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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拘役后,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 - ...

更新:2023年06月14日 06:21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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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拘役后,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拘役后,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 - ...

在事业单位上班拘役后按当前规定,有可能会被开除的。

1、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2、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

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3、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在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参考资料

参考网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引用时间2018-1-10]

2022年湖南娄底市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考试公告 -...


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拘役后,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 - ...
一、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共76个,详见《2022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实施步骤

(一)领取笔试通知单。笔试通知单是参加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笔试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具体领取时间以引才单位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直接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凡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余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的,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轮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内容:辅导员(1)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公文写作;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通知单。

2.面试:

(1)面试对象: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按照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为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面试方案为准,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程序:引才对象须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②根据抽签顺序号,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长为60分钟。

③面试形式:讲课,时长为10分钟。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

对音乐专业教师、体育专业教师、美术专业教师、舞蹈专业面试内容和形式作有别于其它岗位的规定如下:

音乐、美术和舞蹈专业岗位考生的面试,为专业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总时长为12分钟。体育专业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体育技能测试时长由评委根据测试情况现场确定。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引才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

(六)考察。由各引才学校和娄底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档案的办法进行,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通过调查走访进行。就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但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拟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纪律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的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引才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引才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引才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对象要严格遵守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引才条件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书。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引才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一律不准参考。

(二)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拟引进对象公示等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娄底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1.娄底市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2.诚信考试书

3.2022年娄底市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

娄底市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2021湖南娄底市市直学校引进公告【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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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专业对口,需求结合的原则;

(三)规范程序,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三)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服从安排)。

三、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职位共91个,详见《2021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师范类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届、2021届毕业生;师范类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届毕业生)。

2.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等相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3.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即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5.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娄底市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数和相关事项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校园双选会已报名的:

已在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12月5日)、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12月7日)校园招聘双选会上进行了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人员(网上报名日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均视为已参加本次高层次人次引进报名,无需重复报名。

2.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月16日。

②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

所有符合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对象只能选择到一个用人单位进行报名。

③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

①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②2021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在2021年7月31日前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由考生本人现场签订学历学位证书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③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项即可。

①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7)属于娄底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材料。

(三)资格审核

凡没有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的人员须在1月15日至1月16日携带相应资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组织人员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才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面试或引才资格。

(四)面试

1.考试方式: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举行笔试,采取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面试方案为准,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程序:引才对象须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②根据抽签顺序号,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长为60分钟。

③面试形式:讲课,时长为10分钟,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引才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娄底市人社局和娄底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参加体检或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和娄底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档案的办法进行,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通过调查走访进行。就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执行。拟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引才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引才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引才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对象要严格遵守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引才条件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书。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引才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引才对象进入现场报名、考察等场所时须配合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用人单位将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疾病筛查方案。引才对象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拟引进对象公示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娄底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2021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教育局-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娄底市教育局

2021年1月8日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开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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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自治区林业厅直属18家单位计划于2013年10-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相当副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自治区林业厅管理。学院的办学宗旨和职责范围主要是培养经济社会所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林业行业特殊工种技能等级培训与考核;承担林业科研、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科技咨询、森林资源调查及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等。学院创办于1956年,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占地面积1.8万亩,校园面积1000多亩。设置8个教学系(部),5个研究院(所),8个行政事务管理和11个教辅科研机构。现有40个专业,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优质专业4个,在校学生6000多人。

(二)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简介

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是自治区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是自治区社会公益型科研院所,广西林业、权威科研机构,是国家林业局中南速生材繁育重点实验室、广西优良用材林资源培育重点实验室、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南缘地区种质创新及茶油加工实验室等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主要技术依托单位,广西首批科技创新金源单位,国家科技部林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单位,人社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单位,第一批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广西第一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综合科技发展实力位居全国省属林业院前五之列。

(三)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简介

广西林业设计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是全区一家国家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具有林业、园林、旅游、建筑、道路、桥梁、岩土等专业规划、设计、咨询等资质的综合型设计单位。

(四)广西国有高峰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是自治区林业厅直属大型国有林场,属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首批十佳林场和广西农业产业化十大龙头企业,主营速丰林、经济林、人造板、商贸物流、土地开发利用、林下经济等产业。林场创建于1953年,场部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下设1个拟上市林业集团公司、5个人造板公司、6个对外造林部、13个营林分场、机关科室和其他下属单位共50多个,职工4000多人。经过多年建设,林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许多关键指标在全区甚至全国同行中具有绝对优势。

(五)广西国有七坡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七坡林场是自治区林业厅直属的大一型国有林场,属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是集森林经营、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生态肥业、林下经济、花卉产业等多元化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林场,是全国十佳林场、广西农业产业化龙头重点企业及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场创建于1952年,场部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经开区友谊路吴圩段26号,下设机关科室15个,场内场外营林分场8个,职工1611人(其中在职926人,离退休685人)。建有松香厂、胶合板厂、中密度纤维板厂、复合肥料厂等林产工业企业,建有花卉产业园、林下低碳经济科技示范基地、广西北部湾现代林业产业加工基地等产业园区,组建有广西华沃特生态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威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广西区直国有林场专业集团股份公司。

(六)广西国有博白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博白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林场始建于1962年,地处玉林市博白县境内。全场经营面积68.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4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1.57%,资产总额9.2亿元。现有员工2223人,其中职工1118人(在职职工500人,离退休618人),聘用人员1105人。

(七)广西国有黄冕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黄冕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县处级事业单位,是广西林业厅直属的大型林场。林场总部设在柳州市鹿寨县城,林场地跨桂林、柳州两市,湘桂铁路、桂柳高速公路直通林区,交通十分便利。全场职工1409人,其中在职职工602人,林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80人。林场经营总面积52万亩,林木蓄积量210万立方米,资产总值9亿元以上。林场设有内设机构16个,下辖6个分场、3个营林部、年产7000万苗木大型组培中心、桂林木材工业公司,建有现代化木材综合加工厂,拥有广西石斛苗生产基地和黑荆树林木良种示范基地、大叶栎林木良种示范基地、香樟林木良种示范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合作建立博士工作站。林场主要经营森林培育、林产品加工、林下有机食品、房地产开发、生态旅游等产业。是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自治区现代林业龙头企业,农林水利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区农业银行伴百家优秀企业成长首批荣耀企业,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授信额度4亿元 ,是广西林业通过国际FSC森林认证和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的国有林场。

(八)广西国有钦廉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钦廉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林场成立于1963年,总部设在钦州市,是自治区林业厅直属大一型国有林场。场内经营面积89.28万亩,地跨北海、钦州两市三县一区(合浦县、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活立木蓄积量85万立方米,场外造林面积近20万亩。林场下设15个内设管理机构和20个二级生产经营单位,现有职工2914人(在职1446人、退休1468人)。钦廉林场是第一批广西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曾获“全国国营林场500强”、“全国国营林场100佳单位”等称号。

(九)广西国有雅长林场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林场始建于1954年,场部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地跨百色市的乐业、田林两县;总经营面积122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70.6万亩,有林地面积97万亩,总蓄积量550万立方米,是广西面积的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资产总值22亿元。现有职工864人,经营业务有营造林、木材采伐运输业、木材加工综合利用、房地产开发、花卉、森林旅游等。

(十)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林场经营总面积105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430万立方米。下辖7个营林分场、三个外造基地、国家森林公园、八桂木材加工集散中心(工业园区)、广西桂巽板业有限公司、广西都庞岭木业有限公司、春天花卉园林绿化公司、桂山酒店、饮料厂、木片厂、山羊土猪养殖基地等实体经济,资产总额29亿元。场内职工460人。

(十一)广西南宁树木园(广西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简介

广西南宁树木园(广西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公园第一名称为南宁树木园,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友谊路78号,先后被评为全国十佳林场、全国和全区农林水利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明森林公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广西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南宁市十佳旅游景点等。全园现经营林地面积约40万亩,现有职工819人,主要经营林业生产、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旅游、珍稀动物养殖及深加工、经济果木林种植、商业物流、地产开发、园林花卉等。

(十二)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林场始建于1951年,地跨柳州市城中区及鹿寨、象州两县。现有职工1500多人,下设12个机关科室、6个营林分场、3个房地产公司、1个种苗繁育中心、5个对外造林经营部和2个服务机构。1993年5月经国家林业部批准建立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经过62年的建设与发展,林场总经营林地面积35.6万亩,其中场内20.6万亩,场外租地1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1.00万立方米。随着林场改革不断深入和林种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林场已经由生产松、杉材的单一经营模式转变为集土地综合开发、森林资源培育、林产工业发展、森林旅游开发、油茶综合开发和林下经济同步发展的多种经营模式。当前,林场已有4000多亩林地纳入柳州市“再造一个新柳州、构建特大城市框架构想”规划范围,三门江有利的区位优势给林场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十三)广西国有东门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东门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正处级,建场于1965年。林场场部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东门镇,总场机关设有党政办、人力中心等10个职能部门,下辖12个二层经营管理单位及1个第一生产线(年产15万立方米)已投产的中(高)密度人造板厂、1个年产肥料2万吨的肥料公司。截止目前,全场有职工1400多人,常住人口5000多人,资产总值11.53亿元,森林经营面积74.2万亩,其中场内经营面积31.5万亩,场外经营面积42.7万多亩。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东门林场与澳大利亚合作开展桉树种苗科技研究,目前拥有亚洲的桉树基因库,桉树科研和育种栽培技术保持全国水平,现年产桉树等优良种苗年产量能1亿株,东门林场先后被评为“全国特色种苗基地”、“国家桉树良种基地”、全国林业先进集体。

(十四)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副(处)级,是自治区林业厅直属13家国有林场之一。地处广西西南中越边境宁明县境内,距首府南宁180公里(车程2小时内)、边陲重镇凭祥市38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林场林地经营面积62万亩,活立木蓄积240万m3,森林覆盖率84.9%,年产商品材20多万m3、刨花板30多万m3、八角香鸡10万羽、松脂约5000多吨、八角鲜果约300万斤,年培育桐棉松、降香黄檀等特色、珍贵树种苗木1000多万株,年经营收入6亿元以上。多年来,林场先后获得“全国科技兴林示范林场”、“全国特色种苗基地”、“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先进单位” 、“广西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优秀林场”等荣誉称号,同时也是广西首家通过FSC-FM/COC森林认证的国有林场。

(十五)广西国有六万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六万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林场创建于1951年,地处广西东南部,地跨兴业、博白、浦北三县和福绵一区。场部位于玉林市城区,铁路、公路交通方便。国有林地(场内)经营面积22.88万亩,发展场外造林22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总量150万立方米。全场现有职工1422人,机关内设11个科室,下设9个二级经营单位,全场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是木材和八角,2012年总产值7.78亿元,经营收入3.6亿元。

(十六)广西国有维都林场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是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的十三家区直林场之一。总场位于美丽的新兴城市——来宾市中心,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林场下辖9个营林分场和4个有限公司。编制638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95名。全场经营林地面积32万亩,活立木蓄积量54.2万立方米,场内林地主要分布在来宾市兴宾区范围内,对外联营造林地分布在来宾、柳州、桂林、贺州等市。林场经营项目有营造林、木材生产、苗木生产、油茶、园林花卉、水泥建筑材、门面租赁、地产开发、商业物流等。至2012年底,林场总产值5.2亿元,总经营收入1.6亿元。

(十七)广西大桂山鳄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简介

广西大桂山鳄蜥自然保护区于2005年4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批准建立,是为保护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鳄蜥和其它珍稀野生动植物而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3780公顷。广西大桂山鳄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07年6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业务和行政上隶属自治区林业厅,级别为副处级。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研经营科、资源保护科等4个科室,资源保护科下设北娄管理站、七星冲管理站两个站点。2013年大桂山鳄蜥自然保护区晋升为自然保护区。

(十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是负责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公安机关,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安厅双重管理,纳入自治区公安厅机构序列,挂自治区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牌子。现有直属派出机构16个。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计算年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54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制订《2013年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林业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林业信息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考试费用

(1)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双面打印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以下有规定免笔试人员免考试费)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名地点:院组织人事处,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联系人:蒋静波,联系*:0772-2726977,电子邮箱:stxyzr308@163.com。

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报名地点:院人事处,南宁市邕武路23号,联系人:凌得英、刘子瑗,联系*:0771-2319811,电子邮箱:gxlkyrsc@163.com。

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报名地点:院党政办,南宁市中华路14号,联系人:赵婷,联系*:0771-2239007,电子邮箱:gxlkdzb@163.com。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报名地点:场劳动人事科,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联系人:何英姿、许文,联系*:0771-2331799/2331798,电子邮箱:gflclrk@163.com。

广西国有七坡林场报名地点:场人事教育科,南宁市经开区友谊路吴圩段26号,联系人:梁勇勤,联系*:0771-4207754,电子邮箱:1251142275@*.com。

广西国有博白林场报名地点:场劳动人事科,玉林市博白县亚山镇清湖坡,联系人:范丽君,联系*:0775-8739039,电子邮箱:fanlijun18@163.com。

广西国有黄冕林场报名地点:场人事教育科,柳州市鹿寨县飞鹿大道21号,联系人:符柳红,联系*:0772-6662728、6661939,电子邮箱:hmlcrsk@163.com。

广西国有钦廉林场报名地点:场劳动人事科5010办公室,钦州市南珠东大街559号(东盟会所旁),联系人:何道琳、黄超兴,联系*:0777-3271863、3271862,电子邮箱:qllc362@163.com。

广西国有雅长林场报名地点:场人教科,百色市乐业县花坪镇10号,联系人:姜观兰,联系*:0776-7711111,电子邮箱:yclcrjk@163.com。

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报名地点:场劳动人事科,贺州市爱民南路59号,联系人:蒋美莲、蒙龙传,联系*:0774-5226353,电子邮箱:dgslcLRK@163.com。

广西南宁树木园(广西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报名地点:园劳动人事科,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78号,联系人:陆俭英,联系*:0771-2184918,2184533,电子邮箱:274511278@*.com。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报名地点:场人事科,柳州市桂柳路168号,联系人:郭彦玲、黄秋艳,联系*:0772-2600291,电子邮箱:*jbgsh@163.com 。

广西国有东门林场报名地点: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崇左市扶绥县东门镇,联系人:石前、白春磊,联系*:0771-7666392,电子邮箱:dmrlzxin@163.com。

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报名地点:场人事教育科,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联系人:郑景丹,联系*:0771-8623640,电子邮箱:pyslcrsk@163.com。

广西国有六万林场报名地点:场人事教育科,玉林市云松路3号,联系人:刘明霞,联系*:0775-2291516/2291526,电子邮箱:352578044@*.com。

广西国有维都林场报名地点:场人教科,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2号广西国有维都林场综合楼417室,联系人:蒋小华,联系*:0772-4270004,电子邮箱:wdlcrjk@163.com。

广西大桂山鳄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报名地点:局办公室,贺州市步头镇大桂山保护区管理局(原大桂山林场旧场部),联系人:唐咸武、杨丽丽,联系*:0774-5035119,电子邮箱:dgsbhqbgs@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报名地点:局政治部,南宁市七星路133号,联系人:黄艳萍,联系*:0771-2266299,电子邮箱:gxslzzb@163.com。

(3)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4.注意事项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招聘单位则按规定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告知报名人员后,才能开考。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地点:各招聘单位设考场(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林业基础知识。

凡规定招聘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凡规定招聘博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岗位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考核。

2.面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面试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限12—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7或9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考核、体检、公示

1.按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组织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11月24日前)。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各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1月24日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负。

3.对于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经公示7个工作日(11月25日至12月3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自治区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其联系方式为:0771-6783572。

附件1:2013年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2013年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3年10月11日

2012年河南省平顶山叶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 百度...

2012年河南省平顶山叶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研究并报县*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印发的《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平顶山市编办、人事局批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详见《叶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招聘人员一律安排到我县常村镇、夏李乡、保安镇、辛店镇、龙泉乡、水寨乡、邓李乡任教。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叶县户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中专毕业生或叶县户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的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平顶山户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学科的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叶县户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三所高中、职教中心2009年已选聘试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和参加我县“三支一扶”工作的支教大学生、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可不受户籍限制;

4、依照叶政文(1995)41号、叶政文(1996)18号、叶政文(1997)30号的规定招收的集资协议师资班毕业生纳入小学教师招聘范围。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人员原则上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招聘的其他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叶县2010年招教进入体检范围后弃权者;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00:00至30日下午17:00,报名网址 http://yx2012.pdsedu.gov.cn/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至6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00,2012年6月2日下午17:00截止。现场确认地点为叶县教育体育局。

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报名者本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招录后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录后须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签订诚信书。报名人员每人交考务费100元。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3、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进行教师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登记,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确属急需专业,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5、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在叶县人民*网、平顶山人事人才网、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叶县电视台、叶县教体局网站发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6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其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者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报考其它学科者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知识(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20分。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批准,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大开发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及符合报名条件的退伍士兵,按照文件要求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经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4-16日登陆招聘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招录后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录后须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1.5的学段、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于2012年7月13日登陆招聘系统自行打印。未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12年7月3- 5日在叶县人民*网、叶县电视台、叶县教体局网站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面试通知单》规定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是对被考核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拟聘及公告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县招教领导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五)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告后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拟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同时由用人单位填写《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查表》、《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县人劳局、县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教师,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严格把握招聘教师的质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德惠为组长,县*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高文克为副组长,县人劳局局长宁献业、编办主任李良臣、教体局局长娄彦平、监察局局长刘兴文、财政局局长田清林为成员的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宁献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福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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