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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24日 14:3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八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八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人事部:新疆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

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兵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兵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除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兵团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编制和增人计划内,根据工作需要、空缺岗位的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
第五条 兵、师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检查部门。兵团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师、团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师人事局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第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招聘单位应成立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是:
(一)编制上报招聘方案。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及编制数、计划数、实有人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岗位、专业及任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范围、方法及有关要求等。
(二)审批招聘方案。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审批实施。
(三)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在本地区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包括招聘范围、对象、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待遇、报名方式和考试方法(笔试、面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五)组织考试考核。
(六)体检。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八)研究确定招聘人员。
(九)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分别由兵、师两级人事部门鉴证。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技能。
第十条 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第十一条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招聘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分别报兵、师人事部门备案后,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双方的人事关系。
第十二条 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采用竞争的岗位,经兵、师人事部门同意,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采取面试、测评、实际操作等方法招聘。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于考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核,报兵、师人事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享受*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三)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四)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五)国家机关公务员、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六)国家、自治区和兵团政策性安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坚持原则、客观公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新进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师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报兵团人事局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兵团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疆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报名要求是什么...


八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八师石河子市201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中年龄规定“30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户籍要求
部分职位限石河子户籍,详见职位表户籍要求栏。
下列人员报考各职位不受户籍:
1、具有石河子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2、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4、石河子大学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要求
您好,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自治区、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后取得的学历。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近3年来已被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5、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1年新疆第八师石河子市面向团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


八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 #遴选# 导语】2021年新疆第八师石河子市面向团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基层干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拓宽晋升通道,促进干部人才良性流动,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共同开展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选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岗位

(二)遴选(选聘)范围

1.公务员(参公)岗位遴选范围为师市各团场(街道、镇)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岗位选聘范围为师市各团场(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中已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的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遴选(选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聘任)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等条件须符合遴选(选聘)职位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报考者在遴选〈选聘〉后续环节一旦进入任职试用期,应立即中止参考行为,遴选〈选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该环节合格人选);

6.未满国家和兵团规定的服务期限(新录用团场〈街道、镇〉公务员在团场〈街道、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或对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0:00至9月13日20:00。

报考者下载《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机关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审核邮箱,压缩包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报考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1.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岗位所需材料: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事业单位选聘岗位所需材料: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表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接收到报考者资料后,需于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者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13日20: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确认提交报名申请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4.截止9月13日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5.遴选(选聘)计划数与公开遴选(选聘)职位报名人数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9月13日20:00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选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9月14日11:00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把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石河子*网上进行公示。

6.职位遴选(选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遴选(选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向拟改报的遴选(选聘)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改报。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20:00。

7.资格审查结束后,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准考证反馈至报考者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发放。

8.本次公开遴选(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10:00-12: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1年9月20日10: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石河子*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人选中由高到低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9月20日登录石河子*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各环节成绩应及时通知本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师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要派出至少2人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个人征信情况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遴选(选聘)单位(部门)不得擅自终止遴选(选聘)程序。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聘)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拟遴选(选聘)人员分别在石河子*网和拟遴选(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

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根据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选聘)人员原任职务(岗位等级),确定遴选(选聘)人员拟任职务(拟聘岗位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聘任)手续。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遴选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参加公开遴选(选聘)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选聘)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四)本《通知》具体细则由第八师石河子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联系人:李xx

联系*:0993-201276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联系人:楚xx

联系*:0993-2069511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八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速看!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2022年工作人员了,公告计划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公开的招聘条件详见下面的公告内容,下面就跟随我的步伐一起来看看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吧!

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2022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公开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2个选调岗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公开招聘、公开选调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4.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

7.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公开选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报考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时间

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报考者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不收费。准考证由考生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8∶30。

(二)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公开选调的网上资格初审

公开选调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7:00。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选调单位进行通知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U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9月5日8:00至17: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为准。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17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17日10:00-12: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相应考试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选调资格。

(一)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岗位报名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公开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实际参加面谈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开招聘中湘潭市福利院的医生、康复师岗位;湘潭市殡仪馆的殡葬服务岗位;湘潭市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利用1、文物保护利用2岗位;湘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流调岗位;湘潭日报社的新闻采编、新媒体我、摄影摄像岗位;湘潭电视中心的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1、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2岗位;湘潭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的*人员岗位等12个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公开选调中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的副主任(管理7级)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面谈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2.面试成绩合成

(1)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面谈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人员不符合事业单位流动调配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选调人员,不予聘用、选调。根据空缺名额,经招聘、选调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调动

(一)确定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和拟选调人员,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十二、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刑法》。

十三、服务咨询*

(一)政策咨询*:0731-58626298(公开招聘)

0731-58267027(公开选调)

(二)报名考务咨询*:0731-58568994

(三)举报监督*: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2.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3.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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