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大学排名 >一本排名 >正文

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22:3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几次,只参加统考还是下...

根据历年楚雄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来看,楚雄事业单位考试向来都参加云南事业单位统考中,考试时间在5月份中下旬,时间相对固定。2020年楚雄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是否会有太大变动,具体还以公告发布信息为准。

扩展资料:


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面试考试程序:

1、面试考试报到。面试考试考生在6月20日上午7:30前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达面试点报到登记,超过上午8:00点未到者即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考试资格。

2、确定面试考试序号。考生按时提前集中,抽签确定面试考试序号。

3、评分计分。面试考试评分采用7位评委现场打分方式,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考生的面试考试得分(面试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考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考察和体检。

4、公示。个人面试考试成绩现场统计发给面试成绩通知单,全程面试考试结束后在考试现场向考生公示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 云南事业单位招聘官网-2020楚雄州教师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年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暂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条件。详情请查看:
2019年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报名考条件-2019年4月25日发布
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具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楚雄州内事业单位截止2019年3月27日在职工作人员且截至2019年9月30日不满服务期或公务员不满服务期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30岁以下指1989年4月9日(含4月9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以下指1984年4月9日(含4月9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次届定。
2.认定。
(1)一致的界定。一致指招聘岗位限制的最低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一致,学位证不作名称认定依据。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均可视为同一,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
(2)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指导目录》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则只有所限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3)方向界定。毕业证所载名称为****方向或**(**)的,**方向或括号以内内容视作方向,方向不视为名称。
(4)未收录在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指导目录》中的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均不限的岗位。
3.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到学生信息档案。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报考的成人高考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
4.生源或户口认定。①报考人员具有楚雄州户口;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楚雄州且本人持有迁入楚雄州的户口迁移证;③高校毕业生户口未迁回楚雄州,以身份证号码认定,即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的,可以报考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口的岗位。
5.毕业年份认定。如岗位无特别规定,2017年4月9日以后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的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报考的,毕业年限可按最高学历毕业年限认定。
6.其他情形。2019年招聘所有岗位均不限制性别和民族。
原标题:2019年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90人

2020楚雄事业单位考试中违规违纪如何处理?


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五条
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
(二)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
(三)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
(五)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
(六)未按规定组织体检的;
(七)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八)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
(一)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二)擅自为应聘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三)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五)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将其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在保密期限内,泄露考试试题、面试评分要素等应当保密的信息的;
(三)擅自更改考试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四)监管不严,导致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五)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第十九条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处理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2020云南省楚雄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0云南省楚雄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教育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6.不限民族、户籍地和毕业年限。

(二)具体条件

引进具体条件详见下表:

见附件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楚雄市事业单位2020年人才引进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后续的相关通知在楚雄市人民*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录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传至指定邮箱:1184309492@*.com,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报考岗位+真实姓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后,请报名本人在2020年9月6日前*核实是否报名成功。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公开报名情况。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9月6日18:00前。

3.报名所需材料:(1)楚雄市事业单位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表;(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扫描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5)技能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如在此次人才引进中,引进人数不足引进指标,根据情况再次组织人才引进,人才引进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为3:1,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未达到3:1的,按2:1或1:1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面试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985高校毕业生在面试成绩中加10分,211高校毕业生在面试成绩中加5分。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加分。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党员、楚雄州生源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时的材料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毕业生档案及现实表现等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在引进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在校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学校处理,不予毕业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本人、直系血亲、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进入引进单位的。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楚雄市人民*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确定人选后,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有疑异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四、聘后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并按单位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予以转正,考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整个引进工作圆满完成。

(二)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律监察委员会派驻楚雄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与人员负责整个人才引进监督工作。

(三)坚持回避制度,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考官,不参与考评组工作。

(四)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健康要求

(一)疫情期间,应聘者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网络报名同时应及时在*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面试及后续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下列情形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引进考试:

1.“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楚雄市,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引进流程带来不便。

七、联系*及监督*

联系*:0878-6550178、6550128(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138560(*楚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2020年楚雄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楚雄市事业单位引进具体条件.docx

2020楚雄613教师专项招聘面试地点如何安排? - 百度...

2020云南613教师专项招聘面试地点及面试方式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相关市属学校通知,楚雄州面试地点安排如下:

1、楚雄市: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地点:楚雄市鹿城小学(校本部文庙校区)。

2、楚雄州县:时间:2020年6月20日。地点: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楚雄市开发区育才路145号)。

3、双柏县: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7:00—下午18:30。地点:双柏县妥甸小学(双柏县城文明路25号)。

4、姚安县: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10至下午20:00。地点:姚安县思源实验学校。

5、大姚县:时间:2020年6月20-21日。地点: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

6、禄丰县: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地点:禄丰县金山小学。

7、牟定县: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下午22:00。地点: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牟定县城学兴路14号)。

8、南华县: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结束。地点:南华县城区幼儿园。

9、永仁县: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7:3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地点:永仁县永定小学(永仁县永定镇环城北路9号)

10、元谋县: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至下午20:00。地点: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高中教师),元谋县元马镇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与“楚雄事业单位招聘2020 2020楚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民航专业哪个学校的好??

民航专业哪个学校的好??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650分能上什么大学

650分能上什么大学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