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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

更新:2023年06月25日 23:0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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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河源市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学校背靠梧桐山,面向东江河,紧依东环路,风光旖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大楼、老隆师范纪念楼、学生公寓、师生饭堂、图书馆、实训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荟萃湖、贤能广场、萧殷广场、铭德榕、桃李园、双馨园、书香园等人文景点蕴寓丰富的文化内涵。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使学校成为莘莘学子求学修身、磨炼技能的理想场所。
学校2001年由原广东老隆师范学校升格成立,2004年整体搬迁至河源市区办学,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全省15所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的职业院校之一,2011年成为全省三二分段招生试点院校之一,2012年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建设立项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有全日制大专在校生12085人,教职工722人,其中专任教师537人,副高以上职称118人,双师素质教师485人。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7个教学院部;设有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旅游管理、服装设计、文秘、英语教育、音乐表演等40个专业;建有12个校内实习基地(180个实训室或车间),校外实习基地400个;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960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02.82万册。

2017下半年广东河源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137名) - ...


河源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下半年河源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做好河源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河源市教育局定于2017年12月赴广州组织专场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高中阶段68人、初中阶段20人,小学阶段(含特殊教育)49人,共计137人。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12月4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河源市内在职在编人员报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布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南门广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一份(见附件);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6届、2017届的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其他报考者: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段学科职称证书(如无职称证书则不作要求)、医师资格证书(仅脑瘫康复教师提供)、相应岗位三年以上国家级师范普通高中高考备考经历材料(仅骨干教师岗位提供)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4.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考试

1.高中骨干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1至003)考试形式: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

(1)学科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学科能力测试于2017年12月17日下午14:00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具体考场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于12月17日21:00前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公告栏公布,并依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3)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其他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4至035)考试形式:面试。

(1)音乐、美术、体育、脑瘫康复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占30分,答辩占10分)。

(2)其余岗位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3.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试讲时间约12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答辩时间约3分钟。

(2)面试范围: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中小学教材版本。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题作为该学科的试讲内容。答辩由主考官提2-3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9:00-20:00,考生于12月17日前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或登陆“河源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yedu.gov.cn)“重要通知”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名单。因场地与设施设备原因,音乐、美术、体育、脑瘫康复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安排回河源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并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5)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

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招聘岗位最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6)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门户网和河源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服从河源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市直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咨询*:0762-3297399、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招聘岗位.docx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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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档案、综合治理、保密、政务公开、*、安全、政务督办、综合调研、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人力资源户头管理等工作;负责科以下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治审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经费;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承办市人民*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综合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干部档案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人员结构调整计划;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承担初、中、高级专业资格申报材料的审核,指导监督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担初、中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工作;承担核准确认初、中级专业技术管理评审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军官转业安置科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七)社会保险管理科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基金征缴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领取、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审核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受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和市直单位工人退休、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市直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和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劳动监察科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劳动关系科
负责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的市属和中央、省驻河源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审核市属和中央、省驻河源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督;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调解仲裁管理科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力资源配置科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中央和省驻河源企业单位人员调配;负责“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工作和指导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十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市直、中央和省驻河源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调配相关工作。
(十五)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科
负责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核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规划指导工作;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并实施指导;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六)人事监察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会、共青团、妇女、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劳动工资、培训教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

2015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答案解析-通用类 - 百...


河源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5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答案解析-通用类查看: http://gd.huatu.com/zt/ydxbztjx/
2015年广东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含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市)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卫生、教育和综合岗位共9380名工作人员。
考试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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