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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开性

更新:2023年01月23日 03:0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什么是公开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公开性

什么是公开性

这要追溯一段历史......
在俄文中,公开性(гласность)一词古已有之,字典上注明的释义是“公诸于众”、“让公众都知道”。众所周知,公开性原则并非戈尔巴乔夫的发明。早在1902年列宁发表的《怎么办》一书中,他就已提出:“完全的公开性”和一切经过选举是“广泛*原则”包含的“两个必要条件”,说“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是很可笑的”。此后,列宁又在其他著作中多次提及公开性问题。但是,由于当时苏维埃*面临着艰难的国内外环境,以及列宁的早逝,公开性原则未能得到广泛实行,也未有什么新发展。在斯大林时期,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苏联和苏共成为世界上最讲保密的国家和政党”。高度保密制影响到许多方面。这种制度是党政机关得以不受监督地行使大权的基础。它使得普通党员群众“对上级领导工作情况难以了解,因而也难以监督”。此后直到20世纪70年代勃列日涅夫执政,“公开性”作为政治术语才又被重新提出。1977年,苏联宪法中正式把“扩大公开性”作为社会主义*的内容固定了下来。但是,这一原则在当时现实生活中并未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80年代初,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先后主政时,虽也曾多次谈及这一问题,但均缺乏切实的保证措施。当然,对公开性最为重视、说得也最多的还是戈尔巴乔夫。早在戈尔巴乔夫当选苏共中央*之前的1984年,他就曾论述过公开性问题,认为 “公开性原则是社会主义*不可分割的一个方面,也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准则”。
在1986年2月召开的苏共27大上,戈氏进一步强调了公开性原则,认为:“扩大公 开性的问题对于我们来说是原则性的问题。这是个政治问题,不公开就没有,也不可能有*、群众的政治创造性及参加管理。”同时强调:“我们应当使公开性成为不断起 作用的制度。”“为了消除不负责任的现象,应当把直言不讳、开诚布公地评价一切当 作一条规矩。”为此,1987年11月,戈尔巴乔夫在其出版且轰动国际社会的《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郑重发出呼吁:“让公开性大放光明!”
显而易见,从字面上看,上述戈氏的“公开性”理论堪称“完美无瑕”,既“符合列 宁的社会主义概念的实质本身”又“ 深得人心”。不过,戈尔巴 乔夫没有将“公开性”只停留在口头宣传上,他更注重的是将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苏共27大以后,戈氏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 施,大大加快了公开性进程。
政治公开举措主要有:
出台了保证公开性的法规。
公开重大党务政务活动。
公开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
及时通报重特大灾难事故情况。
公开曝光一些社会问题与弊端。
重视群众对领导公开监督。
增加干部任免工作透明度。
公开*历史上的冤假错案。
新闻媒体公开讨论社会热点问题。
*公开废除了若干禁令。
摘自《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公示形式有哪几种

网络公示;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公示;人大、机关、单位、小区居委等张榜公示;新闻发布会公示;内部公示等等。

公示的内涵与性质显然不同于告示和公告。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公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性

所谓*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公示作为一种新兴的文体,有着自己较为固定的格式。一个完整的公示应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有时,也可有附录或附表、附图。


扩展资料:

公示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一)标题:“公示”或“关于×××的公示”

(二)正文

1、进行公示的原因;

2、事物的基本情况。党员发展公示一般要包括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入党时间等;

3、公示的起始及截止日期(以工作日计),意见反馈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4、发布公示的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及发布时间。

公 示

经本人申请,党组织长期培养考察,近期确定×××等3名同学为拟发展对象,根据中央及我院党委发展党员公示制的规定,现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系别班级 职务入党时间

××× 男 1985.6 ××系03级××××1班 班长 2007.9.1

××× 女 1985.7 ××系03级××××2班 团支书 2008.10.1

××× 女 1985.8 ××系03级××××1班 2008.11.1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12月6日—12月10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党总支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00—16:30

联系*:××系党总支:×××××××× 党委组织部:××××××××

××系党总支

××年××月××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示

什么是“公开性”原则

【答案】B、C、D【答案解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为确保股票的顺利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经济性原则。公开性原则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中国*对股票发行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公开本次股票的认购办法、认购地点、认购时间等,利用公共传播媒介进行宣传。

公开性原则是指什么要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公开原则通用于司法、行政等诸多领域。
也就是说,一般的司法、行政行为都应该公开。而例外的仅仅是指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比如个人隐私,少儿犯罪.国防机密,商业机密等案件就不方便立即公开。

公司章程中公开性的特征

公司章程一般有哪些基本的特征呢,体现在哪里呢? 1,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2,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3,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4,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原创]如何理解专利权的垄断性与公开性

专利权的“垄断性”表现在保护模式和专利权的效力范围上。专利权人借助国家权力实现个人对技术方法在特定时间和地域的掌管和控制:它是行政机关审查批准的独占实施许可权和独占*许可权。因此专利权一开始就被理解为“特权”或“垄断权”。专利权在保护模式方面与物权不同在于有行政机关介入。从表面上看,专利权人借助行政机关的审查批准的效力范围,超出物的所有权确立的严格个人自治的范围,向公权力效力范围扩张,专利权人某种意义上行使了类似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的权利形式。专利法特殊保护模式就是对技术方法公开“对价”的衡平机制。这种对价必须授权行政机关监督执行,因此才出现了行政机关介入审查的规范形式。按照传统财产法构建技术,技术方法是不能被确认为“财产权”的。技术方法是内存在人脑中的。个人对其掌管、占有的自然状态就是保密状态下使用:一旦表达,就变成“技术信息”。信息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一旦公开,就失去了个人对其掌管的能力。因此技术信息不符合财产法保护的前提条件:公示而对抗第三人的自然排他性。因此知识活动在漫长的世纪不能给予私权。但技术方法因为能够内化、物化为产品而不被破解,因此作为自然权利受到保护。权利人对其掌管、获利的唯一有效方式就是自己采取保密措施使其在保密状态下使用。这就是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商业秘密的权利客体本质与专利客观本质应该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新颖性、创造性、价值性等客观属性和审查标准不同。商业秘密法许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比如签署保密协议等,加强其自己控制和保密的“私权力”。商业秘密保护模式客观上*保密,只有保密才能使权利人获利和保持竞争优势。但对技术方法保密阻碍了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和技能提高。一个智力劳动者,如果愿意公开自己的创造性技术信息,国家将补偿给权利人一定时间、一定空间的独占使用权使其继续保持因该技术而拥有的生产优势地位。又因为技术方法公开后,会成为公知技术,其传播的空间是该技术信息的逻辑范围,因此,国家依据传统财产权具有对人权与对世权的效力范围,保证申请人获得的权利具有物权所有权的效力范围。专利权人借助国家强力实现了对技术信息的占有事实和实现了掌管能力,个人权利也从自治领域、限制领域扩张到了公共领域。个人权利发展成了个人权力。物权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演绎发展为专利权独占权、实施权、许可权的“公化私权”的权利形态。比照传统民法保护模式,在专利法中,传统民法中使具体权利得以产生、变更、消失的“法律事实”在专利制度中演绎为专利机关直接审查许可的“制度事实”或创制事实,使专利权得以依法产生、变更和消失。在专利制度中,行政机关对私人技术发明结果的审查、确认、许可的行政职责与行政法中国家对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行使的管理责任是不同的:形象的说,专利行政审查机关只是根据国家对价的“合同条件”确认每一笔“对价”的交易过程而已,法律没有赋予其行使超过国家授权的其他行政特权。从法律上来说,其正当性不容质疑。专利产品因为是技术方法的“物化”,是专利权人行使对技术方法独占权、实施权、许可权的必然后果,这样,垄断性专*权就是专利权人在市场中的法定权利。其合法性使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市场份额的垄断具有正当性;任何技术发明人的技术方法都是其智力创造的结果,因此,具有自然权利的正当性前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专利权人在专利机关获得的权利证明书只是一种“预期垄断市场准入权”,或资格权。并不能够直接用来消费。如果其不能变现为直接消费的物质财产和现实利益,就不具有市场*的作用。从财产法合理性理念来说,专利产品市场份额这张空白支票的“兑现”是经过专利权人或合法受让人的市场投资、开发劳动完成的;更因为市场开发的“兑现过程”是一种“搏弈”的结果,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专利机关开出的“空白支票”很可能是一张“空头支票”,因此,专利权的垄断市场份额就成了专利法构建的专利权人财产价值“变现”的巨大空间,并*竞争者追逐、扩张该空间,实现预期市场份额的价值目标。因此专利权垄断性符合作为经济运行支撑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念。专利权垄断性的合法性使其在行政机关确权范围内行使专利权,即便能够形成垄断性的市场优势,也不能因此被认定为限制竞争而受到调整:专利制度设计的竞争目标是*全球技术进步。鼓励科技创新就是鼓励新技术申请专利和开发新的技术产品。也正因此,专利权才成为市场竞争法调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例外”。专利的公开性是指专利技术的公开。技术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必须以说明书等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充分公开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内容。专利主管机关也应向社会公开通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一方面使社会了解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监督专利权的授予;同时也为公众提供发明创造信息和利用发明创造的机会。应该说,技术公开是发明人向社会换取专利权的条件,也是专利权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如果专利不公开公众怎么知道有此独占技术,怎么能去“寻租”专利的许可,获取利益。也就是说,专利如果信息不对外公布的话,那么就没有垄断权的概念,更不用谈及专利权的利润所在了。因此,专利的公开性是专利的内在特质和规律所导致的,是专利的基本特征。

公示和公告的区别

一、词语内涵不同

公告是指*、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的内容,包括向国内外宣布的重要事项、法定事项等,具体内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招标采购中的公告是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绝大部分不属行政机关公文。公告具有严肃、庄重、权威等特点。

公示同公告的内涵与性质不同。公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文体。公示具有公开性、周知性,科学性和*性等特点。

二、确定性不同

公告发布的信息与通知不可更改。

公示发布的信息与通知可以后续更改。

三、适用范围不同

公示: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上至国家高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下至各机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向有关方面或人民群众宣布重要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扩展资料:

公示特点:

一、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性

所谓*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新闻工作公开性和保密性的关系

这问题出来好多天了,本来不想答来着,因为看上去又是一个应付论文或者考试的。
新闻工作的目的是信息的公开,所以他的公开性是绝对的。
而新闻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保密的环节,所以新闻的保密性是相对的。
而新闻工作存在一些非法的保密,比如恶意隐瞒信息的一些部分,使得新闻失去应有的真实性等,或者人造一些新闻的歧义,这些都是违法的保密。
所以合理的保密会有助于信息的公开,而恶意非法的保密,会使得新闻背离公开性的原则,使得事实因新闻而扭曲。

什么叫财政公开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指*预算的全部收支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并向社会民众公布。由于*预算是*活动的全面反映,事关国家兴废存亡,与每位公民相关,因此*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必须以一定形式公之于众,不仅要置于立法机关的监督之下,而且要置于全体国民的监督之下。

上述原则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廉价*”和“预算是健全财政的最高原则”的观念相-致。此时,预算原则强调经费使用的节约化、制度化和效率化,着重于预算的控制性。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西方*奉行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经济成为一种政策选择,而且成为一种社会思潮。

此时的*预算原则也被修正,具有代表性的是1945 年美国联邦*预算局局长史密斯提出的八项原则,即预算必须反映行政计划;预算必须加强行政责任;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应当以*各部了的财政与业务报告为依据,预算要具备适宜的“预算资源”来支撑预算程序必须多样化。

预算要有适度的有政主动权,预算要有定的弹性预算机构必须在预算的编制及执行上相互联系和协调。这些原则的提出,反映了现阶段资本主义宏现经济理论和国家干预经济的实践。现代顶算原则的特点是强调*行政机构在预算上的主动性。它是上述原则的是魂所在。

扩展资料

财政预算信息是财政政务信息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预算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预算管理信息。

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在此基础上,重点公开*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

(一)*预算。要逐步细化、规范和完善报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审批的*预算体系。2009年,中央*预算的重点支出要按*支出功能分类的“款”级科目列示。

地方财政也要争取在2009年将报送人大审批的*预算主要收支按“款”级科目细化,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先对*预算的重点支出按“款”级科目细化。

在目前向人大报送审批一般预算收支、*性基金预算收支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收支和预算报告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部门预算。2009年,中央财政要继续扩大向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除个别涉密程度较高的部门外,最终实现将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报送人大审批。地方财政也要扩大向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和数量。

省级和地市级财政2009年报送人大审查的部门预算要基本涵盖*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并逐步扩大到一级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也要积极推进向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工作。

各部门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36号)的要求,认真研究本部门预算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形式,加强涉密信息的管理,积极稳妥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三)预算执行。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财政部门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发布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公布内容包括月度数字、累计数字及简要分析和说明。

年度终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并向*门户网站、年鉴、杂志等有关方面提供年度决算的相关数据、文字和图表资料。

(四)财政转移支付。要不断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中央财政在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的同时,要重点研究完善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成本差异体系,科学量化各地支出需求。

并在进一步规范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内容、口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适时向社会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数据来源、测算办法和分配结果;研究出台《财政转移支付暂行条例》,建立健全转移支付规范化、透明化的法制框架。

地方财政要提高转移支付预算编报的完整性,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向本级人大报告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财预[2005]454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向本级人大报告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补充通知》(财预[2006]457号)的要求,全面反映本级预算情况。要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建立向人大报送分地区、分项目的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新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开性原则

奥运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客观性是指什么

“奥运”所具有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客观性是对种种强权、种族和金钱掩盖下的不公平的一种抗争;体育所迸发的奥林匹克精神超越着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肤色,而连接着世界的和平、友谊、进步和发展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什么是公开性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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