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第三批事业单位同步招聘 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户口在德阳学校入伍待遇怎么算?
除享有公民参军基本的优待权益外,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多项优待政策。在经济补助方面,享有家庭优待金、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退役金以及退役后接转地方社保机构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问题

上.海.新.科.医灬院.肝.病.科.. 021‒ 527‒ 306‒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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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建设6家社区养老驿站,2家农村综合养老中心,我区针对今年的任务进行了前期调研。
(二)*购*养老服务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二类*购*服务工作,*补助约42万,服务老年人数约8400人次,完成各类报表等。
2、3月底之前,民政口已为易走失老人发放“安心手环”257个。
(三)养老机构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养老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养老机构进行两轮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有重点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无事故。
二、下步计划:
1、组织各街镇召开养老服务体系任务部署会。
2、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工作人员技能培训
3、对新增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
4.与财政对接,尽快对居家照料中心和微型养老园的保险经费和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奖补予以落实。5.要做好第三方对*购*进行预备评估。
6.继续督促企业和街道完成*购*养老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篇二
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县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加速融城、加快发展,打造‘三区一中心’,推进‘四个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民生工作重点,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不断夯实基础,强化社会保障,致力提升人社工作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水平,实现了第一季度的良好开局。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
截止3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0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7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82人,开展创业培训30人,职业技能培训60人。
积极搭建就业平台。第一季度组织了“春风行动送温暖,返乡就业送岗位”和“春风行动走进贫困村”两个专场招聘会,共吸引求职者12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256人;加大了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第一季度共计为45名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48万元。同时,起草了《**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镇、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和评选奖励试行办法》《**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 奖励实施试行办法》三个文件,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政策扶持。抓实就业扶贫工作。召开全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摸查工作布置及业务培训大会,对贫困劳动力进行了实名制登记及“*”跟踪服务,下达了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二)社会保险业工作
第一季度,全县社会保险累计参保553760人次,基金征缴14585万元,支出15703万元。各险种具体情况如下:全县企业参保单位177家,在职参保18881人,新增参保人员207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7523万元,离退休人数11908人,累计支付养老保险费5837万元,发放率保持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6065人,享受待遇人数为3617人。基金征缴总收入1428万元,基金总支出2031万元。城乡居保参保18.62万人,基金征缴 112.79 万,发放养老金1333.92万元。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有352家,参保人员共24225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有149家,参保人数共14304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69785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有380家,参保人数共23363人。第一季度基本医疗基金收入1140万元,支出162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4048万元,支出455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5万元,支出9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4万元,支出241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0937人,基金征缴95万元。
(三)劳动*工作
今年以来劳动监察共接待来访咨询420起,受理立案处理12起,其中口头举报投诉4起,受理书面投诉8起,调解结案5起,正在处理3起。1-3月份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6件,已结案13件(其中调解6件、裁决3件,逾期3件,撤诉1件),不予受理案件0件。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追回农民工工资460余万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办理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登记355人份。
(四)人事人才工作
积极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对全县纳入此项工作范围的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初步完成所有参改人员摸底汇总工作;开展好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临聘人员摸底工作;开展好全县网格员招聘的工作,到四月初,已完成笔试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笔试成绩在*网站进行公示;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才竞争,适应*职能转换过程中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要,提高*工作效能,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用人机制,起草了《*雇员管理办法(试行)》。
(五)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我局积极与相关行业部门沟通联系,在引导劳务输出、医疗保障方面方面,加强与各镇劳保站、卫计系统、民政系统的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做到数据互通;部门联合,更新“两后生”台账。建立了**年秋季建档立卡“两后生”信息台账,全县共计85人,其中职业教育在读人员41人,非在读人员44人,开展技能培训一个班次,培训70人。
二、下季度主要工作计划
1.加大就业创业工作。正试出台《**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镇、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和评选奖励试行办法》《**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三个文件,着力推进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实开展就业脱贫工作,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摸查,有针对的做好贫困劳动的就业脱贫。
2.进一步抓好“五险”的基金征缴工作,做好全县“五险统征”宣传工作,促进**县“五险统征”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处理新系统上线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加大社保基金安全管控。把牢基金“进出”两个关口,积极开展社保基金实地稽核工作,防止社保基金的“跑、冒、漏”。
3.开展**年度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完善仲裁院“三室一庭”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
4.做好全县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拟定**县公务员公开选调方案;做好网格员面试、体检工作;出台《**县*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5.严格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要求,将责任上肩,加大对扶贫工作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完善帮扶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做好我局扶贫攻坚工作,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役做出最大贡献。
篇三
一、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达序时进度。一季度,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7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25.1%;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82%,继续保持低位运行;扶持自主创业3063人,完成年度目标的27.6%。二是落实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总结如下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及责任分工》,对贯彻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进行分工,明确时序进度,按责任分工落实政策。三是创业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创业富民相关工作,会同**广电集团成功举办创业富民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进一步加强资金扶持力度,拟制《关于新一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召开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例会,讨论《**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四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2018年**市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制订稳岗补贴政策的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实施方案。成功举办“乐业**”2018校企技能人才供需合作洽谈会,搭建校企技能人才深度交流平台。印发《关于印发市人社局2018年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计划的通知》,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2.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有序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市全民参保登记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构建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维护机制。二是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研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临时待遇审核工作。指导各区开展贯彻实施《**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三是做好医保改革相关工作。做好《**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锡人社规发〔**〕3号)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推进实施“DRGs-PPS”项目试点工作,会同市卫计委完成《关于提请以市*名义印发〈**市“DRGs-PPS”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提请市*审定后印发。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工作,与民政等部门会商建立我市长护保险制度的初期工作方案。
3.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一是人才引进目标任务进展良好。一季度,引进高层次人才1624人,完成年度目标的29.5%;引进海外留学人才468人,完成年度目标的31.2%;引进高校毕业生7532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8.8%;二是继续实施 “**人才计划”。 开展“**人才计划”人才引进和评审认定工作。制定发布“**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杰出本土人才等人才计划的2018年度报名公告,并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议。会同组织部开展第一批“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和杰出本土人才的审议认定工作。开展赴欧洲招才引智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三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一季度,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4952人,完成年度目标的36.7%。启动了“乡土人才”和“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初审和现场评审工作,组织开展现场考察工作。开展2018年度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组织做好第三届**技能精英大赛相关总结工作,布置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备战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就业创业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市*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制定创业补贴申领、创业基地评估、就业见习管理等配套操作文件。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强创业�\体建设,高水平创建省、市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创易成”网上创业服务平台。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招聘活动,以及“智汇**”系列活动。落实大学生租房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研究生交通补贴。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围绕精准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活动,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提标工作。
2.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长效管理,着力推动社保扩面工作。继续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有序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继续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持续推进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开展“DRGs-PPS”项目试点工作。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3.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人才计划”及其升级版的组织实施,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打造人才引育平台载体,建设杰出本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进一步激发本土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实施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加大对技能领军人才、乡土人才、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引进和培育。积极实施“青苗计划”,积极参加第四届**技能状元大赛和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进一步拓展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切实优化人才服务体系。
篇四
**年第一季度已经结束,**区人力资源市场紧紧围绕就业局中心工作和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人本服务理念、以促进就业为目的,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桥梁,充分发挥作用。
一用工和求职登记:目前,人力资源市场共为268家企业办理用工登记,登记企业提供各类岗位共4241人。入场办理求职登记共1912人。所有用工和求职登记信息都已录入系统,并生成报表,方便工作人员针对目前形势做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按计划举办招聘会:截止一季度末,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大型招聘会6场,其中5场为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包括与交通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的“送岗位进社区”招聘会、与妇联联合举办主题为“真心相助、真情帮助、真诚服务”的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并为保险行业举办专场招聘会。
三走访企业:共走访企业8家,其中包括内蒙古融丰*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亿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世友家政等。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和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调查,并对可能有损求职者权益的企业进行摸底,做出相应停止发布用工信息等措施。
四信息宣传:用工信息按时在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网站、新浪和腾讯微博发布和更新,方便各类求职者及时获取用工信息。工作信息按计划撰写并广泛发表,各类活动影像资料按计划拍摄和留存。
五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第一季度共为各类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54个。
篇五
(一)人才工作
县委县*召开了县人才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本县人才开发、引进和培训工作。
引进人才。计划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50名,已开始实施招聘。已征集三支一扶大学生岗位112个,报县*批准后实施招聘。
继续推进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一季度进行了调查研究,拟订实施方案。
(二)就业工作
县*召开
了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本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完善就业工作责任体系。拟订了关于本县工业园区、富盛开发区、陈家镇开发区、长兴产业园区和新城开发区等五大园区就业工作责任制度的意见,明确了五大园区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五大园区的就业工作责任制度已经建立。
新增就业。至第一季度末,全县新增就业3595人(县职介统计6559人)。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第一季度完成职业培训2500人。
完善就业政策。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政策的意见》(崇府办发〔〕20号)作进一步的完善,已经拟制建议意见报县*研究决定。
(三)社会保障工作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第一季度新增参保75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8.3%。
提高农保养老金标准。从1月1日起,农保基础养老金从现有的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5元,增加40元。同时,对本县底领取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人员,每人每月增加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40元。增加养老金和补贴所需资金分别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
篇六
**年第一季度**县人社局全面贯彻省、市人社工作和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持续推进更高质量水平的就业、更好的社会保障水平和更和谐的劳动关系建设,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保障,紧扣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执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就业工作情况:
**年第一季度,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9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9.8%;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6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3.25%;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8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4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58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3%;安排**贴息资金47万,完成全年目标的33.5%;扶持创业项目42个,完成全年任务的21%;扶持高校毕业生微创业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6%;申报2个建设就业创业保障平台2个;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完成率100%。
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3月在南洲镇横江村举办“春风送暖,送岗下乡”招聘会,参加现场招聘的有本县13家企业和**市34家企业。招聘全天共计提供空岗1345个,进场咨询、求职1898人/次,达成意向416人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就业政策助推精准扶贫。3月份我局领导干部深入各乡镇,对全县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培训)愿望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县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扶贫台账。与相关申报享有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沟通,为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并对帮扶对象实行岗前培训,签订就业合同,保障帮扶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23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8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66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8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4,完成全年任务的31.7%;城镇职工医保征缴基金72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4%;工伤保险征缴基金12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1%。生育保险征缴基金2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失业保险征缴基金23.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
开展了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活动,举办了以“走进社保卡”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三)劳动监察情况
切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护航员”。年初,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共查处欠薪案件18起,涉及农民工1654人,涉及欠薪金额2871万元,结案17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182万元;累计来访咨询420起,投诉23起,结案20起。
(四)民生100工程及“民生事业年”活动开展情况
人社局是全县民生“100”工程的牵头协调单位,年初我局制订了相应的民生实事考核指标分解表,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着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民生实事指标任。同时,2月,我局根据县委县*要求,制定了“民生事业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第一季度,人社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做好就业工作任重道远。全民创业氛围不浓,创业贷款额度较低,不足以满足开展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未就业大学生等创业、就业服务工作的需要。二是企业社保扩面难,征缴发放矛盾越来越突出;三是培训工作实际成效不明显,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和劳动者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四是农民工的诉求日益多元化,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压力较大等等。
三、**年下季度工作思路
篇七
2018年第一季度,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县人社局积极谋划,制订方案,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就业脱贫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贫困劳动者系统数据核对。2018年第一季度我单位积极与县扶贫办对接,对系统中的贫困劳动者数据进行核对。通过比对系统中数据,基本摸清了我县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并按要求对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在省就业脱贫信息系统中,我县已基本完成脱贫标记。
2、计划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按照《**县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方案》(邱人社[**]3号)文件精神,2018年扶贫驿站建设任务已分解到乡镇。我们对今年有扶贫驿站建设任务的乡镇进行了督查,*指导了乡镇开展扶贫驿站建设工作。
3、召开专场招聘会。2018年2月我们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高峰时间,在城关镇为外出返乡人员、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劳动者组织召开了2场专场招聘会。参加招聘会的有来自合肥市、肥东县、六安市开发区和**本地30多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
4、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我们依托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原陈埠职高)、**工业学校(原石店职高)两所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为我县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脱贫技能培训。我们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培训工作,现已安排全县29个乡镇和开发区进行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待数据汇总后,立即安排就业脱贫技能培训。
5、开展“三送一交心”活动。“三送一交心” 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温暖,与贫困户谈心)是省人社厅安排的就业脱贫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就业脱贫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就业脱贫工作实际,安排在3月集中开展“三送一交心”活动。3月初结合全县开展扶贫大走访,安排人社局机关、二级机构和乡镇人社所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三送一交心”活动。
6、发放交通补助、居家就业补助。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脱贫工作,切实帮扶贫困家庭增加就业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者发放一次*通补贴,现已安排各乡镇人社所按要求上报交通补贴材料;**年度第三批享受居家就业补助538人,金额合计642800元,目前已基本发放打卡到位;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全面推进。
2、突出重点项目,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各地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带头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亲历亲为,一抓到底。二是突出重点项目。扎实开展精准帮扶精准就业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就业扶贫驿站、技能脱贫培训、各项补助申报等工作。三是严格检查调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全面掌握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变化,开展更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
2、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和岗位针对性。开发
在成都入伍到艰苦偏远地区优待金增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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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征兵发布了四川省2022年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激励政策,一起来了解――
一、入役保障方面
01
优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鼓励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政策和相关待遇。
02
按期毕业
上半年应征入伍的毕业年级大学生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县级兵役机关提供服役证明材料,所在高校应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应征入伍毕业年级大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毕业评审,所在高校应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授予相应学位。
03
学费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直接招收士官)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在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04
发放奖励金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不少于4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研究生参军,按每人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各地在此基础上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05
发放家庭优待金
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每年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动态调整。目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可维持现有水平,暂不调整(今年全省平均优待金约1.6万元)。各地可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比例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06
发放津贴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07
依法优先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具体政策见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二、服役发展方面
08
报考军校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年龄再放宽1岁。
09
直接提干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
10
选改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与直招士官待遇等同)。
三、退役安置方面
11
发放退役金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万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12
免试专升本
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13
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4
专项招录(聘)
1.公务员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退役后可报考全省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2岁。
2.专武干部招录(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聘)。定向招录(聘)比例不低于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聘)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人民武装委员会至少有1人为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3.事业单位招聘。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与“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旅(团)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
4.国有企业招聘。省、市(州)、县(市、区)属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安排10%的工作岗位,从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招聘信息同步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开发布,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
5.文职人员招考。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服役5年及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规定落实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
6.充实基层力量。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并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根据需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鼓励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将表现优秀的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15
扶持就业
加大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支持力度,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托专业培训机构等进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16
复工复职
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
17
军地接续培养
鼓励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探索新入职适龄大学毕业生先入伍服役再上(返)岗任职的军地接续培养办法,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和跟踪培养制度,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携笔从戎
报效祖国
来源 : 四川征兵。 ( 声明 :“成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微信tangshaowa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具体实施广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10.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17:00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报考前须与招聘单位联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申请报考。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报名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学位或职称证书等材料(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 1:3 以上,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调减招录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待定,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生应于2021年12月8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委托专业命题机构命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照3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须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职称证书(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现场确认报名表。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②报考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将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通知其不能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资格。
③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④资格审查截止后,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及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⑤港澳居民还需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3.面试
(1)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4)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天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4.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因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此类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人员若遇到*颁布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补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聘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相关纪律规定,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体温lt;37.3℃)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留意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
五、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监督*:020-87591352、3818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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