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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内文物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更新:2023年06月21日 02:2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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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内文物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2012年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为了满足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2年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主要职责是:承担或参与中央编办、省编办布置和交办的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课题的研究工作;负责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网络建设和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承担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选聘)计划
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确定招聘(选聘)文字综合岗位4名(九级职员)。
三、招聘(选聘)范围
面向户口及单位在长春市区(含双阳区)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机构编制工作,勤奋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8:30―13日16:00。
2.报名地点: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510室(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大厦)。
3.联系方式:0431―85611139、85611197。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近3年本人独立撰写的文章或材料3篇以上。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省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招聘(选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选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
0431―85611139(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吉林省内文物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2个部门(单位)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7日下午16:00。
电子邮箱和传真*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
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份,即到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
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9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431―88690739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0431―88905834
(二)人社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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