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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更新:2023年02月26日 05:3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法,该法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的法律。其中规定了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1.消防工作遵循的方针、原则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单位和公民的基本消防义务是:《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3.报告火警应该注意的问题:发现火灾后,及时、准确地报告火警,对于减少火灾危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直接拨打“119”即可。报告火警时,为了使消防队能够迅速到达火场,应讲清起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性质、有无被困人员、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号码等,并说出起火部位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然后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

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新消防法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修改内容

一.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二.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将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四.将第六十九条修改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 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 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消防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消防情系千万家,平安连着你我他。为提高公园职工和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8月27日我园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向公园职工和游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消防规范标准

法律分析: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知识 了解人人有责

1.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消防”即预防和解决扑灭火灾的意思。灭火与防火,或灭火和防火。

亦指灭火、防火人员。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了解到消防安全知识。下面为大家介绍消防安全知识详细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涉及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

1.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 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依照《消防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

五.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 :1:拨打:“119” 2:组织人员疏散。3:火场警惕。4:初期火灾扑救 5:协助消防灭火。

七.消防安全 :“五懂”: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3“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4“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5“懂”火场逃生方法 “四会”1:会报警,2: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4: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 灭火器使用方法 :1:拔下保险销,2:一手握紧喷管 3:另一手握紧压把 4: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九.喷淋系统工作原理    

1.感温式消防喷淋系统,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到达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摄氏度》自动爆裂,管内的水在屋顶消防水箱的作用下自动喷射,这时感温式报警阀会自动打开,阀门的压力开关会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消防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消防栓,屋顶水箱和喷头,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2.感烟式消防喷淋系统:有的是系统装有感烟探测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给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启动水泵向主干管道供水,喷淋头开始喷水工作。

十.火场逃生“十三诀” 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幸免于难。“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诀: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请记住:事前预演,将会事半功倍。

第二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娱乐场所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请记住:在安全无事时,一定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 第三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请记住:自断后路,必死无疑。 第四诀: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请记住:争分夺秒扑灭“初期火灾”。 第五诀: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请记住:人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办法。

第六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

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请记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第七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

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 毛巾 、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请记住:多件防护工具在手,总比赤手空拳好。 第八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按规范标。

建筑法规和消防法规对儿童业态的要求

1.不能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能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主管方要履行第十六条安全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扩展资料商场内儿童业态位置难题以南京举例说明:商场内儿童业态位置一直都是一个难题。从商场角度来说,商场增加儿童类商铺是为了增加业态满足大众的需求,但是儿童业态都不怎么盈利。从成本角度来讲,商场都很难把儿童业态放在一楼二楼的黄金位置。儿童业态的商铺或者游乐场很难支付得起黄金位置租金,所以配套的儿童游乐场也会在三楼之上。在一份南京各大商业综合体平均租金调研表上,记者注意到,各商业综合体一楼租金是最高的,平均10元每平方每天。

租金从一楼往上逐层递减,三楼的租金却降至4元每平方每天。对于需要大面积场地的儿童游乐场来说,成本压力下也往往考虑商业综合体的高楼层。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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