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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鹤峰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更新:2023年06月17日 07:0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恩施鹤峰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恩施鹤峰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三支一扶要考试吗?

这个不需要考试的,是按照公开选招、集中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来选招的。

2009年湖北省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工作方案》(鄂三支一扶办〔2009〕6号)的安排,我省2009年继续按照公开选招、集中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招3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招岗位
2009全省共计划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结合国家“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招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重点支援农村初中义务教育;根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选招4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等岗位的公益性支农服务;选招400名(含50名基层计生服务岗位)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支医,重点培养全科医生;选招5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结合共青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恩施项目,选招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恩施州的基层乡镇担任西部计划志愿者,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其中支农需求专业重点是农学、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微生物、园艺、蔬菜、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支医(含基层计生岗位)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护理、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扶贫、青年事务综合岗位专业不限。
具体选招岗位和专业要求可咨询省内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 www.hbrs.gov.cn )、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rsks.gov.cn ),查询《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附件1)。基层计生服务岗位需求信息第二批发布。
二、选招对象和条件
(一)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选招)。“支医”、“支农”对象的选招可以放宽到2007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果省内生源不足,各地可按条件适当选招外省生源的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根据相应学历相应放宽。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2);
三、报名程序
(一)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或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确定意向岗位后,下载并填写一式三份《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4张。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集中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附件4)后,统一到各省级主管部门报名;
(二)外省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或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确定意向岗位后,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4张,到各省级主管部门报名。
报名时间从2009年3月10日至5月15日截止。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所需《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汇总表》均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
支教报名:省教育厅人教处
电 话:87328089 电子邮箱:duchaowei@126.com
支农报名:省农业厅科教处
电 话:87661005 电子邮箱:yirensen@126.com
支医报名:
1、省卫生厅人事处
电 话:87821725 电子邮箱:hbwsrs@163.com
2、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基层计生服务岗位)
电 话:87238610 电子邮箱:hbjswrs@163.com
扶贫报名:省扶贫办扶贫培训中心
电 话:87300709 电子邮箱:hbfppx2000@sina.com
青年事务综合岗位报名: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
电 话:87233557 电子邮箱:hbzhiyuanzhe@sina.com
特此公告。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范文二


恩施鹤峰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为全面掌握我县1至9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推进第四季度工作落实,9月底,县委督查室、县*督查室、相关组团工作组对2015年县委、县*确定的1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9个乡镇、15个县直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办等形式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江坪河、淋溪河水电工程建设

截至9月底,江坪河水电站已复工建设,正在筹备华清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一是已到湖北能源集团督促其支付江坪河工程资产相应的拍*价款;二是基本完成对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新申报的债权进行法律审查;三是正在编制破产费用收支情况报告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四是对华清公司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进一步核算;五是研究制定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有关处理银行抵押权问题相关方案;六是依法推进淋溪河项目。在解决淋溪河项目法律问题工作上,一方面,县法院向州中院、省高院汇报了淋溪河公司合并破产工作方案。组织专班赴湖南桑植等地收集淋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为合并破产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管理人与湖南张家界中院沟通衔接,不放弃与湖南信达公司协商解决淋溪河公司债务问题,于9月30日安排专人到张家界中院出庭参加诉讼。其他工作中,完成前期对外签订合同所涉及费用的结算;并就安能公司要求偿还共益债务及解除其履约保函有关事项,组织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对江苏高院判决华清公司承担4.9亿元债务连带责任一案依法上诉。

(二)项目建设。官庄河及龙王河流域治理工程、鹤峰县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五里等四个乡镇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五里坪革命旧址文物保护工程(II期)、容美土司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前期推进项目、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下坪乡两凤村二组学校至陈波家公路改造、下坪乡两凤村二组卫生室至廖家岭公路改造、燕子镇蔡坡村五组扁滩子公路桥、中营镇王家村二组水牛坪至三组坡上公路改造、亲水走廊海通大市场至溇水大桥段建设工程等工作进展较慢,未按月完成目标任务。各项目进度见附件(《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清单》确定重点项目89项,其中与其他重点工作重合35项,项目进度表统计54项)。

(三)高速公路建设。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协调、征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二是草拟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三是正式签订《鹤宣高速投资协议书》。四是落实了征迁协调小组在太平镇的集中办公场所,县高路办人员已进驻太平镇正式启动征迁工作。

(四)八峰药化建设。截至9月底,已完成非经营性资产司法拍*的法定程序,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进入协商转让阶段;县国土资源局完成土地使用现状调查、制图工作,已拟定办证方案上报县*;县食药监局指导、协调完成原料药生产线GMP改造及监管,协助八峰药化完成了药品生产的再注册工作;县人社局已落实上年度省人社厅支持八峰药化的社保补助资金;县住建局指导八峰药化完成了丝氨酸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县规划局配合完成丝氨酸厂房竣工现状平面图测绘工作,提供了规划许可办理行政告知清单,为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件办理所需规划审批做好准备;电力外网线路改造和村企分网工作基本完成。

(五)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创建工作。截至9月底,通过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严控新增排污量及加大城区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3.5,二氧化硫(SO2)3.07,已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COD)<3.5、二氧化硫(SO2)<4.5的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未达成≥95%的目标;全县重点用水规模工业企业11家,重复利用率达70—90%的有3家,其他企业重复利用率均在10%以下,与工业用水重复率≥80%的目标相差很大;环境保护投资达1960万元,完成半年占GDP比重2.5%的目标,但与全年占GDP的比重≥3.5%目标还有差距;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较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2%,完成≥70%的目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完成约90%工程量;严格审批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正在使用的49户畜禽养殖场中,已达标的有32户,其余正按污染治理要求施工;农村家庭户卫生厕所已建54090户,普及率90.16%,还未完成普及率95%的目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完成≥90%的目标;生态县建设专题片正在拍摄*过程中。

(六)全省山区小康建设先进县创建工作。截至9月底,重点村和老区村项目98个,其中已完工43个,在建48个,余下7个正在组织筹备;美丽庭院Ⅱ期工程已完成;全省扶贫攻坚走基层新闻发布会、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双十比选”活动,正在组织开展培植工作。

(七)全州城乡一体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截至9月底,八峰公园登山游步道工程已完成土建工程施工,正在进行凉亭彩绘工作;满山红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已完成满山红隧道口至富家湾入口段人行道路基、青石面层、行道树、路灯管线建设;风雨桥南岸林业小区至茶厂还建房道路工程正在进行雨、污水管网施工;人大宿舍至广电局、*局至工行路面改造工程已完成,正进行收尾工作;华龙大桥北至溇水大道路面改造工程正进行招投标控制价审计,圃子大桥至容美镇食药监所路面改造已完成;圃子大桥已完工;康岭新区污水管网工程已完成麂子峡桥头至廉租房前管网安装、鸡公洞大桥旁倒虹井施工,正在进行观天下旁污水管网施工;城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中标单位已进场施工;已完成城区临街、亲水走廊、城乡结合部道路等绿化工程;已完成原企管局还建房、溇水大桥、亲水平台、杨柳潭大桥、麂子峡大桥亮化工程;亲水走廊Ⅰ期工程尚余与四桥交接处未完工,待四桥建成后,可全线交付使用;原企管局、林业小区、粮油小区、容阳半岛还建房已全部交付使用,茶厂还建房正在进行挖孔桩砼浇筑施工,生资还建房完成第二次土地拍*工作,思源学校还建房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襄阳大道还建房启动招标程序,未按月完成目标任务。中营镇、太平镇、燕子镇、下坪乡等4个乡镇5个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煞尾工程资金已落实。

(八)茶叶产业建设工作。截至9月底,新建茶园1.8万亩,改造10000亩;金阳、骑龙、翠泉、雀语春、龙福、鑫农公司等6家企业6个产品均获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茶转换认证;将骑龙、雀语春列为*产值过1亿元的企业打造,新增三农、骑龙、齐云春公司等3个标准化茶叶加工厂;新成立4家茶叶专业合作社及1家联社;品牌宣传方面,组织企业参加了武汉茶博会、贵州湄潭茶博会、十堰茶博会,参加恩施州首届“硒都杯”茶叶评比,“白果”牌走马翠毫绿茶、容美红茶、走马红茶、“雀语春”绿茶等4个产品获金奖,“骑龙”牌鹤峰茶获银奖;完成鹤峰茶叶产业专题片的外景拍摄及待审片;安装120家农资经销商信息监管平台,完成上年度9家绿色农资专*店年检工作;查处7起茶叶掺杂使假案件;完成3家茶叶加工企业环境监测,受理茶叶加工煤气污染投诉2起;利用电视及网络发布禁止*木柴通告,发现并处理3起违法*木柴行为;对全县煤炭经营市场开展了全面清理检查和整顿;对全县供煤企业和规模以上茶叶加工企业抽样检测16家17批次,检查率达100%。茶叶出口创汇532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3.2%。

(九)烟叶产业建设工作。截至9月底,*烟叶23202.61担,*金额3821.1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59.01%;查获“三非烟”51.778件,完成年度任务的86.3%,在办网络案件1起,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16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60%;累计*卷烟5064箱,完成年度任务的76.52%,卷烟累计上缴税收1770.38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十)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工作。截至9月底,清洁能源实现产值1544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96.52%,实现税金363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9.85%;常规天然气厂房建设完成中压网管5.6公里,因资金问题暂停工;咸盈河电站完成通水验收,即将投产;段家河电站正在进行项目核准;核桃湾电站完成环保验收;页岩气已完成中营钻井。农网改造省级项目完成发改批文;新建沼气池120口;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20台;安装节柴炉200台;建设村级沼气池后续服务网点10个。段家河电站、核桃湾电站、农网改造等工作未按月完成目标任务。

(十一)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建设与争创“中国长寿之乡”工作。截至9月底,完成《大路坪乡村旅游区概念性规划暨部分节点景观设计》专家评审,制定了《创建方案》;完成《满山红创建4A景区提升规划》,待专家评审,其建设项目正在向上申报资金;云南庄通往屏山景区旅游公路里程累计完成2.6公里,总投资完成418万元,景区内路基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73%;完成G351西端视距台10个、西端龚家坪至分水岭32公里绿化工程,完成G351东端50公里路段视距台6个、界牌树至云南庄栽植银杏树665株;争创国家地质公园工作,已启动鹤峰屏山·董家河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规划编制和五龙山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土司菜谱》基础调研已完成,现已委托专家开始编纂;培植的鑫农苑特色旅游商店正在进行装饰装修、九龙寨特色旅游商店正在改造建设中;创编柳子戏《盛赞最美鹤峰人》、满堂音《最美家庭大家创》、花鼓灯《花姑儿出台送恭喜》等节目;围绕大路坪创4A的目标,目前已收集博物20余件,完成民族服装丈量。争创“中国长寿之乡”工作,已完成21名高龄老人的体检、建档工作,基本完成80—89岁高龄老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正在组织长寿论文的调研撰稿和全县高龄老人民间艺术作品征集,尚未向中国老年学学会汇报我县长寿之乡创建工作,“长寿之乡”创建没有突破性进展。

(十二)林业产业建设工作。截至9月底,“绿满荆楚”行动村庄绿化98%,差两个百分点;在产业技术培训工作中已累计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28人;新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6家。

(十三)州县“十件实事”

2015年州定“十大民生工程”与县定“十件实事”5件重合,合计15件,截至9月底完成情况如下:

1.南鹤线杨柳坪至北镇(除南渡江移民复建段)路面黑色化工程建设。除南渡江特大桥、南渡江新线、杨柳坪改线段及沙坡2公里水泥路面外,其余黑色化路段路基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完成路面黑色化90%工程量。

2.满山红大道人行道改造和襄阳大道主体工程建设。满山红隧道至富家湾段人行道改造已完工,富家湾至麂子峡段预计年底完工。襄阳大道主体工程建设因二级客运站建设影响,暂未开工。

3.35KV变电站、台区及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其中新建35KV —110KV输变电工程1个,续建3个;新建、改造10KV配电台区66个,改造22个。西城110KV、中营35KV变电站续建工程已投入使用,六峰35KV变电站续建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90%,堰垭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正在进行桩基浇筑。新建10KV配电台区59个、改造22个。

4.启动溇水河城区段防洪治理项目建设。该项目已获初设审查批复,到位资金2000万元,预计11月开工。(批复工程总投资7784.54万元)。

5.县二级客运站建设。截至9月底,完成货币工程量3000万元。

6.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工程。建设项目共28个,涉及20个项目学校(教学点),已完成60%工程量。

7.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30个,补充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医生34名。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完工10个,在建18个,另有2个正在进行开工前期准备;补充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方面,已通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试新增15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8人,目前正在组织面试工作,县中心医院通过编外聘用公开招考28人。

8.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6个,3个乡镇福利院服务功能提档升级。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铁炉乡铁炉村,邬阳乡邬阳村,五里乡金钟村,太平镇奇观村、四坪村,容美镇杨柳坪村,走马镇白果村等7个已完成,铁炉乡细杉村正在建设,年底可建成并投入使用。福利院服务功能提档升级建设,走马镇正在进行水电安装和设备添置,燕子镇正在施工,下坪乡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中营镇已完成征地、规划评审、地址勘查,因土地规划调整问题待审批。

9.启动实施17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减贫9850人。争取财政扶贫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2624万元,安排17个重点贫困村和7个老区村建设项目98个,已开工91个,开工率达92.8%,已完工43个。

10.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50件,援助事项2500件。已完成援助案件198件,援助事项1770项。

11.新建、改建40家村级综合服务社(新建10个,改建30个),新建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个。已完成新建、改建35家村级综合服务社任务;新建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方案已制定,目前仍在征地,未按月完成目标任务。

12.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建设4个标准化社保服务平台。已完成新增就业287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5.8%。铁炉乡社保服务平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太平、走马镇社保服务平台主体已动工,容美镇社保服务平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前期准备。

13.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客车。全县开通农村客运班线208个村(社区),完成目标任务。

14.解决农村安全饮水2.57万人。已解决2.3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全年任务的90%。

15.新建保障性住房44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00套、城市棚户区292套,新增租赁补贴50户;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84套;满山红片区棚户区(220户)改造项目完成货币工程量1000万元,警苑小区城市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72户)已开工;租赁补贴已完成审核工作,正在组织发放;农村危房改造已竣工700套。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县委、县*确定的13项重点工作是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全面性工作任务,部分单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落实意识不强,影响工作的整体推进。其中,支持八峰药化建设工作中,县住建局主动服务、协调指导不够,原定7月完成房产确权办证的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

(二)工作机制运行不顺畅。一是各组团工作组办公室、牵头单位、相关责任单位间没有建立层级负责运转机制,整体工作指挥、协调、督办、落实不够。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对工作思考研究的不深入、不细致,向各组团工作组汇报每月完成情况不主动、及时、准确。各组团工作组办公室向县“落实办”报送每月完成情况不及时,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各组团工作组办公室督办协调作用没发挥好,实际工作中存在单打独斗现象,督办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切实开展现场督查。

(三)目标任务进度不平衡。一是在项目建设上,规划设计、招投标、资金筹措、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重点工程建设步伐不快,重点工作推进效率不高。八峰供水工程、六峰35KV变电站工程因施工受阻未如期完工,畜牧局实施建设的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因选址及征地原因不能按时完工,教育局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工程中因无监理致8个建设项目未动工。二是在贫困村和老区村项目建设及通组砂石路建设上,破解问题力度不够,预估不足,措施不力,进展不快。容美镇、下坪乡完成全年目标不足60%货币工程量;通组砂石路建设启动较慢,五里乡、燕子镇、容美镇、中营镇完成全年目标不足60%货币工程量。三是环保指标完成不力,11个指标仅3个已达标,2个指标预计年底达标。四是“绿满荆楚”行动未完成村庄绿化任务。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锁定目标,追加工作措施。2015年有效工作时间仅余两月,时间紧,任务重。各工作组团要按照县委办公室、县*办公室下发的《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清单》,强化目标,查漏补缺,追加措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赶超意识、创新意识,围绕“总基调”,锁定“总目标”,苦干实干,克难攻坚,尽快突破难点工作,确保本年度重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二)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各组团工作组牵头县领导要牵头抓、负总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坚持亲自抓、负主责,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各组团工作组、乡镇、责任单位要将各项重点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狠下功夫抓好落实。工作中需要与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事项,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及时向组团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汇报,不能影响工作进展。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各组团工作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要主动介入,不回避、不推诿,积极协调、认真解决,各乡镇、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共同发力,提供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形成组团工作组通力配合、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办,量化考评奖惩。一是各组团责任组要加大督办力度,针对各项重点工作涉及的乡镇、县直单位坚决实行一月一督查,适时开展不定期抽查,全面准确掌握各项工作完成进度。二是县委督查室、县*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强度、深度、精准度,提高联合督查、现场督查频次,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要强化督查成果运用,坚持督查效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直接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四)健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各单位要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和中心意识,以“三严三实”为标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全力争取政策支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打造优化发展的“绿色通道”。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三支一扶


恩施鹤峰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我看了下,条件不一定好,各省的期满优惠条件还不同。先附上总体的条件,然后再附上湖北的优惠条件。也可以问问前几批的同学,这样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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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新华网 ( 2009-05-26 09:56:21 ) 来源: 手册2009年第3期

据新华社4月30日报道,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招募、待遇等政策方面作出了较大调整:
一是在招募培训方面,严把关口,加强培训。要求各地在扎实统计岗位需求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规模,同时要确实将基本素质好、成绩优良、具有奉献精神,且所学专业为农村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招募进来。招募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开展岗前培训,让大学生们在派下去之前就能更多地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考虑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截止时间比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即6月30日。
二是要求各地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工作、生活方面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在岗培训和业务学习机会,形成管理培养的长效机制。
三是在待遇保障方面,提高标准,加强保障。《通知》专门强调,从今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初任人员标准执行,并且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服务期满,四条就业渠道可供选择:
第一,报考公务员。各省(区、市)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方面,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过程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第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在这方面作出新规定:一是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二是各省(区、市)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同时,今后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第三,自主择业。要在坚持市场就业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第四,自主创业。《通知》要求各地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调整政策衔接,“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免试加分等优惠政策:
1.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的本科。
2.对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3.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009年,我国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继续招募约2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据介绍,自2006年实施以来,我国已招募8804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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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0〕36号

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扶贫开发办、团委,省直各有关部门,在鄂各普通高等院校:
现将《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人口计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狠抓政策落实,努力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新贡献。

*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 青 团 湖 北 省 委

二○一○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三支一扶”政策 通知
抄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印发
共印1000份

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6〕32号)、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精神,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的要求,现就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的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服务期间的有关政策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选招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阶段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对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缓解农村基层人才短缺矛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助等必要的生活待遇,并为其服务期满就业、升学以及创业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是实现“三支一扶”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按政策核定生活补贴标准和有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相关县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
1、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问题
参与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在参照确定生活补贴标准时,对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工作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37个享受高定薪级工资的县、市、区名单附后);对到实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区工作的,相应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到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工作的,执行当地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到尚未实施绩效工资单位工作的,各种津贴补贴按当地现行规定执行。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的次月开始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未按程序核定前,应由服务单位先行垫支必要的生活费用,实行多退少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按程序下拨前,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先行支付。具体由县级“三支一扶”办会同财政局统一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按月发放。
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共同负担。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省财政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其中5000元用于年度考核合格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人员生活补助所需经费从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负担。
2、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交通补贴、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问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支付。
3、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奖励问题
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其中,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经费从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奖励金由省财政列支。对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奖励款优先用于还贷。
4、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问题
从2010年开始,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生活补贴发放之月起,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规定执行,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被招录为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接续;中止办理其他各种保险,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待国家实行公务员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后再进行转移和接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中途解除聘用合同的、服务期满的,按相关规定接转其各种社会保险关系。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非因工意外死亡或病故后的抚恤费用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连本带息退还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因工负伤或者死亡的,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暂未实行社会保险的地区,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现行的医疗和抚恤政策处理。
在血吸虫疫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在到岗时和服务期满时分别到当地血防机构进行体检,在服务期间感染血吸虫病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5、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的调整问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于特殊困难或工作需要,可以进行服务岗位的调整。在县(市、区)范围内调整,由县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县级“三支一扶”办备案;在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调整的,按程序申报,由市州“三支一扶”办批准,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省内跨市州、省直管市调整的,按程序申报,由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具体操作程序是,每年4月底前,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原服务单位和拟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按上述权限审批并备案。各地每年6月底前将岗位调整情况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以便及时调整有关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拨付。调出地和接收地的县级“三支一扶”办要及时做好有关档案交接和保险关系的接续。
服务岗位的调整,不得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不同服务类别间进行,也不得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与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岗位间、“西部计划”恩施项目与非恩施项目岗位间进行。
6、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管理问题
各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免费为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其户口可以交由本人档案人事代理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原则上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当地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及时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职业资格评定等人事代理工作。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教育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具的选招派遣通知书,将户档关系用机要方式转至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严禁毕业生本人自带档案。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县级主管部门要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专门建档并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内容包括:省“三支一扶”办发出的派遣通知、报到证、生活补贴标准核定表格以及正常晋级的表格、年度考核登记表、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服务期间的奖惩记载。
二、关于服务期满后的有关政策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号)精神,全力做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其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
1、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
各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并加强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服务衔接,为服务期满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2、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地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直接聘用这部分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3、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相关政策
允许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并享受政策优惠。考试录用公务员,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的比例应不低于4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具体采取何种优惠措施,由招考部门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确。
4、支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地应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政策按《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20号)执行;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家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其他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家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困难家庭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5、扶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
鼓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服务期满而未实现就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失业登记,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09〕70号)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6、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录取为研究生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3年。凡在恩施州、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确定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当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据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就业单位证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本意见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我省参与基层计生服务的人员,视同“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参与农业系统有关部门(包括林业、畜牧、水产、农机、经管等)基层服务的,视同“三支一扶”支农的人员,按照本意见精神享受有关政策。

附件:

我省37个享受高定薪级工资的县(市、区)名单: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
咸丰县、鹤峰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
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
蕲春县、长阳县、秭归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
神农架林区、通山县、五峰县、保康县、团风县、远安县、
兴山县、当阳市、南漳县、监利县、洪湖市、浠水县、崇阳县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范文三


恩施鹤峰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小康”的关键之年。区目标办按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制><攀枝花市东区20xx年民生工程责任制><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主要发展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攀东委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截止20xx年12月31日,对全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全区82项重点工作中,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点工作有78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点工作有3项,暂缓实施的重点工作有1项。

二、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重点工作

1.区商务局牵头的“完善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工作,未完成原因:未完成“新建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5个,初步形成东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年度目标任务。目前该项工作仅完成到已制定东区再生资源回收站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初步确定欣盛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作为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单位;正在炳草岗片区寻找社区网点并开展试点工作;

2.区林业局牵头的“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未完成原因:未完成“实施新造林500亩”的年度目标任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招标;

3.区住建局牵头的“完善江北片区城市修编”工作,未完成原因:未达到“完成瓜子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目前该项工作仅完成攀密片区控规修编初步成果。由于弄弄坪片区定位尚未确定,市住建局暂停对该片区进行控规修编。

三、暂缓实施的重点工作

区投促局牵头的“职教产业园”工作,暂缓实施原因:未找到合作投资方,市、区两级*未安排资金。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范文一

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20xxx年下半年,根据省、泰州市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9项重点工作任务,市安监局结合兴化实际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开发区。各乡镇、开发区围绕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4个乡镇全部完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隐患网上申报、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职业卫生场所检测、职业卫生人员体检、职业卫生人员培训、职业卫生劳动用品发放、职业卫生建档等9项重点工作,分别是:xx镇等。

11个乡镇未能全部完成重点工作,分别是:xx镇等。

近期,市安委办将召开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相关人员参加的重点工作推进会,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对于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样需要进行通报,以便于相关人员的了解,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恩施鹤峰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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