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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回复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更新:2023年06月12日 11:1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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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回复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2个部门(单位)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7日下午16:00。
电子邮箱和传真*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
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份,即到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
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9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431—88690739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0431—88905834
(二)人社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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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进入考察阶段,需要调档案,但是只给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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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是个坑吧
先跟单位讲明白人才交流中心是怎么回复的
尽量取得单位的同意
即使不同意你7天没转回去档案他们也知道怎么回事了,要不然闹误会
再一个催一下人才交流中心。特殊事情能不能特殊办理。
我感觉问题出在了哪吧
单位谁给你7天去跑这个事情,你1天把材料交齐人才交流中心已经在给你转了,但是转到需要15天。那你可以给单位去复命了,说已经办完了。现在正在转着呢,预计14天后到。
可能有些人需要跑其他城市去转,来回都要5天了,再加上准备材料啥的。随意单位给你7天去办这件事,一旦人才交流中心受理了。几个工作日完成就跟你没关系了。这样理解7天和15天是不冲突的。
提起人才交流中心转档案我都满眼泪,前几年我去转党关系跑了5趟左右,开始说还没转到他们那。后来又说不再他们那,最后党关系也没转成,由党员变成了群众。唉

事业单位考试结束后,对自己的分数有异议,能否要求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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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以武汉市2019年度 事业单位考试 为例,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考生可进行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时考生本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到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登记,申请复查成绩登记截至时间为4月10日。

成绩复查仅限复核本人成绩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规定:

1、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 工勤岗位 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2、*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3、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参考资料来源: 湖北人事网-武汉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公

河南事业单位联考几比几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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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河南省事业单位联考进入面试的比例为笔试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即进入面试的比例为3:7。
解释: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河南省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笔试科目总分为100分,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科目占60%(即60分),综合素质占40%(即40分)。笔试成绩按照60%与40%的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3:7比例进行面试资格的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最终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拓展:事业单位招聘中的笔试和面试是两个重要的环节。笔试是初步筛选人员的关键,通过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的考察,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而面试则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因此,考生在准备招聘考试时,不仅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还要注重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能力的锻炼。

2015年河北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02人考试公告 ...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1月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60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单位招聘的有9家市直事业单位,分别是:教育系统所属沧州师院、沧州医专、沧州职业学院(含农科院、工贸学校、技师学院)、泊头职院、沧州电大5所高校及沧州市第一中学,卫生计生系统所属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应聘统一招聘岗位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bczrsj.gov.cn)、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应聘单位招聘岗位人员可查询各招聘单位网站和咨询*(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5届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人员,可报考学历条件设置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学教师岗位(学位不做要求)。

学历低限设置为本科并按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的岗位,应允许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11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单位招聘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

报名时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1月17日9:00至11月18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招聘的考试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一) 统一招聘的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招聘岗位,市传染病医院的会计、信息岗位,市卫生监督局的专技4岗位,市中心血站的管理岗、会计岗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中学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绿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中学教师)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幼儿园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天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9:00-11:00。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及面试比例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比例:教育系统教师岗位1:5,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教育系统的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卫生计生系统的由市卫计委负责审核,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非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③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每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单位招聘的考试

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统一招聘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统一招聘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统一招聘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单位招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市教育局、卫计委分别进行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统一招聘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由市卫计委或用人单位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单位招聘的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分别进行指导和审核。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单位招聘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1、 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 单位招聘查询网址及咨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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