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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公示? - 百度...

更新:2023年06月27日 10:5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公示? - 百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公示? - 百度...

湖北省十堰市小学语文教师招聘考试需要用到哪些资料...

湖北省十堰市小学语文教师招聘考试需要的资料根据不同考试做不同的准备。要想准备十堰市小学语文教师资料,首先要了解湖北十堰市的教师招聘有哪些,然后根据对应的笔试科目来准备考试资料。

十堰农村义务教师统一招聘考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十堰市直教师招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综合应用能力》D类,考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十堰教育局招聘:《教育基础知识》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公示?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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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 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9年4月1日发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5、考察合格后,教育系统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统一组织集中选岗(选校)。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文章原标题: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bsrsksy.cn/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是什么? - 百...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公示? - 百度...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 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9年4月1日发布)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5月19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成(预计笔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工勤技能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文章原标题: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bsrsksy.cn/

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公示? - 百度...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及《2021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3)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3.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岗位目录另有要求的,以岗位目录为准);驻市高校、企业引进的人才,年龄以岗位目录要求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得相关资格及证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在我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驻市高校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驻市高校岗位;已与我市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自发布公告起近两年在十堰辖区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相关人员,不得应聘市区企业岗位。

相关待遇

引进的人才除可享受岗位目录所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可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给予每年20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可享受50万元的购房补贴。

2.驻市企业引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2年。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5万元的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8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补贴3年。

3.驻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工作满二年后,对符合条件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可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4.创办领办企业,属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考核认定可给予300万元创业综合资助。与市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可给予100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新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给予10万至30万元补贴。

5.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项目,并给予一定补贴。可相应享受子女入学、户籍迁入、医疗保健、职称评聘、家属随调等配套服务,并可叠加享受工作单位的配套政策。

6.对引进的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引进程序

按照《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通过《岗位目录》用人单位联系*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应填写《十堰市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4),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版。市直事业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2.时间安排。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核录用。驻市高校、三甲医院人才引进由各单位自主开展。驻市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5.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生活津贴、住房保障等补贴津贴按规定拨付至个人账户。

6.服务期限。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其中,企业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其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就人才引进工作中有关事宜会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引进人才所享受的各类扶持政策按照《“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要求执行。

咨询*:

十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116397、8652178

十堰市张湾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115529、8210052

十堰市茅箭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791332、8781090

十堰市郧阳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7232179、7228682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319060、8319886



点击下载>>>



“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2021年度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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