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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静宁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甘肃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297人】 - ...

更新:2023年06月19日 03:0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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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静宁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甘肃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297人】 - ...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的历史沿革

甘肃省农业科研机构的设置,始于清代末年,当时仅有小型的农业试验场。民国年间,成立农业改进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省委、省*的领导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和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得以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臻于完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概况
清光绪32年(1906年),甘肃省在兰州西贡院设南北农业试验场,翌年在兰州小西湖设试验外场。清宣统三年(1911年)两场停办。民国2年(1913年),西贡院农试场重新开办。民国17年(1928年)以西贡院农试场为基础,改设为第一农事试验场,并在天水、平凉、武威、张掖、酒泉分别设立第二、三、四、五、六农事试验场,在兰州庙滩子设河北农事试验场。
民国27年(1938年),经甘肃省*核定将经济部西北种畜场、甘肃省第一农事试验场、兰州小西湖苗圃等机构合并改组成立甘肃省农业改进所,下设农艺、园艺、病虫害、保土、森林、畜牧、推广、农经、农业化学、垦殖等专业组。省建设厅长陈体诚兼任所长,杨著诚任副所长。
民国28年(1939年),甘肃省农业改进所所址迁入兰州雁滩农场。所部设农艺、森林、农政、畜牧兽医、植物病虫、土壤肥料6个组,并接收徽县、成县、定西、临洮、靖远、武威6个县苗圃及天水、平凉、岷县3个农场,将经济部西北种畜场改为甘坪寺种畜场。由省建设厅长李世军兼任所长,程景皓为副所长。12月,为责任专一,甘肃省*委任李茂代理所长。
民国29年(1940年),甘肃省农业改进所与行政院农产促进委员会合作办理农业推广事宜,所内增设农业推广处,并设榆中农推试验县办事处及天水、泾川、临洮3个农业推广所,1月,在岷县、平凉、张掖分别设第一、二、三区农试场。
民国30年(1941年),甘肃省农业改进所下增设皋兰农试场和兰州农业推广所,并从浙江大学农学院聘请一批农业科技人员来甘肃工作,增强了试验研究和技术推广力量。
民国31年(1942年),甘肃省*为配合抗(日)建(国)大业,增产食粮,对农改所充实人员,增加经费,调整组织。委任汪国舆任所长,王金铭任副所长。所内分设总务、会计、技术3个室。技术室下设园艺、农艺、森林、病虫害、保土、推广6个组。附属机构有张掖、平凉、岷县3个区农场,甘坪寺种畜场,兰州、临洮、天水、徽县、靖远、泾川、榆中、平凉、张掖9个农业推广所,皋兰、天水、徽县、靖远、泾川、张掖、高台、临泽、敦煌、成县10个植棉办事处。
民国32年(1943年),甘肃农业改进所为集中力量进行各项农林畜牧实验工作,将下设的雁滩农场改为农林实验总场,并设张家寺实验分场。为分区进行农林实验工作,将所属的张掖、岷县、平凉3个区农场分别改组为河西区、洮岷区、陇东区3个农林实验场。增设陇南区农林实验场(设在天水)和皋兰、岷县、武威、永登4个农业推广所及兽医防治大队一队。甘坪寺种畜场改为“甘肃省甘坪寺种畜场”。所属的皋兰、定西、徽县、靖远、平凉、张掖、武威、临洮8座中心苗圃,分别改为县苗圃,交各县府管理。雁滩苗圃改隶甘肃省造林会。各县植棉机构撤销,业务由推广所兼办。
民国34年(1945年),为增强推广事宜,所下增设酒泉、清水、静宁3个农业推广所。王金铭升任甘肃农业改进所所长。民国35年(1946年)秋,王金铭辞职,所长暂由建设厅长张心一兼理,后由陈元昌代理。
民国36年(1947年)张桂海任甘肃农业改进所所长;民国37年(1948年)袁义田、刘宗向任副所长,并同时成立陇西、渭源、成县、甘谷等4个推广所。1946年,甘肃农业改进所的总人数由建所初的16人增加到134人,其中技术人员95人。
建国前夕,甘肃农业改进所机构设置有:技术室、推广处、总务处、会计室、出纳股、文书股、庶务股;农艺、园艺、病虫害防治、森林、保土等专业组及雁滩实验区;下属机构有18个县农业技术推广所和河西、陇东、洮岷、陇南4个区农林实验场,张家寺农场,雁滩农林实验总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概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甘肃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和科研机构的演变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1.稳步发展阶段(1949年—1965年)
1949年8月31日,中国人民*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甘肃农业改进所,同年10月25日,甘肃行政公署第一次专员联席会议决定恢复甘肃农业改进所。1950年2月后改名为甘肃省人民*农林厅农业改进所。
1952年,在甘肃农业改进所的基础上,分别在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成立了甘肃省农林厅农业试验总场,下设经管股、技术股、推广股及甘谷、平凉两个直属试验分场;在雁滩成立了甘肃省农林厅园艺试验总场(1957年迁至榆中),在武威、天水设园艺试验分场。到1957年底,已建立省、地两级农业试验场、站共8处,分布在兰州、定西、西峰、甘谷、武都、临夏、甘南、张掖等地区。另外,在安西设立棉花试验站(后改为中国农科院河西走廊棉花试验站);徽县设立蚕桑试验站;文县设立草坪药物试验场。截止1957年,全省已有农业、园艺技术干部147人,其中:相当大学程度的67人,技术辅助人员71人。
1958年10月5日,在甘肃省农林厅农业试验总场和甘肃省农林厅园艺试验总场的基础上,在武威黄羊镇成立甘肃省农业科学研究所,省人民委员会任命冯祖述为所长。同年12月25日,甘肃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扩建为甘肃农业科学院(地级),隶属于省人民*领导,与甘肃农业大学合设一个党委(1959年院、校分设党委),并代管省上设在黄羊镇的水利、畜牧、农业机械3个中专学校(1963年取消领导关系)。农科院下设的行政组织机构有:党委办公室(包括秘书、组织、宣传、保卫、共青团委等)、院办公室、科学技术工作处(附设科学情报科)、总务处(下设财务科、基建科、伙管科、总务科)、人事处;业务机构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棉花、园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林业、畜牧兽医(代管)、农业机械(代管)等9个专业研究所,水利、畜牧、农业经济、新技术4个研究室(组),综合化验室及兰州、黄羊试验农场、榆中园艺试验场。农科院各专业所还在全省选有代表性的地区设立专业或综合性农村基点,成为农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推广的前哨阵地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辐射源。
1960年—-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在全省大规模精简机构下放干部中,全院职工由1961年8月的548人精简下放到1962年4月的138人。农业科研工作受到较大的影响。1962年5月,经济作物研究所并入粮食作物研究所,改为作物研究所。同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召开,决定加强农业科研工作,停止下放干部,已经下放到基层的科技人员,绝大多数陆续回到原工作单位,情况得以好转。1963年3月,鉴于黄羊镇在气候、水电设备条件及社会条件对发展农业科研的局限性,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农业科学院由武威黄羊镇迁入兰州安宁区刘家堡,院部和作物研究所暂借兰州师范专科学校两个单元的宿舍楼办公,园艺所、植保所在邱家湾玻璃厂旧址住宿办公。1964年经国家农业部批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和甘肃农业科学院共同在甘谷建立了“甘谷小麦锈病试验站”(1966年“文革”开始后撤销)。1965年9月院部又迁到邱家湾玻璃厂旧址,与园艺、植物保护两个研究所一起办公,并在此基础上建设新院址。
1957年—1965年,全省各地区一级的农业科学研究所也在原地区试验场(站)的基础上先后扩建而成。扩建的时间是:1957年庆阳地区农科所,1958年武都地区农科所和兰州市农科所,1959年临夏*自治州综合农业研究所和张掖地区、平凉地区、定西地区农科所,1960年天水地区农科所,1963年酒泉地区农科所,1965年武威地区农科所。从1963年到1966年“文革”开始前,各地、州、市农科所的行政、人事由所在地区农(林)牧局领导,科研业务和经费由省农科院领导(“文革”开始以后到1985年,省农科院和地区所之间的业务领导关系中断)。至此,全省农业科研工作已形成体系,农业科研机构已具备相当规模,农业科技力量不断壮大,为我省农业科学事业的快速发展创建了良好条件。
这一时期在甘肃农业科学院任职的院领导有:1959年6月,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张鹏图兼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世杰任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1960年刘卫民任副书记、杨志贤任副院长;1965年龚复兴任书记,白彦博、吴治国任副院长。
2、文化大革命阶段(1966年—1976年)
1966年,“文革”开始后,农科院的科技人员大多集中在院部参加“文化大革命”,科研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67年2月5日,农科院职工群众组织夺了院、所的领导权,由院、所职工群众推选代表组成“甘肃农科院临时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全院的科研生产工作。1968年4月11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将“甘肃农业科学院”改称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并成立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革命委员会,原农科院副院长白彦博任革委会主任,各专业研究所、试验场分别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同年10月31日,按照省革命委员会指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又迁回武威黄羊镇,办“五七干校”,搞“斗、批、改”。1969年2月4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1969年10月,在原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的基础上成立甘肃省农牧业管理局下属的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各专业研究所随之解体,大批科技人员下放“干校”劳动或被强迫退职和遣返回家,科技力量被严重削弱。1970年初,农业科技工作队革委员筹备小组按农村基点的布局组建了河西、中部、陇东、陇南4个党支部,分片管理所在地区的农村基点。同年9月2日,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张掖九公里“五七干校”(即园艺场)一部分(土地2100亩,果树2万余株,职工72人)划归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1971年1月,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三支两军”代表刘洪生任书记,段亚君任主任。下设:政工组,办事组,业务组,甘谷、黄羊两个农药实验组,林业规划组,张掖、黄羊、兰州3个试验场。农业科技人员主要是下农村帮助社队搞生产、“学大寨”。1972年9月,榆中园艺场划归省科技队领导。同年12月,在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的基础上恢复县级建制的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隶属省农业局领导。1973年7月3日,根据甘肃省农业局指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恢复粮食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4个专业研究所,民勤治沙站也划归省农科院领导。1975年又建立经济作物和林业两个研究所,张掖九公里园艺场全部划归省农业科学院。1975年6月,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由县级改为地级,隶属省农业厅领导,丁惠民任党委副书记、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6年1月,院行政机构改设为政治处、办公室、业务处、后勤处。
这一时期,甘肃省农业科学院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机构经历了一个被撤销、改并和恢复的历程,队伍经历了一个被遣散、下放和收回的过程,试验研究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停顿状态,农业科研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3、整顿提高阶段(1977年—1985年)
1978年,甘肃省科学大会和全国科学大会的相继召开,预示着科学的春天已开始回归祖国大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甘肃省的农业科技工作,在“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方针的指引下,蓬勃地向前发展。
1978年8月,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在《甘肃农业科技》编辑组和图书资料室的基础上,成立了科技情报研究所;同时将林业科学研究所和民勤治沙站划归省林业厅领导。同年10月,将园艺所分解为果树研究所和蔬菜研究所。1979年1月,经*甘肃省委批准,撤销省农科院革命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任命王克为党委书记,张作良任院长。同年4月,院水产组扩建为水产研究所。
1982年,经甘肃省人民*批准,省农科院院址再次由武威黄羊镇迁回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党务及干部隶属省委农村工作部管理,业务和财务归省农业厅领导。是年,为解决中部干旱地区的农业生产问题,省农科院在定西唐家堡建立了以旱农为主的综合治理实验区,并开展跨省区多学科的协作研究。1983年,按照领导班子“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甘肃省委调整了省农科院的领导班子,由高兆兴任书记,曹尔昌任院长。新一届院领导班子组建后,对农科院科研体制建设和研究任务提出了新的设想意见:确定中部定西干旱地区、河西灌溉农业区及陇东旱塬区(简称两西一东)为农科院的科研战略重点地区,分别建立综合试验站(区),开展农业的综合性研究。
1983年,省委、省*领导到省农科院现场办公,决定给农科院拨款450万元在兰州集中建院。经过两年的努力,至1985年,甘肃省农科院的兰外各专业所均已迁入兰州,基本完成了集中建院任务。院行政机构设办公室、科管处、政治处、人事处、计财处、总务处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机构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果树、蔬菜、情报等7个研究所;张掖、黄羊、兰州、榆中等4个试验场和一个中心测试室。同时,在全省各不同生态类型区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的要求,设有专业或综合性的固定农村基点13个,短期或季节性试验基点每年都在30个左右,初步形成了一个布局较为合理、学科较为齐全的农业科技体系网络。
这一期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的科技队伍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1983年省上对农科院的人员编制核定为1420人(其中机关70人,研究所520人,试验场830人),到1985年实有职工1306人,其中:科技人员445人,占总人数的34.08%;行政管理人员105人,占8.04%;工人756人,占57.88%。科技人员中,高级人员8名,中级116名,初级321名。
4.改革创新阶段(1986年—2008年)
这一时期是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全面贯彻党的科技方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研成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甘肃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
1985年,*中央下发《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从改革拨款制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拓技术市场、科技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等方面提出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此后国家和省委、省*又相继下发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为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形式,从1986年开始,省*每年拿出专项经费,支持搭建省、地两级农业科研业务指导联系平台。实现了全省农业科研的统一规划和协作攻关,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发挥了农业科技资源,促进了我省农业科技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1987年2月,*甘肃省委决定张兴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甘肃省人民*任命王吉庆同志为甘肃省农科院院长。与此同时,甘肃省科委提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的意见。1988年6月,*甘肃省委、省*作出了《关于加快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各种类型的科技承包和经营承包,拓宽技术市场渠道,加速科技向生产转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等具体规定。
在科技体制改革大潮的推动下,甘肃省农科院各专业研究所陆续开始组织人员成立技术开发服务部,经营各类农作物和瓜菜优良品种,同时继续参与各种类型的科技承包并开始尝试有偿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工作。1989年6月甘肃省农科院决定增设“农业科技开发中心”(1992年4月后改称科技开发办公室),组织管理和协调全院的科技开发工作。1990年5月,*甘肃省委决定刘恭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随后院里和各专业研究所也相继组建成立:甘肃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甘肃省农科院蔬菜所科技服务部,果树所园艺技术服务部,兰州四方软罐头发展公司,植保所新农药试验开发中心,粮作所科技开发实业公司、宏图科技开发公司、宏达科技开发服务部,经作所庭院经济科技服务部,海南陇兴科技开发实业公司等。1995年5月,*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并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同年11月初,经*选举,冯应新同志当选为甘肃省农科院院长。1999年6月,*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下发《关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提出调整科研机构,转换机制,农业类科技机构要成为开展区域性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研究的农业研究开发中心。在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的指导和要求下,经过几年的发展,到2000年省农科院的科技开发实体已达到12家,分流科技开发人员约90人。同时,在把科技创新贯穿于改革的过程中,各研究所都有了进入市场经济的窗口,有了自己的主营产品。
为适应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于2001年4月30日决定,组建“甘肃省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和“甘肃省农科院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中心”。是年,编制了《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为做大、做强科技产业,优化整合重组全院的各类种子开发机构,2002年7月1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成立了“甘肃飞天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农科院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形成了集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检验、加工、*一条龙的科技产业开发格局。
2003年12月30日,《甘肃省人民*批转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开发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分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规定了组织领导和实施的原则与办法。2004年9月,*甘肃省委决定宋尚有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2006年2月,*甘肃省委决定钱加绪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2006年3月,甘肃省人民*任命宋尚有同志为甘肃省农科院院长。2006年8月8日,农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组建甘肃省农科院马铃薯研究所。
经过历时近20年的探索、实践、观察,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和多次向省委、省*领导和有关厅局汇报、沟通的基础上,2006年9月,省*批复印发了《甘肃省农科院改革方案》,确定农科院以承担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三农”为主的九大职能;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以目标责任和业绩效益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以项目为核算单位的新型运行管理机制和符合科研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制度。实行省财政一级预算,业务归口省科技厅管理,实行院(所)长负责制。
2006年11月4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实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及其下属研究所职能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核定甘肃省农科院为省*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建制,事业编制800人,内设7个职能处室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设置12个专业研究所(中心),3个农业试验站和3个试验场。具体机构设置,院机关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科研管理处、财务资产管理处、产业开发管理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事业性质,县级建制。院下属专业研究所有:作物研究所、马铃薯研究所、旱地农业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土壤肥料与节水农业研究所、蔬菜研究所、林果花卉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所、畜牧品种改良研究所、啤酒原料研究所和科技信息中心,以上均为事业性质,县级建制。三个试验站是: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张掖节水农业试验站、榆中高寒农业试验站、黄羊麦类作物育种试验站,均为事业性质,科级建制。三个试验场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张掖试验场、榆中园艺试验场和黄羊试验场,各试验场整体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同时,撤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农业测试中心和兰州试验场。
2007年,按照省*批准的《甘肃省农科院改革方案》和省编委核定的《甘肃省农科院及下属研究所职能机构编制》方案,理顺了财政拨款渠道,优化了内部管理机构,完善了专业学科设置,解决了转企单位的职工供养问题,实施了工作人员定员招聘,建立了新型运行机制,至此,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机构改革的任务基本完成。《改革方案》的落实,标志着农科院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内部机构及学科设置更趋合理,不仅为提高农科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新时期、新阶段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和保证。
2008年1月18日,省长徐守盛、副省长陆武成及省上有关部门领导来甘肃省农科院现场办公,确定立项投资修建甘肃省农科院创新大厦,使甘肃省农科院实现了由求生存向求发展的重大转变。

2022年甘肃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297人】 - ...


平凉静宁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甘肃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297人】 - ...
一、引进岗位

平凉市企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297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5名,市内企业36名,县(市、区)事业单位196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待遇详见附件1、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或国外学历认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2022届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8.具有用人单位规定的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已就业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3日--2022年2月13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填写《平凉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材料原件;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报名函件;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报名人员也可以扫描件(PDF)格式将上述资料发送至各用人单位专用邮箱。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

对报名市直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市内企业的,由用人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对提交PDF格式文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人。

(二)面试

面试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市直部门或县(市、区)*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引进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察

考察环节分为考察组考察及档案审查两部分。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拟引进人员的相关证件、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五)公示

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市内企业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引进协议,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引进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其他人员2022年4月3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引进手续。

四、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六、咨询*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期间,考生可*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平凉市委组织部0933--8236333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8226225

*崆峒区委组织部0933—8215725

*华亭市委组织部0933—7729293

*泾川县委组织部0933—3586108

*灵台县委组织部0933—3622710

*崇信县委组织部0933—6121713

*庄浪县委组织部0933—6621007

*静宁县委组织部0933—2521544

1.平凉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市直)

2.平凉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县市区)

3.平凉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2023年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33人公...


平凉静宁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甘肃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297人】 - ...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33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根据《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平发〔2021〕2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平凉市企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43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71名,市属企业2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237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待遇详见附件1、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经认定的研究生。

5.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7.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引进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

8.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学专业应与引进专业名称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10.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引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填写《平凉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2023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市外已就业人员和市内未入编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函件。网上报名人员须将上述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及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具体报名地点、邮箱详见附件1、2。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对报名市直单位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对提交PDF格式文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人。

(二)面试

市直单位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组全程参与。县(市、区)面试工作由本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

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市直部门或县(市、区)*网站公布。

(三)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对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对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应了解其境外经历。

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

各引进岗位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体检组织工作。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市内企业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引进协议,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市属国有企业直接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六、咨询*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期间,考生可*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平凉市委组织部0933—8236333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8226225

*崆峒区委组织部0933—8215725

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8799815

*华亭市委组织部0933—7729293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7722713

*泾川县委组织部0933—3586108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3321591

*灵台县委组织部0933—3622710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3625589

*崇信县委组织部0933—6121713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6102326

*庄浪县委组织部0933—6621007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6610308

*静宁县委组织部0933—2521544

2.平凉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县市区)

3.平凉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原文标题:平凉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kongtong.gov.cn/xwdt/ggtz/art/2023/art_b697246e8a2f4b9d9c489123e4b440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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