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简章所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在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网(
http://cqszx.gov.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人员,需先将《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7)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民政局审核盖章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13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
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19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7月21日10:00至2022年7月30日8:00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需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通过石柱县人民*网(
http://cqszx.gov.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2.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执行。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详见《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网(网址:
http://cqszx.gov.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参加资格审查,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网(网址:
http://cqszx.gov.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环节结束后2-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网(网址:
http://cqszx.gov.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人员结论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hsi.com.cn
)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
)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网(
http://cqszx.gov.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lsbj.cq.gov.cn/
)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聘用岗位类别结合实际岗位空缺确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资格。
本次所有公开招聘的人员若未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简章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解除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
2014年重庆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医疗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医疗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生、校医和护理学专业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4名(其中: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医生30名,区属教育事业单位校医3名、护理学专业教师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教育事业;
2.学历及资格条件:应聘者在201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
应聘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文件标准;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招聘范围
1.本次面向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卫生局、渝中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报名同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现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自荐书;③加盖院校公章的2015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推荐报名表;④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科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后使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大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多个招聘专场。本场招聘后剩余岗位缺额将依次顺延至下场招聘,其中:疾控中心公卫医师岗位、牙科医院检验医师和口腔医师岗位、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岗位、教育事业单位校医和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招聘集中在第三场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根据前三场招聘专场情况和招聘岗位缺额,确定是否组织开展其他招聘专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场次具体时间地点和招聘计划,请及时关注渝中区卫生局、渝中区教委网站及各高校就业信息网。
第一场:大连医科大学专场
时间:2014年12月5日(周五)9:00—17:0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市旅顺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具体教学楼及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场:长春中医药大学专场
时间:2014年12月6日(周六)14:00—18:00至2014年12月7日(周日)上午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具体教学楼及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场:重庆医科大学专场(待定)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两部分。各岗位拟招聘人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通过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或现场模拟诊治等方式进行,应聘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基本合格线。其中,应聘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或现场模拟诊治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2.面试。在达到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面试最后结果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上述成绩相同,则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和《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等规定,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教委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招聘单位、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聘用为护理学专业教师的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中区卫生局、渝中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63765136;渝中区卫生局023-63765139;渝中区教委023-63835424。
点击下载>>>
渝中区卫生、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应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一览表.xls
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2名。
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
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管理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属地化医学生,指为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和重点帮扶乡镇的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重庆生源地(或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9:00时至3月24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30k))。
电子照片由招聘方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3月24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4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铜梁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时至4月15日9:00时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
其中,A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面试”;B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序号:89-98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岗位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4:1,未达4:1的,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铜梁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sbm/rccp/Webregister/)自行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通知内容。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7)。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
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应保持*实时畅通,因*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
其中,区融媒体中心编导、教务老师两个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比例为5:1,专业技能测试后进入综合面试比例为3:1。
若面试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铜梁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铜梁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有技能展示的岗位,技能展示和试讲分值各占5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试讲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技能展示和节目策划及撰稿、新闻采写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岗位类型不同,面试项目分别为:
(1)A类岗位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B类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1.A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B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简称“选岗”)。
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及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选岗、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拟聘人员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铜梁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招聘属地化医学类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申请辞聘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已领取专项财政补助的,应退还已领补助。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023-45678052(教育事业单位),023-45695832(卫生事业单位) ,023-45640258(其他事业单位)。
3.网上报名、考试考务
4.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在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铜梁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7.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8.铜梁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资格审查表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铜梁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6.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7.附件7: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8.附件8:铜梁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10.附件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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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重庆有哪些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考《行测》和《...

重庆的事业单位 市级的两次 分上半年和下半年 ;区县的 会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人事局再做出具体安排,它的具体分布在四个季度,也就是说一年四次机会,但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有的区县招的越来越少,一年也就招一两次了。
他们的科目都是两科 一个是综合基础知识 一个是管理基础知识 但是各个区县的命题形式不一样
有的区县只有客观题 有的区县还有标准的公文写作主观题
有的区县会加试专业知识
烟草公司也是近两年考行测和申论 以前是考的综合知识 还有银行招聘 里面有行测题 这两类考试竞争人真的比较多,但关键靠实力哈
每年报名时间没有标准统一 建议参看人力资源网站和应届生求职网站 因为这些单位都会涉及应届生的招聘
一个个字打的哈 希望给分
2020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导读】2020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1395人,虽然名额有限,想要考入事业单位还是有一定难度的,2020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即将开始,大家一定要在报名期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有关事项。
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
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5名。其中,常规公开招聘7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公开选聘2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情况表》;考核招聘5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主城9区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包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以上就是2020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有关内容,重庆市的考生要重视起来了,近期,各地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会陆续公布,考生们要及时关注,如果大家想要了解2020年待遇最好的事业单位有哪些,欢迎前来咨询了解。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企重庆事业单位招聘 请问重庆有哪些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考《行测》和《...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