床专业所需经费除省财政补助80%外,市、县财政各配套补助10%,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临床药学等专业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补助。领取特别补助费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享受省、市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政策。已享受学费代偿政策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重复领取特别补助费。
(二)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培一批本科毕业生
1、定向培养适宜人才。全市计划三年内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招收临床医学本科生240人,委培一批适宜人才。由县(市)区卫生部门会同人事、编制部门根据基层空编缺岗情况审核上报委培计划,市卫生部门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审核确定具体名额分配。经审定的委培岗位编制予以预留,学生毕业后取得毕业文凭和学校就业推荐函,由县(市)区人事、卫生部门直接考核录用,在委培岗位上至少应连续工作五年。委培的高等医学院校由市卫生部门组织联系,委培生招收前与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岗服务协议,定向委培学费根据委培学校收费标准由市财政统一给予补助。

加强对定向委培生管理力度,不能正常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缴纳五倍违约金,委培毕业生到非指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0年内不予注册。赔偿金纳入市级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代收后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委托培养的定向本科生不再享受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政策。
2、落实学费代偿政策。到永泰县、闽清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继续享受省财政连续五年每人每年0.5万元补助。
2011年6月1日起,到其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市财政连续五年每人每年0.5万元补助;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到全市边远乡镇卫生院(见附件1)连续工作三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市财政分别连续五年和三年给予每人每年0.36万元补助。
学费补助专业为临床医学本科、预防医学本科、临床医学专科、医学影像专科、医学检验专科。学费补助规模由县(市)区卫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审核公布。
学费代偿生未按协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满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且10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市级以及各县(市)区行政和事业单位。
学费代偿生和定向委培生参加全脱产半年以上的学习不计入服务时间。
(三)提升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
1、继续实施“招聘本专科毕业生经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在招聘医学专业本科生的同时,依托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高校,扩大委托培养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招生规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毕业后由所在单位报销50%学费。
(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一批退休医生
发挥高年资医生的“传、帮、带”作用,鼓励返聘身体健康的中高级退休医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主任医师可适当放宽到68周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工作。聘用人选和返聘待遇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并将名单和返聘待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返聘劳务报酬可参照在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并实行卫技人员津贴,给予适当交通补贴。返聘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月发放。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核定工作时,要将所聘用退休医师产生的收支纳入人员费用总额中安排。
各县(市)区应加强返聘人才的服务与管理,积极做好返聘人员的生活安排、执业变更等事宜,协助落实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返聘人员安居乐业提供便利,确保返聘人员发挥示范、引导的作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返聘人才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
(五)县级以上医院对口下派一批中高级卫生技术人才
继续开展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每家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对口帮扶1~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年一个周期。每所支援医院每年派出2~3名医生,医生派出时限一年。优先选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医生,同时免费接收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搭建需要下乡服务和进城进修人员信息平台,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帮扶人员,保证下派人员能发挥特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进修人员后岗位不空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帮扶情况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支援医院、个人予以表彰。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管理
(一)理顺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按照《福建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规定,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和经费的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内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调配和交流。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收归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提出人选,在征求当地党委、*意见后聘任,并报县(市)区主管的组织部门备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按此方式一并执行。
(二)发挥编*用
1、考核录用临聘人员。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编外人员,由县(市)区卫生部门根据岗位设置需要,经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核定的编制内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示后录用,以上人员在首聘单位服务期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对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满一年,同时具备中专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执业护士、临床药学等执业资格)、初级(含士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的编外人员,参照上述方式予以考核录用。
2、合理使用人员编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现有空余编制和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计划,由人事、编制部门共同把关。除了预留定向委培生编制外,其余空余编制每年至少拿出50%用于招聘人员。
(三)改进招聘方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同一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人员可实行同类岗位不定单位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照得分高低依序选择就业岗位,提高开考岗位录取率。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卫生技术人员在公开报名的前提下,如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由卫生部门商人事行政部门并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医师、技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或取得助理以上资格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甲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全日制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乙类和丙类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类名单见附件2)招聘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通过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在各地自行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基础上,经各县(市)区*同意,福州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可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四)加强岗位管理
严禁新聘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已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超配人员,由县(市)区*协调统筹安排,逐步分流,清空后的编制及时增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提高人员待遇
1、实施绩效工资。在当地人事部门指导下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到乡卫生院工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级;获得士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向上浮动1级薪级工资,享受浮动工资满八年的可予以固定1级薪级,调离者浮动工资即予取消。
2、实行卫技人员奖励制度,设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奖励资金,鼓励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基层工作。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原卫技人员补助标准发放,每人每年0.36万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在边远乡镇卫生院(见附件1)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非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0.6万元。基层卫技人员奖励制度应结合绩效考核执行,考核不合格及不在基层岗位的不予发放。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奖励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市、县财政统筹安排,永泰、闽清两个一般转移支付县由市财政补助50%,其他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财政足额安排。
3、职称评聘予以倾斜。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上给予倾斜。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设岗、统一管理。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镇卫生院受聘满8年的,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师,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4、提供住房保障。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乡镇工作无个人住房的,由用人单位在所在地统筹安排临时住房。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请保障房时,比照福州市紧缺急需人才待遇,不受户籍和收入限制。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每年推出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划出一定的比例安排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用于解决基层医务人员住房,或划拨国有土地给乡镇卫生院建设周转房。
(六)建立经费保障
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原则,加强经费保障。对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差额部分,通过*预算等渠道予以足额安排,年终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结算。
其中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按照《福建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福建省人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14号)规定予以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卫技人员的医学教育培训
1、加强新聘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聘用的有关医学专业毕业生须参加全科医师和社区护理培训。外出培训期间,培训人员工资按本人档案工资发放。培训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并为培训对象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
2、选派业务骨干进修。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到二级、三级医院进修深造,选派人员要结合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前到农村服务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进修学习的意见》实行,优先选派近期需要晋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
3、开展适用技术培训。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掌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药剂、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4、继续落实《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将基层卫技人员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和本专科层次成人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学历教育等方式,实现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3名全科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的工作目标。
5、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允许全科医生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创新全科医生激励政策和方式。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整体素质
(一)提高乡村医生队伍学历水平
1、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按照卫生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规定,2011年起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内,由福清卫生学校面向本市户籍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举办农村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按规定到我市村卫生室执业。
2、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大专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推行乡村医生大专学历培养,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3、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在对在岗乡村医生实行中专医学学历教育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起委托省内医学高等院校面向在岗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展“中专升大专”成人学历教育,以提高在岗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
(二)加强在岗乡村医生规范培训
继续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为期10天的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根据我市村卫生室建设需求,重点加强急诊急救技术、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培训。
五、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县(市)区*要定期研究卫生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可以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县(市)区编制部门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才的编制管理和保障工作,对符合入编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区人事部门要配合做好各项人才招考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保证各项工作经费和补助津贴及时拨补;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导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协调合作
各县(市)区*要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发展的需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各项问题,确保基层卫生各项工作的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会同财政、编制、人事等部门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跟踪调研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不力的县(市)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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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永泰事业单位临时招聘 永泰县事业单位值得去吗
一、报考事业单位的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哪些人不能参加事业单位考试?
曾受过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永泰县事业单位值得去吗

永泰县事业单位值得去。还未满30岁,县城事业编值得去。服务期内可以考公务员,县城事业编值得去,县城事业编工作不忙,县城事业编值得去。在县事业单位入职,能有收入,还能积攒经验,有些公务员岗位还会要求工作经验几年,这些都是之后考公的优势,而且这样也不用焦虑了,也不用想着考不上公怎么办,起码有事业编在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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