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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事业单位招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

更新:2023年06月14日 22:0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航道事业单位招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航道事业单位招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

2020长江航道局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长江航道局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长江航道局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长江航道局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 2019长江航道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6人公告 (2019年4月1日发布)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条件(接收毕业生条件)。


1.2019年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2019年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3.年龄在28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文章原标题:2019长江航道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6人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bsrsksy.cn/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


航道事业单位招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和《综合应用能力(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不指定考试用书。

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笔试计划于2023年2月25日进行,为方便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将在重庆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南京市设置考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在湖北人才网( www.jobhb.com )查询。

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面试名额。

调剂补录

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岗所需的资格条件,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补录,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面试内容


航道事业单位招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

(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航道局网站( www.cjhdj.com.cn )或湖北人才网( www.jobhb.com )上公布。

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验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面试内容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


航道事业单位招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船员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省航道局,地处哈尔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黑龙江省佳木斯航道局,地处佳木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黑龙江省黑河航道局,地处黑河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地处哈尔滨市,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黑龙江省航运救捞站,地处哈尔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见《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船员计划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身体无残缺、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语言表达无障碍、口齿清楚、无口吃,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保证在船间工作满五年;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4月18 日9:00至2014年4月 24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 http://www.hljrcpj.com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 4 月 18 日9:00至2014年 4月 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4 月 18 日9:00至2014年4月 24日20: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5 月 6 日9:00至2014年 5月 9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省人社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日期为2014年 5月 10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目测及现场资格复审。目测标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

资格复审由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替;不参加现场复审视为放弃资格。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中关于《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 306号)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社厅和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退出编制。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1、省航道局、佳木斯航道局、黑河航道局:

联系人:墨亚洲 联系*:(0451)88912356

2、省航务勘察设计院:

联系人:曹丽红 联系*:87521926

3、黑龙江省航运救捞站:

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88912983

(二)纪检监督*

省纪检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82664352

附: 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船员计划表.doc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航道事业单位招聘 2023长江航道局事业单位笔试科目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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