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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江来江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江陵县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9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人次。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江陵县人民*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江陵县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江陵县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县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4738302(县人社局)。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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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江陵县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1日前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人才26名。
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江陵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报名原则上不实行笔试(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调剂、考核、体检、公示等形式确定。
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具体引进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可登录江陵县人民*网查询。
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江陵县人民*网()发布为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至2023年3月1日17:00。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0716-4737413*咨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在3月8日前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江陵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pdf格式上传,每张照片以资料名称命名,将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标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江陵县委人才办指定电子邮箱jlxwrcb@163.com,并确认收到回复邮件。
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审核结果于3月13日24:00前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江陵县人民*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笔试。
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举行1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在江陵县人民*网发布,成绩在江陵县人民*网站查询。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江陵县人民*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不限制相关名额、比例,对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达不到8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阶段。
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六)调剂。
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岗位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调剂。
(七)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行考核,不合格的,递补下一名进行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
考核合格后等额进入体检阶段。
对于放弃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和考核排名依次递补,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江陵县人民*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核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享受人才补贴。
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二)享受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及其家属在我县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
引进人才在我县购*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提供20%的购房补贴(最高10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提供15%的购房补贴(最高8万元);其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提供10%的购房补贴(最高5万元)。
(三)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配偶工作问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具体解决。
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暂时无法解决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长期限3年。
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不受户籍限制,在全县范围内便捷入校就读,由教育部门负责为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
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江陵县委人才办联系,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三)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各项事宜均通过江陵县人民*网向社会公告。
(四)未尽事宜由*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江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附件:江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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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3.17分被录取,笔试该不该...

湖北荆州某个事业单位招聘时,有一名考生笔试成绩3:17被录取,这个事情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在考公考编这么热的势头下,竟然有事业单位可以录取笔试成绩这么低的考生也是让大家觉得意外的事情,对于这个情况也有很多人去调查和了解。发现这名考生笔试成绩之所以这么低,是因为他忘记涂答题卡,这个情况让很多人觉得有些搞笑和匪夷所思。或许笔试应该设相应的低线,这样可以要求或者是排查一些意外情况。
英语笔试成绩该不该设最低分数线?这个引起了很大的讨论,有些人认为笔试应该设最低分数线,这样就不会出现笔试成绩如此低的人可以进入录取。这个事件引起这么大的舆论效果,让很多人对这个事业单位也抱着怀疑的态度。觉得相关招聘存在一些漏洞,出现这样的事情也给其他的考生带来了不小的冲击,让大家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得到相应的成绩。
而有些人也认为笔试成绩不用设最低分数线,这样会给前来应聘的考生增加压力,也给应聘增加难度。只要不出现特殊情况,不设立笔试最低分数线也是可以的。让考试可以尽情的展现自己的能力,让招聘单位可以进行更好的选择。无论什么样的分数只要不出现这样低级的错误,相关单位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小编个人觉得笔试可以不设最低分数线,但应该设置相关的底线,起码有一个标准在那。避免出现这样3.17分被录取的情况,让大家都觉得这是一场笑话,看的时候也觉得非常的无语。让相关的招聘没有呈现一种严谨科学的状态,让其他的人报考时也会有些不信任的感觉。
2023年荆州市沙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冲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区,沙市区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
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全区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0人(对于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原则,不占用岗位编制数、不受空编限制,按实际录用数量使用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要求见《沙市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关待遇
沙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本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实《沙市区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
(一)人才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
(二)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
(三)跟踪培养。
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四)租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五)购房补贴。
在荆州市城区购*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六)培育支持。
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进行跟踪培育,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区委区*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
(七)其他待遇。
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对于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形式确定。
对于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方式进行,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并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jzrsks.cn
)、沙市区人民*网(/
www.jzrsks.cn
)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号码详见《岗位表》)。
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3、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类别和内容: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
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小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3)笔试开考比例与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4、资格复审
(1)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当笔试成绩满足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网站进行公告。
5、面试
(1)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当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
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弃权,不再进行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3)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6、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沙市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8、公示与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等材料报沙市区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沙市区人民*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
在沙市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区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关于人才引进待遇等政策问题由沙市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招聘程序等问题由沙市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人才政策待遇咨询*:0716-8883960(沙市区委人才办)
人才引进考务咨询*: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
人才引进招聘
附件:1.沙市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荆州市沙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沙市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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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
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对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
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
(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jingzhou.gov.cn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jzrsks.cn
)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jzrsks.cn
)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
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
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
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咨询*: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考务咨询*: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待遇咨询*: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荆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doc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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