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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24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印发《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经河口区委、区*同意,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4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发送电子邮件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报考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号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含临时身份证);
3.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试用期(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
通过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网上报名结束后,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完成后,将在河口区人民*网站(
http://www.hekou.gov.cn/col/col41902/index.html
)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需复试的,由考官组织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必要时,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口区人民*网站(
http://www.hekou.gov.cn/col/col41902/index.html
)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
http://gxjy.sdei.edu.cn/
),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
八、相关待遇
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1.用人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身份为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最低服务期5年,5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区财政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5年内免费居住人才公寓。
3.正式聘用且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高一级中小学教师职称。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及*:陆老师0546-3652836、13518668857
刘老师0546-3652836、18615461775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考邮箱:hkrenshigu@dy.shandong.cn
邮编:257200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
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2021云南红河河口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名教师公告 ? ...

为进一步加强河口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河口县高级中学、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一、校园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中教师类校园公开招聘对象应为: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医疗卫生类校园公开招聘对象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1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视为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引进。
(二)招聘岗位
详见《河口县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河口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官(5名)、县人大、县政协、县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发布的信息,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河口县高级中学于2021年3月17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
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3月18日在昆明医科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地点为昆明医科大学达观楼307会议室。
具体时间以校园安排并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在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开始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考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1.河口县高级中学岗位
(1)舞蹈教师岗位。采取专业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舞蹈基本功、舞蹈表现力、即兴编创能力、教育教学素质等方面能力。面试总时长为10-20分钟。考生需自备以下面试内容:①自备舞蹈剧目两个: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自备音乐;②自备模拟课堂一节,针对面试时所展示的基本功、自备剧目、即兴编创剧目等舞蹈进行现场教学总结。
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到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武术教师岗位。采取专业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武术基本功、专业能力、教育教学素质等方面能力。面试总时长为10-15分钟。考生需自备以下面试内容:①课前活动体操一套;②自备模拟课堂一节,针对面试时所展示的武术基本功、课前活动体操进行现场教学、动作套路解说。
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到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日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日语专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教育教学素质等方面能力。①笔试: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②现场教学:现场教学课题由招聘单位拟定,考生笔试结束后统一抽选课题,根据课题进行15分钟以内现场教学,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教学情况进行现场评分。现场教学成绩以各位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教学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现场教学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
采取现场面试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专业相关知识等。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现场招聘时间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1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和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
www.hhzrc.cn
)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附件2)。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招聘各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及通讯地址:0873―3124264(马老师),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旁。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联系*及通讯地址:0873―3451101,18187380766(李老师),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124室。
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及通讯地址:0873-3421851,13988032350(李老师),河口县槟榔路31幢。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云南河口事业单位好考吗

不好考。
根据往年统计来看,报考河口县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共有2599人,审核通过2433人,缴费成功2131人。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报名人数最多,最高竞争比达到1:391,全部岗位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竞争很激烈。
2020教师招聘-湖北襄阳老河口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教育系统用人计划,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校、学前教育教师9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老河口市第一中学、老河口市高级中学、江山中学、老河口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幼儿园、中山幼儿园、李楼中心幼儿园、洪山嘴中心幼儿园、仙人渡中心幼儿园、薛集中心幼儿园、孟楼中心幼儿园、竹林桥中心幼儿园、张集中心幼儿园、袁冲中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3年全市高中、职校、学前教育教师计划招聘教师93人,其中高中28人、中职15人、幼儿园50人,具体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见《2023年老河口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
具体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涉及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详见附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3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1日,报名人员可先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其中高中、幼儿园教师报名地点为教育局人事股,中职教师报名地点为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进行现场确认。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有关要求
1、网上报名的在收到初审通过的信息后,在2023年8月24日下午6:00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3张照片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准确规范表述。部分高校开设专业不在上述目录内的,不可单独设置,应比照目录中与之相近的专业同时设置在专业条件中。
4、所有报名考生一律加入2023年老河口市教师招聘QQ群:1129925267(邮箱:446367008@*.om),并在群名片备注“真实姓名+报考岗位”(如:“姓名+高中语文”或“姓名+中职语文”)。相关招聘事项将在群内通知,以便联系。
五、考试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以中小学教师类(D)设考。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 年版)》。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中、中职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岗位;幼儿园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面试开考前有2人或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替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教育局负责审核。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后由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高中、职校岗位面试定于8月30日进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时间定于8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通过招聘群及*方式告知入围考生。
4、面试方式。招聘高中、中职学校一般教师,实行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为12分钟;招聘舞蹈教师、学前教育教师,实行说课和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12分钟。
六、成绩计算及查询
为了保证招考人员质量,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如出现了前款表述的特殊情况,面试只有1人参加的,其总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网站。
七、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1、考察、体检
市教育局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市教育局名义在老河口市*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在老河口市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每月发放2000元,发放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合计12万元。
九、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vv.
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考生报名时应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说明
由于今年疫情原因,招聘中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补充通知发布在“2023年老河口市教师招聘QQ群”。
十一、联系*
政策咨询*:教育局 0710-8228987
职业技术学校 芦老师13972060065
张老师13986319657
监督*: 教育局秘书股 0710-822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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