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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08日 14:2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207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7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江来江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江陵县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9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人次。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江陵县人民*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江陵县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江陵县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县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4738302(县人社局)。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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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公安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7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全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人次。
(三)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并在公安县人民*网站进行公告。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在公安县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6),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申请人员名单经审核确认,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后落实加分事宜。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在公安县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附件6: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分类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docx
附件6: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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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海阳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207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014年海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且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3年、2014年毕业生报考不受户口限制;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不受户口限制。其他人员报考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

(八)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岗位。

(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7月6日9:00―7月10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2日17: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1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7:00

报名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 www.haiyangdj.gov.cn (海阳党建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12小时后至7月11日12: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1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考讲解员、主持人职位的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于7月9日上午9点携带有关资料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海阳市海阳路17号)现场报名。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0日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海阳市济南路91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职位计划核减的,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职位。只招考研究生职位计划核减的,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相近的招聘职位(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岗位需求表)。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网站查询)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应聘研究生学历层次职位的,还应根据职位要求提供大学本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报名时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人员,必须出具录用或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海阳市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应聘研究生学历层次职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考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两类,卫生类包括市卫生局所招聘职位及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职位、社保中心医师职位、计生服务站医学影像诊断职位,其余为综合类。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卫生类笔试内容分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按照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国情国力、科技知识、公共管理等。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分七类: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乳腺科、眼科、急诊科、耳鼻喉、普外、骨科、神经外科、精神科、医师(社保中心)职位统一使用临床医学试卷,麻醉职位使用麻醉学试卷,医学影像诊断、放射、彩超职位使用医学影像诊断试卷,疾病预防职位使用预防医学试卷,检验职位使用卫生检验试卷,护士、护理职位使用护理学试卷,口腔职位使用口腔试卷。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讲解员、主持人职位按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海阳党建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7月26日。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讲解员、主持人职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党建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等额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党建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海阳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海阳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主管机关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海阳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0535-32228893222019

监督*:0535-3223393

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站: www.haiyangdj.gov.cn (海阳党建网)

附件:

1、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

2、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

3、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4、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书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考生诚信书2.doc

附件下载: 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下载: 招考计划表(卫生类).xls

附件下载: 招考计划表(综合类).xls

附件下载: 招聘报名登记表2.doc

附件下载: 专业指导目录.doc

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的公共基础是什么题型


207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事、法律常识乱七八糟的好多
我给你看下中公版公基的目录吧
第一篇 法律基础(1)
常考知识点1――法的本质与特征(1)
常考知识点2――法的形式(2)
常考知识点3――国家性质(3)
常考知识点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
常考知识点5――选举制度(5)
常考知识点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
常考知识点7――全国人大常委会(6)
常考知识点8――全国人大代表(7)
常考知识点9――国家主席(7)
常考知识点10――国务院(8)
常考知识点11――中央军事委员会(9)
常考知识点12――人民法院(9)
常考知识点13――人民检察院(10)
常考知识点1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1)
常考知识点15――地方人民*(11)
常考知识点1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2)
常考知识点17――特别行政区制度(13)
常考知识点1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4)
常考知识点19――行政主体(15)
常考知识点20――行政行为(15)
常考知识点21――行政处罚(16)
常考知识点22――行政强制(17)
常考知识点23――行政许可(17)
常考知识点24――行政裁决(18)
常考知识点25――行政复议(19)
常考知识点26――行政诉讼(21)
常考知识点27――行政诉讼参加人(22)
常考知识点28――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22)
常考知识点29――行政赔偿(23)
常考知识点30――公务员(24)
常考知识点31――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24)
常考知识点32――公务员的录用(25)
常考知识点33――刑法的适用范围(26)
常考知识点34――刑法的基本原则(26)
常考知识点35――犯罪(27)
常考知识点36――犯罪构成(28)
常考知识点37――犯罪主体(28)
常考知识点38――犯罪主观方面(29)
常考知识点39――犯罪客体(30)
常考知识点40――犯罪客观方面(30)
常考知识点41――正当防卫(31)
常考知识点42――紧急避险(32)
常考知识点43――犯罪预备(33)
常考知识点44――犯罪未遂(34)
常考知识点45――犯罪中止(34)
常考知识点46――共同犯罪(35)
常考知识点47――单位犯罪(36)
常考知识点48――刑罚(37)
常考知识点49――死刑(37)
常考知识点50――累犯(38)
常考知识点51――自首(39)
常考知识点52――立功(39)
常考知识点53――数罪并罚(40)
常考知识点54――缓刑(40)
常考知识点55――减刑(41)
常考知识点56――假释制度(42)
常考知识点57――追诉时效(43)
常考知识点58――赦免(43)
常考知识点59――故意杀人罪(44)
常考知识点60――过失致人死亡罪(44)
常考知识点61――绑架罪(45)
常考知识点62――抢劫罪(46)
常考知识点63――敲诈勒索罪(46)
常考知识点64――盗窃罪(47)
常考知识点65――诈骗罪(48)
常考知识点66――贪污罪(48)
常考知识点67――挪用公款罪(49)
常考知识点68――受贿罪(49)
常考知识点69――行贿罪(50)
常考知识点70――滥用职权罪(50)
常考知识点71――玩忽职守罪(51)
常考知识点72――民法(51)
常考知识点73――民法法律关系(52)
常考知识点74――民法法律事实(52)
常考知识点75――自然人(53)
常考知识点76――民事权利能力(53)
常考知识点77――民事行为能力(54)
常考知识点78――法人(54)
常考知识点79――宣告失踪(55)
常考知识点80――宣告死亡(55)
常考知识点81――监护(56)
常考知识点82――民事法律行为(56)
常考知识点83――无效民事行为(57)
常考知识点84――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57)
常考知识点85――代理制度(58)
常考知识点86――诉讼时效(59)
常考知识点87――侵权责任(60)
常考知识点88――不当得利(61)
常考知识点89――无因管理(62)
常考知识点90――合同(63)
常考知识点91――要约(63)
常考知识点92――承诺(64)
常考知识点93――附条件的合同(65)
常考知识点94――附期限的合同(66)
常考知识点95――效力待定的合同(66)
常考知识点96――可撤销合同(67)
常考知识点97――无效合同(68)
常考知识点98――合同履行的抗辩权(69)
常考知识点99――抵销(70)
常考知识点100――提存(70)
常考知识点101――违约责任(71)
常考知识点102――物权(72)
常考知识点103――所有权(73)
常考知识点104――用益物权(73)
常考知识点105――担保物权(74)
常考知识点106――共有(74)
常考知识点107――相邻关系(75)
常考知识点108――善意取得(75)
常考知识点109――结婚(76)
常考知识点110――夫妻财产关系(76)
常考知识点111――重婚(77)
常考知识点112――离婚(77)
常考知识点113――继承与继承权(78)
常考知识点114――法定继承(79)
常考知识点115――遗嘱继承(79)
常考知识点116――知识产权(80)
常考知识点117――专利制度(80)
常考知识点118――专利权的种类(81)
常考知识点119――授予专利权的条件(81)
常考知识点120――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82)
常考知识点121――著作权(82)
常考知识点122――商标权(83)
常考知识点123――民事诉讼法(84)
常考知识点124――民事诉讼基本制度(84)
常考知识点125――民事诉讼管辖(85)
常考知识点126――法院调解(86)
常考知识点127――送达(87)
常考知识点128――证据(88)
常考知识点129――简易程序(89)
常考知识点130――起诉(90)
常考知识点131――起诉的审查(90)
常考知识点132――立案受理(91)
常考知识点133――上诉(92)
常考知识点134――撤诉(93)
常考知识点135――诉讼中止(94)
常考知识点136――诉讼终结(94)
常考知识点137――刑事诉讼法(95)
常考知识点138――自诉(96)
常考知识点139――公诉(97)
常考知识点140――拘传(98)
常考知识点141――取保候审(98)
常考知识点142――监视居住(99)
常考知识点143――拘留(99)
常考知识点144――逮捕(100)
常考知识点145――附带民事诉讼(101)
常考知识点146――抗诉(102)
常考知识点147――审判监督程序(102)
常考知识点148――公司(104)
常考知识点149――公司的合并与分立(104)
常考知识点150――有限责任公司(105)
常考知识点151――股份有限公司(106)
常考知识点152――股东(107)
常考知识点153――董事(108)
常考知识点154――监事会(109)
常考知识点155――入伙(109)
常考知识点156――退伙(110)
常考知识点157――破产(111)
常考知识点158――票据(111)
常考知识点159――汇票(112)
常考知识点160――本票(113)
常考知识点161――支票(113)
常考知识点162――禁止的交易行为(114)
常考知识点163――经济法(114)
常考知识点164――不正当竞争(114)
常考知识点165――商业贿赂(115)
常考知识点166――商业秘密(116)
常考知识点167――不正当有奖*行为(117)
常考知识点168――消费者(117)
常考知识点169――经营者(118)
常考知识点170――产品质量(119)
常考知识点171――劳动合同(120)
常考知识点172――试用期(120)
常考知识点173――劳动争议(121)
常考知识点174――个

2014年度山东省莱西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莱西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9人(详见《2014年莱西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14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未在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列编。

(八)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198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九)教育类职业学校职位放宽到非师范类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rsks.qdhrss.gov.cn ),点击“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市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 http://www.qdhrss.gov.cn )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可打印2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黄海中路3号市人社局行政楼207房间)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和核减的计划在莱西人才网(网址: http://www.lxrc.net )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可于4月26日9:00―11:30到莱西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黄海中路3号市人社局行政楼207房间)现场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7月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我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A)、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五类18个专业试卷。其中综合类(A)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3个专业;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12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综合类、教育类9:00―11:30;

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类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莱西人才网(网址: http://www.lxrc.net )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教育类面试: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教学技能水平。

其他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面试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面试说课)成绩于当天在面试点公布。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莱西人才网(网址: http://www.lxrc

.net)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四、成绩核算

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并按招聘人数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工作。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西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超过1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由莱西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考生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其人事档案由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莱西人才网(网址: http://www.lxrc.net )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3、监督咨询*:

莱西市人社局咨询*:15589877941;

莱西市教体局咨询*:0532-88484316;

莱西市卫生局咨询*:0532-88483717;

莱西市监察局监督*:0532-8840522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15588683585。

附:

1、 2014年莱西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14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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