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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各县事业单位招聘 泰安新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时间?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03:0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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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各县事业单位招聘 泰安新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时间?

泰安新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
面试考点:新泰市青云中学
考点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溧阳路7号
面试有关要求
1.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同时出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严格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面试开考后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要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相关内容,严格遵守面试各项规定。
3.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通讯工具及随身携带物品须集中保管,抽签后如发现通讯工具未按规定上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人员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等情况,以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


泰安各县事业单位招聘 泰安新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时间?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岱岳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与本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
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另外,具有5年及以上岱岳区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
限以下人员报考:在岱岳区镇(街道)连续任职满两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职业教育、本科、硕博等学科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岱岳区人民*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知书》、考核材料,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鉴定表等),《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附件6),逾期不提供的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经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岱岳区人民*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四、考试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岱岳区人民*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岱岳区人民*网站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岱岳区人民*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最低服务期。
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在岱岳区域内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岱岳区人民*网站发布。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政策
咨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泰安市岱岳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pdf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附件4:具有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
附件6: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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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岱岳区2015招聘教师公告


泰安各县事业单位招聘 泰安新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时间?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15年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5 8 26 9 00-8 28 16 00


查询时间:2015年8月26日9:00-8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


岱岳区人民*(http://www.daiyue.gov.cn)


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adyrs.gov.cn)


岱岳区教育局(http://www.tadyjy.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5年 8月29日16 :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8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 元,两科共8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岱岳区教育局人事科(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岱岳区*南岱岳区教育局2024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2014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8月28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5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取得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 2015 8 31 上午


1.非定向岗位考试内容:


9∶00-10∶30 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等)


10∶30-11∶30 学科专业知识


2.定向岗位考试内容:


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


10∶30-11∶3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0538—8561322,8566509(教育)



附:


1. 2015年泰安市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 2015年泰安市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


郑重提示:本信息来源于网络,请仔细甄别,仅供参考!请您在签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2021泰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


泰安各县事业单位招聘 泰安新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时间?
2021泰安事业单位招聘统考考试内容(参见2020年泰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021泰安事业单位招聘统考考试题型题量
2020年泰安市属、肥城、岱岳区、新泰市事业单位参加了省统考,泰安事业单位统考综合类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主要题型有单选题和多选题,题量分别是60道和20道,单选题48分,多选题22分。那么2021年泰安事业统考综合类考试题型基本相差不大。当然还要看具体的考试情况而定。

山东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考试,泰安(区县),济南(区县)...

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2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月13日讯: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具有山东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7年1月20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2017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泰安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2016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www.shiyebian.net/ )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 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月20日 11:00-1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 http://taks.tars.gov.cn )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月20日11:00—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月20日11:00—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缴费成功人员(不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在2017年1月20日11:00—1月25日16:00期间也可打印《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供减免考务费相关证件资料的,可在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1月23日上午11:30前,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6991182),通过其他形式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1月20日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和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7年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笔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岗位代码“1005”和“1061”)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7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考核,笔试成绩、考核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委党校、市外事翻译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及市直中小学免费师范生另行组织招聘。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监督咨询*:0538—699262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38—8298459
附:1、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2、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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