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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更新:2023年06月21日 13:3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湖南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2023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为满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规定,市交通运输委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退役士兵。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外省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岗位有具体要求的除外);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 www.tjrc.com.cn )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talents.com.cn )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9:00至2023年3月12日17:00。
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8日9:00至2023年3月14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笔试考务费90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持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相关手续。
减免手续办理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至16:0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报考计算机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至2023年3月25日9:00。
参加笔试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报考人员缺少任一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023年4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将核查学位、学历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证书、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留存通讯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00至2023年4月21日17:00,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留存通讯方式畅通。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6日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委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留存通讯方式畅通。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委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 www.tjrc.com.cn )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
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三)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开始的第一日,即2023年3月8日,具体为: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专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其中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类别及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五)需要亲属回避的情形
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需要回避的情形时,涉及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九、咨询、监督*
网站技术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招聘岗位
招聘监督*:022-24539366
咨询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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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


湖南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具体实施广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10.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17:00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报考前须与招聘单位联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申请报考。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报名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学位或职称证书等材料(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 1:3 以上,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调减招录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待定,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生应于2021年12月8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委托专业命题机构命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照3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须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职称证书(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现场确认报名表。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②报考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将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通知其不能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资格。
③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④资格审查截止后,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及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⑤港澳居民还需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3.面试
(1)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4)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天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4.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因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此类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人员若遇到*颁布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补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聘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相关纪律规定,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体温lt;37.3℃)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留意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
五、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监督*:020-87591352、3818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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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湖南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新疆*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设5个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实施交通建设发展计划,编报并实施年度公路建设计划;参与制订并实施全区有关公路建设的规章、技术规范与标准、公路工程定额等工作;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授权管理全区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全区公路建设市场,负责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国、省道、重要口岸、边防公路、县乡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按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自治区重点以上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评价;人民*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

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代表*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的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接受授权或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负责拟定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动态;具体指导全区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组织开展工程交工前的质量检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

(三)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

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负责拟定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编制公路工程施工、养护定额和补充计价办法;承担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和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发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等。

(四)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公路网日常运行监测、高速公路和重要干线公路及特大桥梁、隧道实时监测工作;承担公路交通量调查及全区公路网交通流实时监测、汇总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以及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有关工作。

(五)新疆*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新疆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全区公路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全区交通系统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拟定全区交通系统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三)曾经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交通网(http://www.xjjt.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1月30日至199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笔试使用*尔语答题的考生,需具有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8级以上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考务部门确认后,可减免部分报名及笔试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免)。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职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7.考务技术咨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06779、4646910、4640296

8.职位咨询*:

1)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0991―5283054、5283083

2)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0991―5281854

3)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0991―5281604

4)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0991―5281009

5)新疆*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0991―5281801

七、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上午)。

2013年11月26日起开始登陆(http://bmks.xjrc365.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用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使用汉文答题的*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考生可根据岗位需求选择试卷语种答题。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交通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聘单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面试费每人4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面试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成绩出来后,由各招聘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7)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各招聘单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各招聘单位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考录其他单位。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罗兴成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监督*:0991-5281420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013 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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