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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医院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公开招聘98名教师公告 - ...

更新:2023年06月14日 16:3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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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医院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公开招聘98名教师公告 - ...

2014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百...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定于2014年4月1日到南方医科大学(广州)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014年毕业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开展招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96名。具体岗位见《2014年揭阳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及初选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日9:30~15:00;

报名地点:广州南方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到场填写《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学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

5、学生成绩单;

6、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三)初选

公布招聘单位情况、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分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面试报名小组成员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报送的有关材料后,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由揭阳市卫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揭阳市人社局监督。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医药卫生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由应聘人员回答招聘评委提出的医药卫生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时间为5分钟。

(二)面试计分。

每位招聘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情况,独立评分,按各位招聘评委评分分数总和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揭阳市卫计局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 考核。揭阳市卫计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对象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等资料。考核主要通过审查学生档案及计划生育情况,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成绩等情况,审核档案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经考核,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 的,不予聘用,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无效。

六、聘用

揭阳市卫计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揭阳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1、2014年揭阳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揭阳市事业单

2013年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公开招聘98名教师公告 - ...


揭阳医院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公开招聘98名教师公告 - ...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学科配套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建设教育强区的需要,经5月24日区*常务会议同意,2013年全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98名。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规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所招考教师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聘任职位和本方案规定的任职条件、招聘办法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二、招聘职位

2013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实验员、网络工程)98名。具体职位见《榕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2009年以后(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四中学教师职位(含实验员、网络工程)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幼儿园的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教师只招聘女生;

5、所读专业与报考教师职位必须对应(其中化学、物理实验员分别由化学、物理专业毕业生选报),同时应具备对应的教师资格(网络工程除外)。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榕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榕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在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所读专业报考对应学科职位,不能改报,也不能兼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6、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7、个人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2013年前毕业的应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8、《报名表》一式两份(要贴相片)。

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

一笔试

应聘人员按报考学科教师岗位参加相应的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乐(其中报考化学实验员的考化学、物理实验员的考物理、网络工程的考信息技术、旅游管理教师的考地理、学前教育教师的考音乐知识)。笔试的内容为对应学科高中知识(其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网络工程只考理论知识),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的笔试内容相同。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的合格分数为60分,其余各学科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职位分类在区教育局公示。职位分类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化学实验员、物理实验员、旅游管理和学前教育等18类。

笔试按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二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各学科职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当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初定聘用对象,在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初聘,由初聘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及各职位类别人数,按以下原则自主选择任教学校:一先高中后初中、小学、幼儿园顺序;二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相同分数的,现场抽签确定选择顺序);三上学段落聘人员,参加下一学段选聘必须按一、二规定选聘。没有参加现场选聘或不服从上述原则选聘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不服从聘用原则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确定为本次招聘教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

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能要求调动。

七、其他

一榕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楚鹏(区委副书记);副组长:陈戊忠(区*副区长);成员:李晓斌(区人社局)、江宏城(区教育局)、黄济勇(区财政局)、邢潮城(区监察局)、黄选明(区编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晓斌(区人社局),成员:林立群(区委区*办公室)、陈岳坡(区教育局)林育标(区人社局)、林奕彬(区财政局)、郑康敏(区监察局)、吴楚荣(区编办)。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招聘教师工作监督举报*: 8652491(区人社局)、8622891(区监察局)、8662505(区教育局)。

三这次招聘教师工作,有关费用由区人社局按粤价函[1997]298号文等有关规定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科30元。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

四本实施方案由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榕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榕城区 2013 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doc

2013 报考说明 .doc

2013 报名表 .doc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榕城区教育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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